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的老婆現在有懷孕,剛好我的一位知己朋友的太太也懷孕,我們就講好,讓20多年後我們兩人的子女結為夫妻,把我們這一代的好友關係延續到下一代,請線上的朋友猜猜看,20多年後他們兩個年青人會願意成為夫妻嗎?答案是;以前的人多數會願意,現在的人一定不願意。這種所謂指腹婚的情形,我小時候常常聽到,可是近3-40年來幾乎沒有聽過,足以證明現在的年青人不會像從前的人那麼乖乖聽父母的話。
在農業社會的年代,人與人之間比較重視感情,所以從前的朋友往往是一輩子的朋友,更希望下一代能夠結親,讓兩位家長的友情相傳到下一代。可是社會工商化後,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利害關係遠甚於純潔的友情,所以現在的人交友很少有一輩子是純潔知友,也因此現在的人有指腹婚的現象少之又少。
過去的人,一生的命運變化很少,地主是有錢人,有錢人永遠是有錢人,而佃農是窮人,窮人永遠是窮人,翻身的機會不多。所以早期的交友多數是「龍交龍、鳳交鳳」,窮人和有錢人成為知交的朋友不多見。20多年前雙方家長為子女指腹為婚,20多年後,雙方家庭背景變化也不大,當然他們的子女配對大多數會同意。
臺灣在民國60年代,經濟起飛之後,窮人往往一夜成富,也有富人瞬間成為一無所有,所以現在的田轎仔、土豪多得不勝枚舉。因為在工商社會變化太大了,20多年前,雙方家庭背景差不多,20多年後一方變成土豪,一方仍然原地踏步,因為雙方家庭背景變成差很大,不要說是這對年青人不願配對,連雙方老子也不願意這門婚事,才會造成今天的指腹婚已不多見。
早期,還沒有超音波可以判斷腹中胎兒性別的年代,雙方腹中小孩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所以那時候的習俗是這樣:如果是一男一女,就讓他們成為夫妻,如果同為女嬰,就讓她們結拜為姐妹,如果是同為男性,就讓他們結拜為兄弟,在古早時代,大家比較善良純樸,子女可以按照父母的旨意聽話,可是現在這個年代,要求子女遵照父母的旨意去做已是不可能的事。
古早,還有一種類似指腹婚的,就是雙方父母交情很好,看到自己子女已三、五歲很可愛,父母就約定雙方子女長大後讓他們成為夫妻。可是今天的社會,父母同意,他們子女會同意嗎?答案是不一定。不久前,在臺北有某家幼稚園一位年輕男老師,看到一位園裡七歲的女學生聰明伶俐又乖巧,很喜歡她,經女童父母同意,等女生長大後娶她為妻。所以之後,女童的國小、中學、大學的學雜費都由這位男老師支付。可是等這位女生大學畢業後愛上別人,也嫁給了別人,這位三十多歲的男老師告到法院,法院判決男老師敗訴,依照我國民法親屬編規定,未成年的訂婚,父母以監護人身分只有同意權,但是沒有決定權。
誠如本文主題的指腹婚,父母雖有同意權,但子女成人後是否願意成為夫妻,決定權在子女自己手裡,尤其今天這種人際間互動頻繁的社會,已很難找到乖乖聽從父母的子女。
最常見的就是20多年後,子女雙方學歷或許差別大,職場上的成就也不會一樣,交友社交不會相同,未來的理想不會一致,勉強要求雙方在不同觀點不同條件下湊在一起成為夫妻,今天的年青人會有那麼聽話嗎?當然是不可能。
總之,根據民法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所以指腹婚是父母代訂的婚約,不管是在子女出生後或出生前,均將因為違反身分行為不可代理之規定而無效。尤其,今天的臺灣人學歷普遍提高,法律常識懂得也比較多,怪不得臺灣指腹婚的習俗已經消失了。
【老仙ㄟ憶兒時】指腹婚 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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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仙ㄟ憶兒時】指腹婚 140609
我喜歡聽老先講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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