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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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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reformer »

藥師公會全聯會不斷重複以下「謬論」,將「藥師工作權」的憲法議題,企圖轉變成「醫藥分工單鬼制」、用藥安全、血汗藥師等不相干議題。下列文字是今日PO在其臉書上的文字,準備再對立法委員硬坳?所以我們應也來個總整理,一併提立法委員參考,請委員務必朝「合憲修法」方向進行,以下均與釋字第711號解釋文無關!個人先開二槍,找二個謬論之處【紅字】,請前輩再接再厲,謝謝!

謬論一:【看完病把處方箋交由民眾自由選擇到熟悉的社區藥局調劑】
正解:政府推動醫藥分業,係提供民眾有「知所服藥物」與「自由選擇調劑處所」之權利,現行法令雖未強制規定醫師「應釋出處方箋」,惟為尊重消費者之權利,仍請醫師公會輔導會員交付處方予病患,以便民眾持處方箋,自由選擇調劑處所,尊重民眾權利。(衛署藥字第 87017106 號函釋)所以「調劑處所」非專指「社區藥局」,醫院診所內設藥局也是「調劑處所」,亂掰、瞎掰!
謬論二:【17年來不見醫師釋出處方,致醫師與藥師專業間淪為老闆與員工的雇傭附屬關係】
正解:那每年七千萬業績的處方箋從何而來?難道是藥商「另聘醫師開診所」,專門接安養中心的處方箋?沒聽過醫師淪為藥商的受雇者嗎?連扶輪社社友間也曾出現這類糾紛,藥師真的都是受雇者嗎?太小看藥商兼藥師的少數藥聯會領導人了,他們什麼時候受雇過?每一位都是大老闆!大多數「專業藥師」只是他們玩弄、控制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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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或傳真參考範本(可強化論述)
立委鈞鑒:
我是藥師!我支持醫藥分業單軌制!反對藥師支援多處執業!因為:
(一)何謂醫藥分業單軌制?雙軌制?
政府制定84年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醫藥分業原本只有單軌制,就是醫師只負責看診,【看完病把處方箋交由民眾自由選擇到熟悉的社區藥局調劑】,但在醫師強烈抵制下,讓醫師內聘藥師在自己診所內調劑或釋出處方箋稱為雙軌制,但【17年來不見醫師釋出處方,致醫師與藥師專業間淪為老闆與員工的雇傭附屬關係】
(二)醫師為何全數選擇內聘藥師,而不願釋出處方箋?
1.【向健保局申報藥事服務費的金額遠遠高於聘請藥師的薪水。】
2.【因「開處方」跟「申報藥費」都是醫師,開處方時可以選擇藥價差大的藥品。】
3.內聘藥師調劑,藥師不在可由非藥事人員調劑,照樣申報藥事服務費。
由於內聘藥師為診所帶來附加價值,「診所藥師」誕生速度超乎預料,加速健保資源耗盡及管理制度的複雜,雙軌制是藏污納垢的錯誤醫療政策!
