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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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藥師公會不要再凹了,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才會緊急採煞車
file:///Users/Mac/Desktop/tpl119.pdf
(高點律師,司法官考試擬答,因有著作權疑慮,請自行下載閱讀)
「用藥安全聖戰 醫藥分業單軌制」
藥事法第102條明訂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這是國家既定政策,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醫療制度,但我國「醫藥分業」在86年上軌後卻在醫師強烈抵制下突然變調,由全世界都執行的醫藥分業單軌制(即診所不得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變成醫藥分業雙軌制(即診所內可聘藥師)。實行迄今,門前藥局(即醫師當老闆請藥師開藥局)四處林立。光從處方釋出費及調劑費從健保身上賺進多少億?現在,又因節省成本不願補足藥事人力,要求開放支援,實在是需索無度,對藥事人員軟土深掘!
現今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經明確排除違憲的疑慮,為何仍被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是立委又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及醫師團體強烈抵制?看似補漏的修法問題,卻演變成藥師開放支援的危機,醫師團體趁此修法之際強勢介入,欲趁機解決藥事人力問題,將例外變成通則,廣開方便之門,完全以經營者角度考量,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財團版本,儼然淪為醫療機構掛牌人頭就地合法脫困的修法,藥師的專業職責恐面臨嚴峻挑戰。
藥師法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身為勞方的藥師堅決反對!而處於資方的醫界卻極力贊同!這不是很弔詭嗎?藥師無法休假的問題根源是人力缺乏,人力缺乏的問題根源是工作環境,人力問題只要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即可於「人力資源網站」獲得解決,而不是在立法院蠻橫的強修別人的藥師法,人力派遣化已經是台灣的悲哀了,攸關人民健康權益的藥師淪為派遣是多麼可怕的事?當藥師淪為派遣、專業無法發揮,一旦醫療過程若有黑手伸入,請問「一枝筆開診斷、一枝筆開處方、一支筆開死亡證明」,球員兼裁判,未來一定造成健保資源浪費及不當用藥,未來台灣的用藥環境將會何等不堪?現今,台灣用藥環境汲汲可危,因用藥不當而洗腎甚至死亡、藥品浪費造成大量廢棄及環境污染、藥價黑洞引發用藥危機……已讓民眾生活在用藥環境污染的風險中。
醫療的本質,是要讓民眾過得更健康,政府實行「醫藥分業」也是為了讓人民享有更完善的醫療制度,藥師法第11條更是保障專業自主權的重要依歸。假如開放藥師得以支援,可以預見的是,藥師執業環境將更加惡劣,本來未投入職場的藥師更不願意投入,恐怕就連已投入職場的藥師也將陸續退出,使民眾得承擔用藥不安全之風險。政策的實行不容被打折扣,人民權益也不容被漠視!希望透過此次抗爭,懇求政府不要讓民眾再因用藥不當而造成傷害,不要再讓浮濫的用藥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讓藥品利益退出醫藥專業之外,讓我國變成一個真正的醫藥分業單軌制的國家,專業分工、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面對未來高齡化社會!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才會緊急採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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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點律師,司法官考試擬答,因有著作權疑慮,請自行下載閱讀)
「用藥安全聖戰 醫藥分業單軌制」
藥事法第102條明訂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這是國家既定政策,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醫療制度,但我國「醫藥分業」在86年上軌後卻在醫師強烈抵制下突然變調,由全世界都執行的醫藥分業單軌制(即診所不得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變成醫藥分業雙軌制(即診所內可聘藥師)。實行迄今,門前藥局(即醫師當老闆請藥師開藥局)四處林立。光從處方釋出費及調劑費從健保身上賺進多少億?現在,又因節省成本不願補足藥事人力,要求開放支援,實在是需索無度,對藥事人員軟土深掘!
