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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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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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Einstein »

左大拇指壞死 住院治療10個月

〔記者鮑建信、黃旭磊/高雄報導〕林姓女子指控在高雄長庚住院期間,竟被護理師遺留病床的針頭扎傷,左手大拇指壞死,住院治療長達10個月,請求賠償近300萬元。高雄地院認定有過失,判決長庚醫院等連帶賠償174萬元。

高雄長庚醫院強調此案進入司法程序,是否未盡督導之責,尊重法院判決。

林女100年10月5日在長庚醫院進行右足肌腱囊腫切除手術後,因氣喘發作轉至胸腔科病房治療。同月27日在病房欲起身接受治療時,卻遭護理師遺留病床針頭扎傷左大拇指並壞死,要求賠償醫療費、看護、精神慰撫金等共289萬元。

長庚拒絕賠償 指病患本身因素

長庚則強調護理師不可能將針頭留在床上,並在林女反映後,便以優碘擦拭傷口。又說,林女傷勢是因本身患有罕見自體免疫疾病「壞疽性膿皮症」所致。就算護理師把針頭留在床上,也與林女的傷害沒有必然因果關係,拒絕賠償。

承辦法官指出,長庚無法提出證據,證明針頭非護理師遺留,縱使林女有壞疽性膿皮症,但不排除因針頭扎傷而引發壞死的因果關係,並審酌林女因此住院長達10個月,長庚亦未保留針頭或安排接受篩檢以排除遭血液感染風險,認為賠償174萬元比較合理。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a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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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a4610 »

患者要證明針頭是護理師遺留 才對吧?
現在是有罪推定?
g965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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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g96510083 »

比較一下這個案子 跟 洪仲丘案的 因果關係論

就知道 法官心證似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kcl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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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kcl2780 »

民刑事不同, 也沒看到醫審會鑑定報告,
我也無故被其他醫師留的針扎過, 整整擔心半年,
沒想到這麼好告
daisyli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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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daisyli »

Pyoderma gangrenosum 真的可怕!
gate, gate, pāragate, pārasaṁgate, Bodhi, svāhā!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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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kwojohn »

g96510083 寫:比較一下這個案子 跟 洪仲丘案的 因果關係論

就知道 法官心證似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qop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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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床留針扎傷人 長庚判賠174萬

文章 qop4365 »

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現更名為杏宜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侵門踏戶設局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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