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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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https://tw.news.yahoo.com/%E9%86%AB%E5% ... 22014.html
自由時報 – 2014年5月27日 上午6:11
台北長庚醫院將雇主應負擔的健保費轉嫁給醫師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健保署見解,認定台北長庚違規,罰鍰3000多萬元有理,判決台北長庚醫院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本案緣起林口長庚醫院醫師檢舉長庚醫院「A」了自家醫師健保費,15年來估計已「超收」自家2000多位醫師超過15億元的健保費。
長庚解釋,與醫院多數醫師簽訂的都是「駐診合約」而非「僱傭契約」,亦即比照獨立開診醫師抵稅,其社會保險費全由醫師自行負擔。健保署則認為長庚違規,要求將超收的健保費還給醫師,還依健保法處罰長庚兩倍罰鍰。(記者項程鎮)
自由時報 – 2014年5月27日 上午6:11
台北長庚醫院將雇主應負擔的健保費轉嫁給醫師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健保署見解,認定台北長庚違規,罰鍰3000多萬元有理,判決台北長庚醫院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本案緣起林口長庚醫院醫師檢舉長庚醫院「A」了自家醫師健保費,15年來估計已「超收」自家2000多位醫師超過15億元的健保費。
長庚解釋,與醫院多數醫師簽訂的都是「駐診合約」而非「僱傭契約」,亦即比照獨立開診醫師抵稅,其社會保險費全由醫師自行負擔。健保署則認為長庚違規,要求將超收的健保費還給醫師,還依健保法處罰長庚兩倍罰鍰。(記者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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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醫師真得好心酸 (不要啊) (不要啊) (不要啊)WINDOW 寫:只有醫師輸SofaKing 寫:雙輸 (無盡漩渦)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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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長庚解釋,與醫院多數醫師簽訂的都是「駐診合約」而非「僱傭契約」,亦即比照獨立開診醫師抵稅,其社會保險費全由醫師自行負擔。健保署則認為長庚違規”…..這是前署長—楊志良揭露血汗醫院時,長庚就改為僱傭治(?!)..... 對醫師缺少了節稅;長庚(財團)醫院無差!!還可免掉衛醫師節稅的風險與健保費支出!!!!!......長庚醫師自願被財團醫院壓榨?!怪脽呢?!應該成立工會, 保障醫師的尊嚴與利益!!
只有醫師輸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只有醫師輸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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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應該是離職醫師檢舉 (掰掰)WINDOW 寫:只有醫師輸SofaKing 寫:雙輸 (無盡漩渦)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所以是苦到後進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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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不太正確。WINDOW 寫:只有醫師輸SofaKing 寫:雙輸 (無盡漩渦)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真要這樣說,那麼醫師在跟醫院簽約上班的時候就已經輸了。
這整件事說起來,就是長庚醫院跟受雇的醫師串通,以駐診的名義,幫醫師們節省(逃漏)所得稅,而長庚醫院也同時獲得「不必幫醫師投保勞健保」的利益。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雇傭關係"才是實情。
