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壞人卡 »

顯然是 有簽同意書 但 患者投訴 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 ... ws/1033148
未經病人同意驗愛滋 高醫被罰3萬

2014-06-17 13:11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別以為醫院可以在未獲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做檢驗,這是違法的!日前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因未經患者同意逕行做愛滋病毒篩檢,被當事人投訴,今年4月高市衛生局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第4項,開罰高醫新台幣3萬元,創下我國首例。

這名患者為出櫃同志陳育仁,首次入高醫時是欲進行割包皮手術,當時曾向醫生表明自己是同志,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因不滿醫生態度而轉往他院開刀。

今年初因腎結石就診於高醫時,卻在未告知情況下進行愛滋病(HIV)篩檢,陳育仁聲明,如果是基於專業醫療角度進行檢驗當然欣然接受,若是因為「同志(同性戀)」關係就逕行檢驗顯然不是一個好理由。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醫院進行HIV篩檢應遵守規定,取得當事人同意才可進行,尊重病人意願,保障病人之自主權,維護對等的醫病關係。

促進會也表示,「維護醫事人員安全」與「保障病人自主意願」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可以兼顧的。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呼籲,醫院進行篩檢應以醫療專業判斷提出建議,非以當事人是否為同志做為依據。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壞人卡 »

也請大家 幫忙蒐集 各式'不適當的新聞標題' 有時候記者大人 隔行隔山 不太瞭解醫學 下的標題 對醫界不公平 我們可以適當反映
感謝大家

圖檔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a7662888
R3
R3
文章: 325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30, 2010 11:55 p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a7662888 »

首次入高醫時是欲進行割包皮手術,當時曾向醫生表明自己是同志,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因不滿醫生態度而轉往他院開刀。
-->可能是因此病歷被註記是同志

今年初因腎結石就診於高醫時,卻在未告知情況下進行愛滋病(HIV)篩檢
-->被罰是因為腎結石就診沒經病患同意驗HIV(一般情形醫院在驗HIV時,會同時列印同意書,可能高醫當時沒有這樣設計或電腦出了問題)

所以,不能說記者有錯吧!
gary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286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gary »

靜觀高醫的反應
reformer
R3
R3
文章: 331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2, 2010 8:09 p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reformer »

正解!
只有當事人才知「事實真相」

高醫可以循「申復」、「訴願」及「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但根據過往高醫被「回溯追扣」健保費用一億多的往例,該院會認為這筆費用極小。

個人可以提一個實例供高醫參考:一位基層醫師為了區區200元自費藥品,和前健保局「纏鬥」二年餘,要不是該名醫師心軟鬆手(只到訴願階段),健保局差點有人必須移送法辦。他為無端被「違約記點一次」而爭,爭的是道理、不是費用!

gary 寫:靜觀高醫的反應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a4610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929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4, 2013 11:04 a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a4610 »

reformer 寫:正解!
只有當事人才知「事實真相」

高醫可以循「申復」、「訴願」及「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但根據過往高醫被「回溯追扣」健保費用一億多的往例,該院會認為這筆費用極小。

個人可以提一個實例供高醫參考:一位基層醫師為了區區200元自費藥品,和前健保局「纏鬥」二年餘,要不是該名醫師心軟鬆手(只到訴願階段),健保局差點有人必須移送法辦。他為無端被「違約記點一次」而爭,爭的是道理、不是費用!

gary 寫:靜觀高醫的反應
醫師多數都是醬 如果真搞到健保局有人移送法辦 你想健保局的人 會不會有寒蟬效應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施肇榮 »

壞人卡 寫:顯然是 有簽同意書 但 患者投訴 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 ... ws/1033148
未經病人同意驗愛滋 高醫被罰3萬

2014-06-17 13:11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別以為醫院可以在未獲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做檢驗,這是違法的!日前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因未經患者同意逕行做愛滋病毒篩檢,被當事人投訴,今年4月高市衛生局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第4項,開罰高醫新台幣3萬元,創下我國首例。

這名患者為出櫃同志陳育仁,首次入高醫時是欲進行割包皮手術,當時曾向醫生表明自己是同志,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因不滿醫生態度而轉往他院開刀。

