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寫了客兄一文,雖然常有「契兄」與「客兄」之爭辯,但是我說,臺語是有契爸(khe3 pe7)、有契囝(khe3 kiaN2),但沒有契兄這個名詞,因為契兄和客兄同音,是有偶婦女有情夫的意思。
但是臺語有契爸、契囝、契查某囝的名詞,因為有個契字表示有契約之涵義。過去常有小孩子不好養,罹病不斷,表示這個小孩不該是生父的小孩,閻王會派小鬼把這個小孩抓走,所以這個小孩必須另認一位父執輩的人為爸爸,並叫他為爸爸,而叫自己生父為阿伯或阿叔。
要認契爸是有一定儀式,是從契爸家拿一些米和水回來,煮成飯給這小孩吃,從此這小孩就要叫契爸為爸爸,小孩與契爸之間的婚喪喜慶保持互動,這種有契約涵義的習俗叫「食水米大漢ㄟtsia7 tsui2 bi2」。相反的稱呼這個小孩叫「契囝」,如果是女孩叫「契查某囝」。臺語認父執輩為契爸,但不能認兄長輩為契兄,如果真的認一個契兄,兩人之間多數會有月曖昧之行為。
契爸或契囝類似外省人的乾爹或乾女兒,只是臺灣人的契爸因有契約涵義,所以比較慎重比較嚴肅,不像有些外省人往往白天是乾女兒,晚上變成幹女兒。
幾年前,臺灣有個外省人的政治大人物,他的爸爸就認了一位擔任大學教職的乾女兒,後來這位乾爸爸卻死在乾女兒的閨房裡,讓大家都覺得二人關係很好奇,因為外省人認乾爹比較沒有像臺灣人的習俗那麼嚴肅,只是用嘴巴喊一喊就是乾爹了了。
【追蹤臺語】契爸 契囝
版主: 版主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