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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管灶祥 »
首先,必須先替黃啟嘉副秘書長、蔡明忠秘書長、陳宗獻委員致十二萬分敬意 ! 還有諸位版大跟前輩 ,您們的仗義與堅持還有付出,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
台灣的醫療大環境正在崩壞中,若沒有您們的努力,恐怕崩壞地更加快速 !
其次,小弟不才,近日才加入醫聲論壇並且透過魏醫師幫忙進入秘密花園,因此今天才得以拜讀黃副簡報,深感您們的用心與專精。但我仔細地看投影片編排順序及內容,覺得有些建議,特地提出來請各位再看看,或可重新調整,若時間巳過小弟深感抱歉。當然若這是前輩另有深意,則另當別論。不論如何,小弟希望用行動來表達關心與支持,絕對沒有挑剔的意思,只希望砲口一致對外,謝謝 ! 以下是小弟的幾項建議:
(再次抱歉,初次發文,我本有擷取簡報資料編頁碼說明,但論壇好像無法貼圖,只好用純文字發表)
一、建議一:分二段重編頁碼
全部投影片張數在44張,扣除首頁及最末頁為42張。
綜觀全部內容,最主要是第3張「協商因素成長率」與第38張「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這二張等於是綱要,若希望聽講者可更清楚區分這二部份,建議乾脆分成二大段,甚至分開編頁碼。
二、建議二:協商因素成長率中部份項目無說明,慢性病說明卻很多
如圖是第3頁的簡報,我加上頁數標註。
(1)、品質保證保留款、其他議定項目:這些均無說明。但我很好奇,違規之扣款,不是違約院所巳經罰款?而大部份未違約院所為何因此總額要降低?再深思,違約院所的罰款是繳回健保局嗎?是繳回總額嗎?
(2)、就醫可近性(慢性病照護)的說明長達20頁。20頁巳經佔投影片半數,足以另開專文討論。而且在慢性病的文章內多次提到「扣除人口老化的影響」,不知是否人口老化的影響巳經在其他地方呈現?否則依資料提示結果,病患總人數或盛行率的上升,就足以推論慢性病的照護費用上升;甚至,直接以三高用藥統計金額/成長率也可以推論。不知是否另有深意?而且,光就慢性病費用成長這件事情,好像不需太多張投影片來說明。
三、建議三:專款項目中,說明順序調整,並補充「門診透析」至43頁
如圖是第38頁的簡報,我加上頁數
(1)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無說明
(2)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第41頁;家醫整合性照護計畫:第40頁。建議對調
(3)缺「門診透析」:第43頁
四、建議四:
第7頁,預估因為降低血脂藥品門檻而產生的成長,採用的計算式是以「當次就醫有檢驗LDL的所有醫療費用」。由於政策是自102年8月1日起。第二段數據表示醫療費用較「同期」成長33%。第三段數據顯示醫療費用「全年」僅成長8%。(以上均依投影片資料)
(1)既然政策是8月起,增加費用的比較基礎應採8月以後,不論是月均、季均都可以,不要用102年「全年」,這樣等於把33%變8%。自已降低成長率。
(2)有檢驗LDL者,雖然可合理推測有使用降血脂藥品,但其所有醫療費用尚含括其他藥品。因此其總費用之成長率並不代表降血脂用藥費用的成長率。這部份為何不直接比較調出所有降血脂藥物費用的金額,或其成長率?或者前輩是另有深意嗎?
五、建議五:
專款項目,其他預期之法令或政策改變:Lucentis
個人非常認同多服務、多新加入藥必須要多付費。因此要給付新藥除非消費者願多付費,否則是消費者「不買」,而非醫界「不賣」。據此類推,任何屬於法令或政策改變的,應該都是專款項目?所以:院前診所、基層護理費、扶植弱勢科別、ICD-10,安全針具,可能應該都列為專款項目?
六、建議六:在健保費用外另外爭取預算。例如健保力推的VPN雲端藥歷,不應該使用健保費支出,即使是列在其他費用。建議改列為健保局或行政部門預算。ICD-10,安全針具,也必須是專款,預算來源也不應該是健保費。不過這部份能改列其他預算,巳經是前輩力爭的。要改列其他行政部門預算(例如國健局?),可能並非健保會所能決定,能否提監察院或行政訴願?否則,總額預算制,像是一碗牛肉麵。消費者付錢之後,再來要求加牛肉、加牛雜,還要送小菜。健保局與學者代表與消費者代表連成一氣,若不能對新藥新科技另外付費,這碗牛肉麵每年加料,這店只能靠施捨來維持不倒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