今年初因腎結石就診於高醫時,卻在未告知情況下進行愛滋病(HIV)篩檢,陳育仁聲明,如果是基於專業醫療角度進行檢驗當然欣然接受,若是因為「同志(同性戀)」關係就逕行檢驗顯然不是一個好理由。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醫院進行HIV篩檢應遵守規定,取得當事人同意才可進行,尊重病人意願,保障病人之自主權,維護對等的醫病關係。

促進會也表示,「維護醫事人員安全」與「保障病人自主意願」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可以兼顧的。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呼籲,醫院進行篩檢應以醫療專業判斷提出建議,非以當事人是否為同志做為依據。

[[陳育仁聲明,如果是基於專業醫療角度進行檢驗當然欣然接受,
若是因為「同志(同性戀)」關係就逕行檢驗顯然不是一個好理由。]]

請問專家
愛滋病(HIV)篩檢的專業醫療角度是甚麼!?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cpsu
Intern
Intern
文章: 80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17, 2008 2:45 p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cpsu »

施肇榮 寫:
請問專家
愛滋病(HIV)篩檢的專業醫療角度是甚麼!?
不敢說是專家,試著來模擬比較專業的篩檢前詢問方式。

<首先先清場,家人或朋友都不可在場>

因為您出現了OOO症狀(罹患了OO病),可能是免疫力下降引起。其中可能的原因包括病毒感染,您有沒有聽過HIV或愛滋病呢?

您有檢查過嗎?

您擔心自己有感染嗎?

您最近有性行為是何時呢?對象是男性或女性呢?

聽起來您還是有風險,可以讓我幫您抽血做愛滋病的檢查嗎?

這個病已經不是絕症了,有很好的藥物可以控制。如果跟專門醫師好好配合,壽命可以幾乎跟正常人一樣。如果檢查出來,我可以把你介紹給OO醫院的O醫師來治療。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壞人卡 »

a7662888 寫:首次入高醫時是欲進行割包皮手術,當時曾向醫生表明自己是同志,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因不滿醫生態度而轉往他院開刀。
-->可能是因此病歷被註記是同志

今年初因腎結石就診於高醫時,卻在未告知情況下進行愛滋病(HIV)篩檢
-->被罰是因為腎結石就診沒經病患同意驗HIV(一般情形醫院在驗HIV時,會同時列印同意書,可能高醫當時沒有這樣設計或電腦出了問題)

所以,不能說記者有錯吧!
(GOODJOB)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月妃
CR
CR
文章: 653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2, 2006 11:45 pm
來自: 海南島 杏花村7號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月妃 »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醫院進行HIV篩檢應遵守規定,取得當事人同意才可進行,尊重病人意願,保障病人之自主權,維護對等的醫病關係。.......


有沒有 '醫護人員免於感染愛滋權益促進會' (咦)

'醫護人員免於感染愛滋權益促進會' 表示,
感染愛滋高危險群患者 進入醫療院所治療時 應遵守規定HIV篩檢,
若不檢驗 必須取得相對當事醫療人員同意才可進行治療,尊重醫療人員意願,保障醫療人員免於感染愛滋之權利,維護對等的醫病關係。
同胞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好像曾被盜用帳號過???)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953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21 次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hjh »

壞人卡 寫:顯然是 有簽同意書 但 患者投訴 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 ... ws/1033148
未經病人同意驗愛滋 高醫被罰3萬
簽就簽
還有被迫簽的?
可以這樣主張嗎?
那全國健保特約院所可不可以事後主張自己是被迫簽超不合理的健保約?
oyanui
Intern
Intern
文章: 11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0, 2014 9:07 am

Re: 呼籲記者大人修改標題 '疑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文章 oyanui »

hjh 寫:
壞人卡 寫:顯然是 有簽同意書 但 患者投訴 被強迫簽下同意書進行愛滋病篩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 ... ws/1033148
未經病人同意驗愛滋 高醫被罰3萬
簽就簽
還有被迫簽的?
可以這樣主張嗎?
那全國健保特約院所可不可以事後主張自己是被迫簽超不合理的健保約?

對阿 不想簽也沒有人 拼了命逼你畫押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