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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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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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4年5月20日 下午12:32.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非自住房屋最低稅率,由現行房屋現值1.2%調高0.3個百分點,成為1.5%。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依房屋現值課徵,「住家用」、「非住家用」適用不同稅率區間。「住家用」房屋又區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下限1.2%,最高不得超過2%。
房屋稅屬地方稅,地方政府通常未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房屋,一律以最低稅率1.2%開徵。
財政部官員表示,這是造成囤房原因之一。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讓空屋、囤屋有機會釋出。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住家用房屋當中,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維持現行稅率1.2%;其他供住家用者(非自住),房屋稅下限由1.2%提高到1.5%,上限由2%提高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擴大營業用房屋課稅標的規定,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3%,最高不得超過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房屋稅維持不變,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5%,最高不得超過2.5%。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
三讀通過條文授權財政部訂定自住及公益出租人認定標準。1030520

請問診所本來房屋稅率是多少?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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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帽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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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院三讀 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文章 草帽小子 »

台南市
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 現行徵收率2%
(房屋稅條例第5條、細則第4條)
現在是人民團體稅率不變
醫院診所自由業使用房屋稅要加稅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1984:
當記憶已經靠不住,書面記錄也經過偽造,
到這個時候,
黨宣稱他們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也只能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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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院三讀 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文章 514 »

有房,要租給賣涼的或查某間.不要租給醫生.
人生最快樂的是:吃喝拉撒睡。
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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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院三讀 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文章 PANDA »

Speaker 寫:中央社 – 2014年5月20日 下午12:32.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擴大營業用房屋課稅標的規定,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3%,最高不得超過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房屋稅維持不變,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5%,最高不得超過2.5%。
。1030520

請問診所本來房屋稅率是多少? (咦)
原本 稅率
非住家非營業用(包括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按房屋評定現值課徵2%

感謝 各位自有店面診所醫師 回饋社會 (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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