現今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經明確排除違憲的疑慮,為何仍被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是立委又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及醫師團體強烈抵制?看似補漏的修法問題,卻演變成藥師開放支援的危機,醫師團體趁此修法之際強勢介入,欲趁機解決藥事人力問題,將例外變成通則,廣開方便之門,完全以經營者角度考量,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財團版本,儼然淪為醫療機構掛牌人頭就地合法脫困的修法,藥師的專業職責恐面臨嚴峻挑戰。
藥師法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身為勞方的藥師堅決反對!而處於資方的醫界卻極力贊同!這不是很弔詭嗎?藥師無法休假的問題根源是人力缺乏,人力缺乏的問題根源是工作環境,人力問題只要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即可於「人力資源網站」獲得解決,而不是在立法院蠻橫的強修別人的藥師法,人力派遣化已經是台灣的悲哀了,攸關人民健康權益的藥師淪為派遣是多麼可怕的事?當藥師淪為派遣、專業無法發揮,一旦醫療過程若有黑手伸入,請問「一枝筆開診斷、一枝筆開處方、一支筆開死亡證明」,球員兼裁判,未來一定造成健保資源浪費及不當用藥,未來台灣的用藥環境將會何等不堪?現今,台灣用藥環境汲汲可危,因用藥不當而洗腎甚至死亡、藥品浪費造成大量廢棄及環境污染、藥價黑洞引發用藥危機……已讓民眾生活在用藥環境污染的風險中。
醫療的本質,是要讓民眾過得更健康,政府實行「醫藥分業」也是為了讓人民享有更完善的醫療制度,藥師法第11條更是保障專業自主權的重要依歸。假如開放藥師得以支援,可以預見的是,藥師執業環境將更加惡劣,本來未投入職場的藥師更不願意投入,恐怕就連已投入職場的藥師也將陸續退出,使民眾得承擔用藥不安全之風險。政策的實行不容被打折扣,人民權益也不容被漠視!希望透過此次抗爭,懇求政府不要讓民眾再因用藥不當而造成傷害,不要再讓浮濫的用藥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讓藥品利益退出醫藥專業之外,讓我國變成一個真正的醫藥分業單軌制的國家,專業分工、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面對未來高齡化社會!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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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施肇榮 寫:藥師公會不要再凹了,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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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美國醫師可以 在他或她的辦公室或執業地點 調劑藥物,施肇榮 寫:藥師公會不要再凹了,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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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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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第102條明訂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這是國家既定政策,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醫療制度,但我國「醫藥分業」在86年上軌後卻在醫師強烈抵制下突然變調,由全世界都執行的醫藥分業單軌制(即診所 不得 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變成醫藥分業雙軌制(即診所內可聘藥師)。
下略
不必 聘藥師 !!
美國藥師法2014 完全破解 藥師公會 鬼話連篇 的 單軌制 !
第十二條開處方者 調劑(配藥) 中譯 修正1次
4170 由開處方者調劑(配藥):要求和限制;強制
(A)
開處方者不得 在他或她的辦公室或執業地點 調劑藥物或
危險裝置 給病人,除非符合 下列所有的條件:
[註 依照邏輯學原則 (以下省略這一句 ) ,
如果符合 下列所有的條件,
( 請看全文 viewtopic.php?f=24&t=95246&start=30 )
開處方者(醫師 獸醫師..等) 可以 在他或她的辦公室或執業地點 調劑藥物
或危險裝置 給病人。
請注意 : 沒有限制 緊急狀況 , 也不必 藥師來 監督 。
下略 ,全文 請看 viewtopic.php?f=24&t=95246&start=30
既然藥師人力不足 , 就應該停止 剝奪 醫師的調劑權 ,安排時程 讓 醫師恢復合法的調劑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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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
-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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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讓我國變成一個真正的醫藥分業單軌制的國家,專業分工。」
這句話的精隨只有最後四個字「專業分工」!可見藥師中有明理人。
真正的單軌制是:健保署只與專職調劑的「專業藥局」簽約,其餘免談!
藥師公會全聯會的單軌制不是專業分工,是「單鬼制」 (失魂) (失魂) !
這句話的精隨只有最後四個字「專業分工」!可見藥師中有明理人。
真正的單軌制是:健保署只與專職調劑的「專業藥局」簽約,其餘免談!
藥師公會全聯會的單軌制不是專業分工,是「單鬼制」 (失魂) (失魂) !
施肇榮 寫:藥師公會不要再凹了,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才會緊急採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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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第102條明訂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這是國家既定政策,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醫療制度,但我國「醫藥分業」在86年上軌後卻在醫師強烈抵制下突然變調,由全世界都執行的醫藥分業單軌制(即診所不得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變成醫藥分業雙軌制(即診所內可聘藥師)。實行迄今,門前藥局(即醫師當老闆請藥師開藥局)四處林立。光從處方釋出費及調劑費從健保身上賺進多少億?現在,又因節省成本不願補足藥事人力,要求開放支援,實在是需索無度,對藥事人員軟土深掘!