(三)醫師為何要求開放支援?
1.節省藥師人力成本,因為健保實施合理調劑量,若一位藥師每日最高調劑100張,未滿200張請兩個藥師太可惜,所以多出來的零頭(如:50張+30張+20張)找幾家醫院共用一個支援藥師。
2.原本專任專職的藥師,有了支援藥師後,還可以派至其他分院或連鎖醫院,方便人力調度,甚至助長掛牌歪風(只有掛牌沒有執行業務)。
3.目前尚有部分醫療院所並未與健保局特約,一旦開放藥師得以支援他處,將更難管理,掛牌狀況將更為嚴重。
醫療院所合請一位支援藥師,專職藥師就更可以名正言順掛牌,根本無從稽核管理,如此將使目前掛牌現象更有恃無恐。
(四)政府擬以醫師公會版本開放藥師多處支援,對民眾有何影響?
1.醫療院所藥師不專職,若由非藥師人員執行業務,民眾根本無從辨識,你希望冒非藥師調劑的風險?或捨專職熟識的藥師,改換經常流動支援的藥師為您服務嗎?
2.經營醫院(任何企業都一樣)應該要有足夠的人力,把應該休假、生病的人力計算在內,若連這樣救人的專業成本都要斤斤計較,你會放心嗎?
3.同一個地方放診斷書與處方箋,同一隻手開診斷書、處方箋、甚至死亡證明,球員兼裁判你安心嗎?
(五)醫師聘請藥師,你所不知道的祕密!
1.你知道牙科、婦科有些業務量不大的院所已經釋出處方箋了嗎?你知道主張開放支援的都是業務量不錯又有分院或連鎖的醫院或醫美診所嗎?
2.你知道現在有很多診所醫師投資100%開藥局嗎?(在國外醫師的三等親不得投資藥局,不能主導經營權,干擾藥師專業,處方不得流向特定藥局)然後再100%處方箋流向自家藥局嗎?光是處方箋釋出費與調劑費從健保賺進多少億?
3.你知道醫師企圖以民眾領藥的方便性來掩蓋其違法掛牌及不當用藥,台灣自從實施全民健保開放雙軌制以來,頻傳藥物浪費、坑殺健保、藥價黑洞、護航行賄…,讓全民健保面臨倒閉危機!
4.你知道偏遠地區或是緊急照護需要,藥師在修法後是可以支援的嗎?但醫師要的不是緊急需要,藉著藥師會生病、分娩的理由要求支援,卻將緊急例外變成常態通則,只想節省經營成本,未考慮民眾用藥安全。
(六)藥師為何不宜開放支援?
1.醫師有分專科,藥師沒有分科,執業面除了處方判斷調劑外,很強調駐地管理概念,做好藥品的貯存、量管也是很重要的層面,若藥師工作場所可隨時更換,調劑錯誤率將會提高。
2.藥品種類很多(光是一顆止痛藥,市面上就有300多種),不同科別使用的藥品差異性很大,各家選用的也都是不同廠牌的藥品,藥品熟悉度上要很足夠,因此報備支援不適合目前台灣的醫療環境。
3.現在國內血汗醫院嚴重,許多醫療機構藥師光是應付「門診量」都不夠了,如何去支援其他醫療院所?
4.藥師並未參應邀出診、急救之第一線工作,護理人員是在醫師的order下支援,而藥師在出診、急救時是屬於第二線工作性質。
既然醫藥分業是世界各國的趨勢,也是國家既定政策,就該分區分階段實施,而不是以民眾不方便為由抵制政策實施,民眾近20年來因政府屈服於醫界壓力從未展開醫藥分業宣導,還一直以偏鄉及方便性為開放藥師多處職業訴求,那為何不主張由社區藥局密集的都會區先試辦診所釋出處方箋?讓醫師專注診察,於開立處方時阻絕藥品利益考量,讓藥師專注調劑與用藥指導,讓藥品利益退出醫師專業之外,此乃健保興利除弊之最大良方!也是全民用藥安全最大之保障!

