臺語的「媒人」(mue5 lang5)就是國語的媒婆。媒婆的婆字應該只是指女性,事實上媒婆有男的也有女的,所以臺語說「媒人」比較正確。媒人如果是女的,臺語叫媒人婆,如果是男的,就叫媒人公。
早期的人結婚,多數是憑媒妁之言,自由戀愛結婚的很少,之所以少是古早人認為男女戀愛是「不是鬼」,「袂見笑」的代誌,因為臺灣人在儒學的薰陶之下,男女授受不親,既然男女不能接觸,當然就沒有戀愛的機會。
本文所要談的是職業性的媒人。話說,過去職業性的媒人都很好康,賺錢多多,所以很多人把它當成一種職業,聽說也有人做媒人賺到可以起樓仔厝。也因為好康,做媒人為業的不少,一個村莊往往好幾位。因為媒人多就互有競爭性,所以家中如果有待字閨中的女兒,或是有適婚壯丁,你家大門口,媒人必然絡繹不絕。
職業媒人很專業,往往鼓她三寸不爛之舌,把那對明明條件差很多的男女撮合成夫妻,這就是要看她本事。古早人比較老實,容易相信別人,所以古早媒人為了要賺媒人錢,就會亂點鴛鴦譜,所以臺語有一句諺語:「媒人喙、胡瘰瘰」。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短處,就會罵媒人「無道德」,媒人就回應說:「做媒人咁有人包生囝」?
媒人往往把適婚男女集結成冊,普普通通的媒人,身邊起碼有幾十個「待價而沽」的年青男女,每一位都存有一張履歷表,有相片,有個人資料,有家庭背景…. 等等,媒人先把她們配對好,開始說親。
雙方如果有意願,媒人開始勤跑腿,例如:安排相親(對看)、提婚仔(生辰八字)、條件說明,結婚日課、覆日…. 等等,從相親到結婚,雙方親家很少見面談意見,大多數是經由媒人當談判代表,所以媒人權利很大,甚至可以左右這門婚事。
媒人好康是「紅包禮」的收入。臺灣人所謂「紅包」雖然是隨意包的,但是「紅包」是有一點抽成的味道。通常以聘金為準,賣1買2,即女方1%,男方2%。家庭好的是賣2買4,即是女方2%,男方4%。以目前臺灣的聘金60萬來說,媒人可以收到紅包1.8萬到3.6萬左右。通常媒人都會鼓勵男方多給聘金「比較好看」,其實是為她自己好。現在有錢人的聘金是100~200萬,這樣的聘金,媒人的紅包就很多了。
【追蹤臺語】媒人 1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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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追蹤臺語】媒人 1050414
20年前南部還很多
老婆嫁我之前
就有很多媒人去她家
說男方要相看
氣得她老爸說
我又不是賣女兒
看甚麼看
我在台北就沒遇過
老婆嫁我之前
就有很多媒人去她家
說男方要相看
氣得她老爸說
我又不是賣女兒
看甚麼看
我在台北就沒遇過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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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追蹤臺語】媒人 1050414
現在很多是邀請有名望的長輩擔任 "便媒人"(不知這樣寫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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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Dolce Far Niente,Carpe di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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