現今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經明確排除違憲的疑慮,為何仍被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是立委又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及醫師團體強烈抵制?看似補漏的修法問題,卻演變成藥師開放支援的危機,醫師團體趁此修法之際強勢介入,欲趁機解決藥事人力問題,將例外變成通則,廣開方便之門,完全以經營者角度考量,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財團版本,儼然淪為醫療機構掛牌人頭就地合法脫困的修法,藥師的專業職責恐面臨嚴峻挑戰。
藥師法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身為勞方的藥師堅決反對!而處於資方的醫界卻極力贊同!這不是很弔詭嗎?藥師無法休假的問題根源是人力缺乏,人力缺乏的問題根源是工作環境,人力問題只要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即可於「人力資源網站」獲得解決,而不是在立法院蠻橫的強修別人的藥師法,人力派遣化已經是台灣的悲哀了,攸關人民健康權益的藥師淪為派遣是多麼可怕的事?當藥師淪為派遣、專業無法發揮,一旦醫療過程若有黑手伸入,請問「一枝筆開診斷、一枝筆開處方、一支筆開死亡證明」,球員兼裁判,未來一定造成健保資源浪費及不當用藥,未來台灣的用藥環境將會何等不堪?現今,台灣用藥環境汲汲可危,因用藥不當而洗腎甚至死亡、藥品浪費造成大量廢棄及環境污染、藥價黑洞引發用藥危機……已讓民眾生活在用藥環境污染的風險中。
醫療的本質,是要讓民眾過得更健康,政府實行「醫藥分業」也是為了讓人民享有更完善的醫療制度,藥師法第11條更是保障專業自主權的重要依歸。假如開放藥師得以支援,可以預見的是,藥師執業環境將更加惡劣,本來未投入職場的藥師更不願意投入,恐怕就連已投入職場的藥師也將陸續退出,使民眾得承擔用藥不安全之風險。政策的實行不容被打折扣,人民權益也不容被漠視!希望透過此次抗爭,懇求政府不要讓民眾再因用藥不當而造成傷害,不要再讓浮濫的用藥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讓藥品利益退出醫藥專業之外,讓我國變成一個真正的醫藥分業單軌制的國家,專業分工、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面對未來高齡化社會!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美國 根本 沒有 "藥師工作限於一處" 的規定!
也沒有 "單軌制"!
台灣 藥師公會 鬼話連篇 ,妄想獨佔調劑權 , 搞鬼!!!
也沒有 "單軌制"!
台灣 藥師公會 鬼話連篇 ,妄想獨佔調劑權 , 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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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 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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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2894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06 11:24 am
- 來自: Tainan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限制自己的權利,但妨礙其他想兼差的藥師的權利,以及民眾的權利 ---->違憲
同理, "自殺"也是"限制自己的權利" --> 但沒有一條法律說可以自殺的(因為憲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 連安樂死也是違法的!!
同理, "自殺"也是"限制自己的權利" --> 但沒有一條法律說可以自殺的(因為憲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 連安樂死也是違法的!!