長庚醫師得到的是一時的"節稅",但是卻失去了萬一遇到職業災害時,應有的雇主補償,還有萬一有醫糾時,雇主應負的連帶責任。這些都是長庚醫院技巧性規避掉的責任,醫師並不自覺,等到遇到時才知道自己受害。
在此同時,全國其他正派經營的醫院,沒有使用巧門幫醫師節稅,那些醫師是相對的被剝奪者。還有全國守法繳稅的民眾也是。
因此,在正確地回復"雇傭關係"後,依法繳稅是守法國民應盡的義務,不能說是輸。長庚的醫師回復受雇者的身分同時得到應有的保障,應該算是贏家。
長庚財團醫院的不法利益被矯正,全國的民眾跟醫師才是贏家。
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sjs 寫:這整件事說起來,就是長庚醫院跟受雇的醫師串通,以駐診的名義,幫醫師們節省(逃漏)所得稅,而長庚醫院也同時獲得「不必幫醫師投保勞健保」的利益。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雇傭關係"才是實情。
長庚醫師得到的是一時的"節稅",但是卻失去了萬一遇到職業災害時,應有的雇主補償,還有萬一有醫糾時,雇主應負的連帶責任。這些都是長庚醫院技巧性規避掉的責任,醫師並不自覺,等到遇到時才知道自己受害。
在此同時,全國其他正派經營的醫院,沒有使用巧門幫醫師節稅,那些醫師是相對的被剝奪者。還有全國守法繳稅的民眾也是。
因此,在正確地回復"雇傭關係"後,依法繳稅是守法國民應盡的義務,不能說是輸。長庚的醫師回復受雇者的身分同時得到應有的保障,應該算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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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只是醫師獎勵金少了點 每年稅金多繳十萬好幾萬而已sjs 寫:我覺得這樣的說法不太正確。WINDOW 寫:只有醫師輸SofaKing 寫:雙輸 (無盡漩渦)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真要這樣說,那麼醫師在跟醫院簽約上班的時候就已經輸了。
這整件事說起來,就是長庚醫院跟受雇的醫師串通,以駐診的名義,幫醫師們節省(逃漏)所得稅,而長庚醫院也同時獲得「不必幫醫師投保勞健保」的利益。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雇傭關係"才是實情。
長庚醫師得到的是一時的"節稅",但是卻失去了萬一遇到職業災害時,應有的雇主補償,還有萬一有醫糾時,雇主應負的連帶責任。這些都是長庚醫院技巧性規避掉的責任,醫師並不自覺,等到遇到時才知道自己受害。
在此同時,全國其他正派經營的醫院,沒有使用巧門幫醫師節稅,那些醫師是相對的被剝奪者。還有全國守法繳稅的民眾也是。
因此,在正確地回復"雇傭關係"後,依法繳稅是守法國民應盡的義務,不能說是輸。長庚的醫師回復受雇者的身分同時得到應有的保障,應該算是贏家。
長庚財團醫院的不法利益被矯正,全國的民眾跟醫師才是贏家。
醫院要不要負連帶責任 是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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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醫師健保費 台北長庚敗訴
應該這麼說sjs 寫:我覺得這樣的說法不太正確。WINDOW 寫:只有醫師輸SofaKing 寫:雙輸 (無盡漩渦)
因為這筆錢長庚管理中心最後一定會從醫師身上討回來的
真要這樣說,那麼醫師在跟醫院簽約上班的時候就已經輸了。
這整件事說起來,就是長庚醫院跟受雇的醫師串通,以駐診的名義,幫醫師們節省(逃漏)所得稅,而長庚醫院也同時獲得「不必幫醫師投保勞健保」的利益。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雇傭關係"才是實情。
長庚醫師得到的是一時的"節稅",但是卻失去了萬一遇到職業災害時,應有的雇主補償,還有萬一有醫糾時,雇主應負的連帶責任。這些都是長庚醫院技巧性規避掉的責任,醫師並不自覺,等到遇到時才知道自己受害。
在此同時,全國其他正派經營的醫院,沒有使用巧門幫醫師節稅,那些醫師是相對的被剝奪者。還有全國守法繳稅的民眾也是。
因此,在正確地回復"雇傭關係"後,依法繳稅是守法國民應盡的義務,不能說是輸。長庚的醫師回復受雇者的身分同時得到應有的保障,應該算是贏家。
長庚財團醫院的不法利益被矯正,全國的民眾跟醫師才是贏家。
長庚舊制是對較高年收入的醫師有利
新制則是對低年收入的醫師有利
至於勞健保對長庚醫師而言
在前幾年尚未大幅調高最高投保薪資前實在影響不大
這件事會被搬上檯面的原因在於
1.長庚醫師年收入逐漸減少
2.長庚醫師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大幅增加,卻又不能合法抵扣報稅
- k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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