(□醫院□診所□社區藥局□其他) 藥師
最後由 reformer 於 週二 6月 24, 2014 10:42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refo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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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全聯會臉書上回應:

Hxxxx Mxxx 大致看了一下 似乎立委們都只有傳真沒有信箱!可否請所有藥師幫忙,將信列印出來後附註上工作的單位,親筆簽名 來向立委們表達藥師們的訴求!傳一封是一封! 若手邊沒有傳真機,也可就近至便利商店傳送,只能靠大家團結的力量了
8 · 3小時前

Hxxxx Mxxx 不管您是支持單軌制 還是反對報備支援,將您的訴求寫出讓立委們知道,與其在此發文謾罵,不如來點實際的行動吧!
7 · 2小時前

林XX 可以寫給馬總統,我寫過,他們會回信
40分鐘前

陳XX 大家一起來~離7/4日只剩11天了
3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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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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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施肇榮 »

reformer 寫:藥師公會全聯會臉書上回應:

Hxxxx Mxxx 大致看了一下 似乎立委們都只有傳真沒有信箱!可否請所有藥師幫忙,將信列印出來後附註上工作的單位,親筆簽名 來向立委們表達藥師們的訴求!傳一封是一封! 若手邊沒有傳真機,也可就近至便利商店傳送,只能靠大家團結的力量了
8 · 3小時前

Hxxxx Mxxx 不管您是支持單軌制 還是反對報備支援,將您的訴求寫出讓立委們知道,與其在此發文謾罵,不如來點實際的行動吧!
7 · 2小時前

林XX 可以寫給馬總統,我寫過,他們會回信
40分鐘前

陳XX 大家一起來~離7/4日只剩11天了
35分鐘前
原來已經有人PO了,我的手腳有點慢....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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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施肇榮 »

這是診所藥師的自殺文

提供者:藥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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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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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這是診所藥師的自殺文

提供者:藥師公會!!
本人全力支持醫藥分業單軌制!!!

最好也取消所謂的簡表制度,改成實報實銷制度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推眼鏡) (推眼鏡) (推眼鏡)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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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施肇榮 »

MK 寫:
施肇榮 寫:這是診所藥師的自殺文

提供者:藥師公會!!
本人全力支持醫藥分業單軌制!!!

最好也取消所謂的簡表制度,改成實報實銷制度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推眼鏡) (推眼鏡) (推眼鏡)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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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MK »

施肇榮 寫: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沒辦法呀...

政府規定的...

偶素被動的...

金逼哀... (阿飄) (阿飄) (阿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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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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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instein »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並不是所有的藥都能緊急調劑!更何況醫師可以說這是健保局規定強制釋出處方簽! (我不依) (我不依) (我不依)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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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uricle »

藥師表示 : 為了我爽 ,請為我制定違憲的法律吧 !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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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施肇榮 »

Einstein 寫: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並不是所有的藥都能緊急調劑!更何況醫師可以說這是健保局規定強制釋出處方簽! (我不依) (我不依) (我不依)

提供 食藥署、衛生局、健保局、藥師公會、各報

社的電話,找誰抱怨、反應、投訴都可以,

就是不要找醫師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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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MK »

施肇榮 寫:
Einstein 寫: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並不是所有的藥都能緊急調劑!更何況醫師可以說這是健保局規定強制釋出處方簽! (我不依) (我不依) (我不依)
提供 食藥署、衛生局、健保局、藥師公會、各報
社的電話,找誰抱怨、反應、投訴都可以,
就是不要找醫師
+1

關偶屁事...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既然釋出處方了...

藥局就得想辦法生出藥來...

本人不改處方的...
refo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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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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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論三:【向健保局申報藥事服務費的金額遠遠高於聘請藥師的薪水。】
正解:(30點X80張+15點X20張)X0.8=2,160元/日(最高),有幾位受雇藥師有如此效率與工作量?同樣是藥師調劑,在診所健保支付30點,到社區藥局支付45點,差距達50%的原因不知為何?是社區藥局的調劑功力太強、還是賣藥功力太強?但是醫師受雇於藥商藥師就不一樣了,請高手算一下!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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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施肇榮 »

MK 寫:
施肇榮 寫:
Einstein 寫:
MK你這樣搞法,豈不是要累死醫師
屆時,只要病人拿不到藥,聲稱<醫療急迫>,
要醫師親自緊急調劑,那不死搞死人了!!!!
並不是所有的藥都能緊急調劑!更何況醫師可以說這是健保局規定強制釋出處方簽! (我不依) (我不依) (我不依)
提供 食藥署、衛生局、健保局、藥師公會、各報
社的電話,找誰抱怨、反應、投訴都可以,
就是不要找醫師
+1

關偶屁事...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既然釋出處方了...