健康最好
- rich
- V2
- 文章: 2894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06 11:24 am
- 來自: Tainan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8日電)台大醫療體系舉辦119週年院慶啟動社區健康促進列車義診活動,今天訪視台北市萬華區74歲獨居女士賴莊,各分院也同時舉辦義診。
台大醫院北護分院與立心慈善基金會5年前開始在萬華區投入獨居老人送餐服務,基金會總幹事張美珠說,萬華地區老年人口比例高,85歲以上逾3000人、百歲人瑞約50位,而不少是低收入戶或獨居身分。
在北護分院院長蔡克嵩帶領下訪視1名長期服務的74歲獨居女士賴莊,賴莊因糖尿病等慢性病影響,隨年紀增長,目前視力僅剩下右眼還能感光,過去用餐都是外出購買,她說,看不清楚,常買錯。
賴莊表示,外出買午餐時,會特別注意,要吃什麼就買,自從接受台大醫院送餐服務後,現在每天中午都有特製的糖尿病特別餐,此外,還會有營養師來家裡評估,調整菜色口味,服務很好。
蔡克嵩指出,北護分院服務萬華區老人營養送餐服務,針對特殊飲食設計4種餐,糖尿病患採低油、低糖、低鹽及高鐵原則;腎臟病患採低蛋白飲食原則;痛風患者飲食則以低普林為主;高血膽固醇者則以低膽固醇為主。
台大醫院自1895年創立,至今已119歲,總院串連各分院啟動社區健康促進列車義診,總院與北護分院、雲林分院都在今天舉辦義診,14日則是金山分院、18日是竹東分院、28日是新竹分院,促進睦鄰並把關民眾健康。10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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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些義診有沒有藥師 若有藥師豈不都是違法 都抓起來吧 換個角度想 請問大法官 這樣合理嗎
台大醫院北護分院與立心慈善基金會5年前開始在萬華區投入獨居老人送餐服務,基金會總幹事張美珠說,萬華地區老年人口比例高,85歲以上逾3000人、百歲人瑞約50位,而不少是低收入戶或獨居身分。
在北護分院院長蔡克嵩帶領下訪視1名長期服務的74歲獨居女士賴莊,賴莊因糖尿病等慢性病影響,隨年紀增長,目前視力僅剩下右眼還能感光,過去用餐都是外出購買,她說,看不清楚,常買錯。
賴莊表示,外出買午餐時,會特別注意,要吃什麼就買,自從接受台大醫院送餐服務後,現在每天中午都有特製的糖尿病特別餐,此外,還會有營養師來家裡評估,調整菜色口味,服務很好。
蔡克嵩指出,北護分院服務萬華區老人營養送餐服務,針對特殊飲食設計4種餐,糖尿病患採低油、低糖、低鹽及高鐵原則;腎臟病患採低蛋白飲食原則;痛風患者飲食則以低普林為主;高血膽固醇者則以低膽固醇為主。
台大醫院自1895年創立,至今已119歲,總院串連各分院啟動社區健康促進列車義診,總院與北護分院、雲林分院都在今天舉辦義診,14日則是金山分院、18日是竹東分院、28日是新竹分院,促進睦鄰並把關民眾健康。10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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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些義診有沒有藥師 若有藥師豈不都是違法 都抓起來吧 換個角度想 請問大法官 這樣合理嗎
健康最好
-
- 院長級
- 文章: 16332
-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10, 2006 12:59 pm
- 來自: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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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10, 2006 12:59 pm
- 來自: tainan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quote="yehmy"]美國 根本 沒有 "藥師工作限於一處" 的規定!
也沒有 "單軌制"!
台灣 藥師公會 鬼話連篇 ,妄想獨佔調劑權 , 搞鬼!!![/quote]
+1
搞鬼 太文雅了啦
應叫 不要臉 (打小人)
也沒有 "單軌制"!
台灣 藥師公會 鬼話連篇 ,妄想獨佔調劑權 , 搞鬼!!![/quote]
+1
搞鬼 太文雅了啦
應叫 不要臉 (打小人)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That's true!!kwojohn 寫:"惡劣"藥師的工作會受到極端挑戰...物競天擇,自然淘汰...
"優秀"藥師薪資三級跳...大家搶著要...
請基層藥師們別再讓藥界高層洗腦
要勇敢站出來! 尤其是優秀的藥師們!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要虱公會 : 本會會員老人癡呆者居多 , 開放支援優秀藥師會把癡呆要虱給做掉, 讓他們的飯碗不保 !
所以本會堅持違憲 ,以保障老人癡呆會員們的權益 , 請大家多多支持啦 !
所以本會堅持違憲 ,以保障老人癡呆會員們的權益 , 請大家多多支持啦 !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hjh 寫:That's true!!kwojohn 寫:"惡劣"藥師的工作會受到極端挑戰...物競天擇,自然淘汰...
"優秀"藥師薪資三級跳...大家搶著要...
請基層藥師們別再讓藥界高層洗腦
要勇敢站出來! 尤其是優秀的藥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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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教授
- 文章: 9419
-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 來自: 桃園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要單軌呀...........那醫院的藥劑科應該獨立出來了!!!
不然診所不能拿藥
醫院卻能拿藥這不是很怪嗎???
然後以後醫院查完房開完藥---請病患家屬去附近的藥局買藥給病患吃,買針劑給護士打針,在急救的時候,開強心劑給病患家屬去附近連鎖藥局買藥,等到要買回來,人也死了.............
所以什麼單軌制根本只是為了藥商私利,而不顧人民用藥便利及安全
真正要讓民眾有用藥方便性及更多的選擇----應該是開放多軌拿藥,藥局診所醫院甚至便利商店大賣場都可以拿藥
不要為了藥商的私利,而葬送民眾的權益!!!!建築界有趙大雄,公務員有葉世文
希望前車之鑑會讓食藥署跟藥師公會這些人警惕!!!!!
不然診所不能拿藥
醫院卻能拿藥這不是很怪嗎???
然後以後醫院查完房開完藥---請病患家屬去附近的藥局買藥給病患吃,買針劑給護士打針,在急救的時候,開強心劑給病患家屬去附近連鎖藥局買藥,等到要買回來,人也死了.............
所以什麼單軌制根本只是為了藥商私利,而不顧人民用藥便利及安全
真正要讓民眾有用藥方便性及更多的選擇----應該是開放多軌拿藥,藥局診所醫院甚至便利商店大賣場都可以拿藥
不要為了藥商的私利,而葬送民眾的權益!!!!建築界有趙大雄,公務員有葉世文
希望前車之鑑會讓食藥署跟藥師公會這些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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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會員
- 文章: 74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藥品有台廠,原廠
台廠有大廠,小廠
普拿疼有三百多種品項劑型(藥師說的)
大廠小廠原廠雖然政府說同成分同劑型藥效相同,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天方夜譚
藥品到處可以配,就是不准在診所配的狀況下(藥師公會要的單軌制)
一個藥物,各自表述的情形下
各個藥局的進藥品牌當然不同,同一個藥的藥效可能也不同(如同一碗飯有大有小)
血壓血糖這種長期性需要調整用量用法的藥物,將會面臨藥效波動性過大,血壓血糖控制不良的後果將會損害病人健康
(大碗一碗就好,小碗二碗不飽)
急性用藥如抗生素之類藥物,如果殺菌藥效不足,感染無法控制,輕則療程拖長,中則治療無效產生抗藥性菌株,重則敗血性休克一命嗚呼
診所附設藥局的好處是藥物療效不管是高或低,至少病患回饋後可以調整劑量因應,因藥效所生爭議,亦由診所負法律上責任
病人藥物隨處配的結果是如果用藥失敗,副作用過高,責任大家推,劑量無從調整,對病患整體來說並非好事
台廠有大廠,小廠
普拿疼有三百多種品項劑型(藥師說的)
大廠小廠原廠雖然政府說同成分同劑型藥效相同,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天方夜譚
藥品到處可以配,就是不准在診所配的狀況下(藥師公會要的單軌制)
一個藥物,各自表述的情形下
各個藥局的進藥品牌當然不同,同一個藥的藥效可能也不同(如同一碗飯有大有小)
血壓血糖這種長期性需要調整用量用法的藥物,將會面臨藥效波動性過大,血壓血糖控制不良的後果將會損害病人健康
(大碗一碗就好,小碗二碗不飽)
急性用藥如抗生素之類藥物,如果殺菌藥效不足,感染無法控制,輕則療程拖長,中則治療無效產生抗藥性菌株,重則敗血性休克一命嗚呼
診所附設藥局的好處是藥物療效不管是高或低,至少病患回饋後可以調整劑量因應,因藥效所生爭議,亦由診所負法律上責任
病人藥物隨處配的結果是如果用藥失敗,副作用過高,責任大家推,劑量無從調整,對病患整體來說並非好事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所以柿子要挑軟的吃huangjauwen 寫:要單軌呀...........那醫院的藥劑科應該獨立出來了!!!
不然診所不能拿藥
醫院卻能拿藥這不是很怪嗎???
然後以後醫院查完房開完藥---請病患家屬去附近的藥局買藥給病患吃,買針劑給護士打針,在急救的時候,開強心劑給病患家屬去附近連鎖藥局買藥,等到要買回來,人也死了............
土要挑軟的掘... 才能深
醫院裡面一堆重症... 哪可能單鬼
診所一群散沙,當然要用力掘下去才 happy....