藥局就得想辦法生出藥來...

本人不改處方的...
好壞的MK

所有的絕招都學會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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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reformer »

謬論四:【因「開處方」跟「申報藥費」都是醫師,開處方時可以選擇藥價差大的藥品。】
正解:藥價是由健保署與奸商藥師共同核定,哪位醫師定過藥價?
而且處方箋如未註明「不可替代」,常被藥局換成「學名藥」,這就是所謂的「Double check」的內涵─藥價差,商人的想法就是如此,奸商賺錢的本事更可能就是「傷人」。
到藥局「配藥」時更可能拿到低價藥,甚至XX藥,因為不必向健保署「申報」,也不必向病人「負責」!


建議有先到藥局配藥無效,後到醫療機構就醫的病人,在其病歷上註明:病人先到藥局「配藥」,用以保護自己!
最後由 reformer 於 週四 6月 26, 2014 6:4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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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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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wojoh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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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65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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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g96510083 »

reformer 寫:荒謬四:【因「開處方」跟「申報藥費」都是醫師,開處方時可以選擇藥價差大的藥品。】
正解:藥價是由健保署與奸商藥師共同核定,哪位醫師定過藥價?
而且處方箋如未註明「不可替代」,常被藥局換成「學名藥」,這就是所謂的「Double check」的內涵─藥價差,商人的想法就是如此,奸商賺錢的本事更可能就是「傷人」。
到藥局「配藥」時更可能拿到低價藥,甚至XX藥,因為不必向健保署「申報」,也不必向病人「負責」!


建議有先到藥局配藥無效,後到醫療機構就醫的病人,在其病歷上註明:病人先到藥局「配藥」,用以保護自己!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25 醫師處方之藥物如未註明不可替代,藥師(藥劑生)得以相同價格或低於原處方藥物價格之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其他廠牌藥品或同功能類別其他廠牌特殊材料替代,並應告知保險對象。
================================
事實是
健保局允許處方釋出時,藥師可以用低價台廠藥公然合法替代,藥師可以自由選擇藥價差價大的藥品,又可以以同成分同劑量劑型,藥效相同這種官方認定的謊言,來規避責任,治療不理想背黑鍋的還是處方醫師
結果就是醫病雙輸,藥師得利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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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gary »

謬論5: 內聘藥師調劑,藥師不在可由非藥事人員調劑,照樣申報藥事服務費。
實情: 藥師不在診所,診所醫師及護理人員被迫停止治療病患,病患看診後,無法立即拿到藥,延誤病情,甚至導致病患死亡.
refo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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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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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來找錯!藥聯會謬論總整理,也請立法委員參考!

文章 reformer »

謬論五:
實情補充: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健保特約藥局!他們公會的單一藥師藥局理監事,於開會期間藥局仍在「營業」,甚至5月22日立法院公聽會當日也是如此,釋憲聲請人已去告官,就等著看衛生主管機關如何處理?
謬論六:【由於內聘藥師為診所帶來附加價值,「診所藥師」誕生速度超乎預料,加速健保資源耗盡及管理制度的複雜,雙軌制是藏污納垢的錯誤醫療政策!】
實情:由於藥商兼藥師為藥局帶來龐大利益,「健保特約藥局是圖利藥商的重大錯誤特約制度!」並讓病人蒙受藥商不必要之推銷困擾!健保署為什麼不能只跟「單純執行調劑業務」的藥局簽約?(合約本是合意制,看雙方願不願意而已!)
gary 寫:謬論5: 內聘藥師調劑,藥師不在可由非藥事人員調劑,照樣申報藥事服務費。
實情: 藥師不在診所,診所醫師及護理人員被迫停止治療病患,病患看診後,無法立即拿到藥,延誤病情,甚至導致病患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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