醫師 病人 都 unhappy
只有藥師最 happy
(無盡漩渦)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yehmy 寫:美國醫師可以 在他或她的辦公室(診所)或執業地點 調劑藥物,也可以預先調劑 包裝好,只要不違反 排除的條件。
沒有 限制只有緊急狀況 才能調劑,
當然不必 聘藥師 !!
哪有什麼 單軌制 !!
美國也 沒有 限定 藥師 只能在一處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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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那麼,鼓勵你去申請釋憲cryfather 寫:藥師沒有藥療權也違憲 (爽) (爽) (挖鼻孔)
在大法官還沒判定違憲之前,就是合憲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台灣的藥師比美國的藥師 厲害多了 !!
美國沒有的 ,他們都創造得出來 !!!
google 查詢的結果
全世界 別的地方都沒有 "藥療權"
只有台灣的 FDA Forum 全國藥師論壇 有 !!
-------------------------
http://fdaforum.net/phpBB2/viewtopic.ph ... 3260801560
藥師自行調配(或製造)藥品的合法性?
"除了要調劑權還要爭取藥療權"
--------------------------------------
台灣的藥師怎麼會沒有調劑權?
只是絕大部份 的調劑工作 都被 藥廠作完了,
幾乎 沒有調劑工作 可做 而已!
所以, 連 " 交付"的工作 也要搶來當專利 !
美國的 護士 在醫師監督下,可以 " 交付" 一般藥品 ,毒品除外。
說得明白一點 ,在美國 " 交付" 一般藥品 不是藥師的專利 !
美國沒有的 ,他們都創造得出來 !!!
google 查詢的結果
全世界 別的地方都沒有 "藥療權"
只有台灣的 FDA Forum 全國藥師論壇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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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daforum.net/phpBB2/viewtopic.ph ... 3260801560
藥師自行調配(或製造)藥品的合法性?
"除了要調劑權還要爭取藥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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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藥師怎麼會沒有調劑權?
只是絕大部份 的調劑工作 都被 藥廠作完了,
幾乎 沒有調劑工作 可做 而已!
所以, 連 " 交付"的工作 也要搶來當專利 !
美國的 護士 在醫師監督下,可以 " 交付" 一般藥品 ,毒品除外。
說得明白一點 ,在美國 " 交付" 一般藥品 不是藥師的專利 !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藥界有沒有人看得懂法律條文 ? 值得懷疑 !施肇榮 寫:那麼,鼓勵你去申請釋憲cryfather 寫:藥師沒有藥療權也違憲 (爽) (爽) (挖鼻孔)
在大法官還沒判定違憲之前,就是合憲
如果連法律條文都看不懂 ,如何能申請釋憲 ?
施大醫師兼律師 雖是好意 , 可能會讓他們 漏氣 !
不是每個人都像 施大醫師兼律師 這麼厲害的啦 !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yehmy 寫:藥界有沒有人看得懂法律條文 ? 值得懷疑 !施肇榮 寫:那麼,鼓勵你去申請釋憲cryfather 寫:藥師沒有藥療權也違憲 (爽) (爽) (挖鼻孔)
在大法官還沒判定違憲之前,就是合憲
如果連法律條文都看不懂 ,如何能申請釋憲 ?
施大醫師兼律師 雖是好意 , 可能會讓他們 漏氣 !
不是每個人都像 施大醫師兼律師 這麼厲害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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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太厲害了Mr."yehmy",連「交付」一詞都找出來!
我們看《醫師法》第三章「義務篇」(注意是義務非權利)第14條:
「醫師對於診治之病人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載明病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與地點、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月、日。」
我們看《醫師法》第三章「義務篇」(注意是義務非權利)第14條:
「醫師對於診治之病人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載明病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與地點、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月、日。」
yehmy 寫:台灣的藥師比美國的藥師 厲害多了 !!
美國沒有的 ,他們都創造得出來 !!!
google 查詢的結果
全世界 別的地方都沒有 "藥療權"
只有台灣的 FDA Forum 全國藥師論壇 有 !!
-------------------------
http://fdaforum.net/phpBB2/viewtopic.ph ... 3260801560
藥師自行調配(或製造)藥品的合法性?
"除了要調劑權還要爭取藥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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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藥師怎麼會沒有調劑權?
只是絕大部份 的調劑工作 都被 藥廠作完了,
幾乎 沒有調劑工作 可做 而已!
所以, 連 " 交付"的工作 也要搶來當專利 !
美國的 護士 在醫師監督下,可以 " 交付一般藥品 " ,毒品除外。
說得明白一點 ,在美國 " 交付一般藥品" 不是藥師的專利 !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如果醫師法明文定醫師可以交付藥劑,藥師法卻說不行,這種矛盾衝突,即使在修法時沒有擋下來,為何從沒人注意到並提出釋憲?
《醫師法》第三章「義務篇」(注意是義務非權利)第14條:
「醫師對於診治之病人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載明病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與地點、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月、日。」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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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交付=/=調劑lupin 寫:如果醫師法明文定醫師可以交付藥劑,藥師法卻說不行,這種矛盾衝突,即使在修法時沒有擋下來,為何從沒人注意到並提出釋憲?
《醫師法》第三章「義務篇」(注意是義務非權利)第14條:
「醫師對於診治之病人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載明病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與地點、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月、日。」
<<調劑>>是寫在藥事法中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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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法官說:「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施肇榮 寫:藥師公會不要再凹了,
711釋憲文中,湯德宗大法官說:
「民眾用藥安全」與「藥師工作限於一處」不具備合理關連,違憲
立法委員,衛福部也是在發現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有明顯的再違憲之虞,
才會緊急採煞車
file:///Users/Mac/Desktop/tpl119.pdf
(高點律師,司法官考試擬答,因有著作權疑慮,請自行下載閱讀)
「用藥安全聖戰 醫藥分業單軌制」
藥事法第102條明訂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執行「醫藥分業」,這是國家既定政策,也是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醫療制度,但我國「醫藥分業」在86年上軌後卻在醫師強烈抵制下突然變調,由全世界都執行的醫藥分業單軌制(即診所不得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變成醫藥分業雙軌制(即診所內可聘藥師)。實行迄今,門前藥局(即醫師當老闆請藥師開藥局)四處林立。光從處方釋出費及調劑費從健保身上賺進多少億?現在,又因節省成本不願補足藥事人力,要求開放支援,實在是需索無度,對藥事人員軟土深掘!
現今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經明確排除違憲的疑慮,為何仍被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是立委又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及醫師團體強烈抵制?看似補漏的修法問題,卻演變成藥師開放支援的危機,醫師團體趁此修法之際強勢介入,欲趁機解決藥事人力問題,將例外變成通則,廣開方便之門,完全以經營者角度考量,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財團版本,儼然淪為醫療機構掛牌人頭就地合法脫困的修法,藥師的專業職責恐面臨嚴峻挑戰。
藥師法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身為勞方的藥師堅決反對!而處於資方的醫界卻極力贊同!這不是很弔詭嗎?藥師無法休假的問題根源是人力缺乏,人力缺乏的問題根源是工作環境,人力問題只要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即可於「人力資源網站」獲得解決,而不是在立法院蠻橫的強修別人的藥師法,人力派遣化已經是台灣的悲哀了,攸關人民健康權益的藥師淪為派遣是多麼可怕的事?當藥師淪為派遣、專業無法發揮,一旦醫療過程若有黑手伸入,請問「一枝筆開診斷、一枝筆開處方、一支筆開死亡證明」,球員兼裁判,未來一定造成健保資源浪費及不當用藥,未來台灣的用藥環境將會何等不堪?現今,台灣用藥環境汲汲可危,因用藥不當而洗腎甚至死亡、藥品浪費造成大量廢棄及環境污染、藥價黑洞引發用藥危機……已讓民眾生活在用藥環境污染的風險中。
醫療的本質,是要讓民眾過得更健康,政府實行「醫藥分業」也是為了讓人民享有更完善的醫療制度,藥師法第11條更是保障專業自主權的重要依歸。假如開放藥師得以支援,可以預見的是,藥師執業環境將更加惡劣,本來未投入職場的藥師更不願意投入,恐怕就連已投入職場的藥師也將陸續退出,使民眾得承擔用藥不安全之風險。政策的實行不容被打折扣,人民權益也不容被漠視!希望透過此次抗爭,懇求政府不要讓民眾再因用藥不當而造成傷害,不要再讓浮濫的用藥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讓藥品利益退出醫藥專業之外,讓我國變成一個真正的醫藥分業單軌制的國家,專業分工、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面對未來高齡化社會!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