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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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夢
我有兩個夢:
修習行政法兩個學期,均選擇健保相關議題作為報告,深感唯有在健保的制度及源頭上作調整改變,才有可能調整整個醫療生態。故覺得民法刑法均為末節,而行政制度才是根本。
關於健保的議案,醫界多爭執費用分配問題。但誠如外界的成見:健保從兩千億成長到五千億,醫生還喊窮,真是過分!對於任何企業,有如此大的成長,獲利一定是相當豐富!但誠如我說的,內行人才看得出來:健保不會再加錢,醫生的錢在醫院身上!
如此環境繼續下去,醫院越開越大(有能力向健保要錢),診所越開越多(個體戶風險低,直接跟健保拿錢)。於是在醫院工作的這批醫師,才是我們最需要去關注的:他們薪水被醫院剝削,於是聽醫院的話繼續衝業績,以彌補收入的不足!業績越大,治療越積極,風險越大,要醫師自己承擔!如此下來,重症人才流失,各專科發展不平均,新生代優秀分子不願意進入醫界。未來受難的,是全體國民。
對於這樣的環境,我個人有兩個理想想推動:
壹. 強制醫療救濟險:
主要的救濟精神為對於無過失,有傷害的案例,成立公基金救濟(可涵蓋現有的藥害救濟,生產救濟)。
對於救濟門檻有以下三點:
1. 健保有給付之醫療行為。(全自費醫療,美容醫療等除外)
2. 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無過失。
3. 願意接受和解,放棄民刑事訴訟。
對於基金運作,成立守門口委員會(purse string committee),其工作內容:
1. 確認有所損害(即核定救濟範圍,排除病患不滿意,找碴式的醫糾)
2. 核定救濟金額。
3. 基金管理。
對於基金財源來源(比照航空險,遊樂園意外險,附加於掛號費):
1. 診所病患掛號費每人每次提撥5元,基金會向診所收取。
2. 醫院的病患的掛號費提撥每人每次提撥10元,基金會向醫院收取。
3. 住院病患每人提撥100元,基金會向醫院收取。
以上費率依基金收益再做檢討。
救濟特色:
1. 凡救濟,要從優,從速。從優要有財源,從速要改變制度。實務上兩個月內可以核定為佳,三個月內可撥款。
2. 救濟目的,乃因應國家把醫療變成公共服務,醫療無過失傷害應由公共風險承擔。保障高風險醫療人員,確保國家醫療服務長遠運作。
貳:建議健保特約制度,改由特約醫師和特約醫院分流給付。必須合乎特約醫師於特約醫院執行的醫療行為,健保始有給付。但費用分流給予醫院和醫師。
健保所以維持,是基於全台數萬名醫師辛勤的勞動維持。然而,健保署的特約對象,是醫療院所,而醫療院所,將勞務交付醫護人員執行。當健保預算從兩千億擴張到五千億,全民對於醫療如此“賺錢”感到質疑,可是真正享受這樣的利益,是醫院,診所,而非第一線的醫療人員!曾如先前新聞:http://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12766!
健保支付對象是醫院診所,只要這沒有改變,大家所爭取的就不是醫界權利,而是醫院權利!故以下幾點事實,大家要認清:
第一:醫院不會改善醫師利潤,因為醫師和醫院是利潤競爭者!故要改善醫師的收入,勢必要改善健保特約制度:由現行的特約醫院給付,醫院依業績敘薪,改由特約醫師給付和特約醫院給付平行制度。健保需由特約醫師在特約醫院或診所職業,才有給付,並將醫師支付制度獨立於醫院支付之外,採健保對醫師支付制度。其實,國外的私人醫療保險,都是保險直接對醫師給付!
由此,將有幾個好處:
一、 DRG有可能合理:目前DRG引起許多醫師不滿,並將重症轉診,主要是同重症度的給付,卻有可能有不同的勞務付出。如雙側骨折,多處骨折,醫師勞務不相同,但DRG的給付差不多!而且,一旦勞務照實際納入計算,一定會超過給付,醫院甚至會回扣醫師勞務,這就造成重症轉診,依法轉診!如果勞務獨立付出,獨立審查,而醫院部分DRG計價,才會回歸DRG的合理基礎,即重症度相同的照護成本相同!如此才能增加重症照護的意願。
二、 醫師的收入獨立,才有可能獨立專業,不受醫院抽成制度的影響。因為醫院一方面壓低醫師的抽成比例,再藉此鼓吹醫師衝更多業績。
三、 對於醫師醫療品質不佳的情形,健保署可以用特約與否,強制醫師其正視其醫療品質!否則醫師醫療品質不佳,目前若醫院仍願受僱,一樣可以看診!“創造“更多健保支出!比如開刀,開好了賺一次,開壞了賺兩次,甚至三次!
最後,或許大家會問:我們為什麼要改善醫師的收入,降低醫護的風險?因為,我們要維護醫療工作的榮譽,才會讓優秀的人才不斷投入,不是流失!優秀的醫護人員,才是醫療品質的最大保障!其次,對於不可避免的無過失醫療風險,以公基金的方式補償,受惠的是我們每一個人,不是醫師!因為你我總有一天,都會是病人!
修習行政法兩個學期,均選擇健保相關議題作為報告,深感唯有在健保的制度及源頭上作調整改變,才有可能調整整個醫療生態。故覺得民法刑法均為末節,而行政制度才是根本。
關於健保的議案,醫界多爭執費用分配問題。但誠如外界的成見:健保從兩千億成長到五千億,醫生還喊窮,真是過分!對於任何企業,有如此大的成長,獲利一定是相當豐富!但誠如我說的,內行人才看得出來:健保不會再加錢,醫生的錢在醫院身上!
如此環境繼續下去,醫院越開越大(有能力向健保要錢),診所越開越多(個體戶風險低,直接跟健保拿錢)。於是在醫院工作的這批醫師,才是我們最需要去關注的:他們薪水被醫院剝削,於是聽醫院的話繼續衝業績,以彌補收入的不足!業績越大,治療越積極,風險越大,要醫師自己承擔!如此下來,重症人才流失,各專科發展不平均,新生代優秀分子不願意進入醫界。未來受難的,是全體國民。
對於這樣的環境,我個人有兩個理想想推動:
壹. 強制醫療救濟險:
主要的救濟精神為對於無過失,有傷害的案例,成立公基金救濟(可涵蓋現有的藥害救濟,生產救濟)。
對於救濟門檻有以下三點:
1. 健保有給付之醫療行為。(全自費醫療,美容醫療等除外)
2. 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無過失。
3. 願意接受和解,放棄民刑事訴訟。
對於基金運作,成立守門口委員會(purse string committee),其工作內容:
1. 確認有所損害(即核定救濟範圍,排除病患不滿意,找碴式的醫糾)
2. 核定救濟金額。
3. 基金管理。
對於基金財源來源(比照航空險,遊樂園意外險,附加於掛號費):
1. 診所病患掛號費每人每次提撥5元,基金會向診所收取。
2. 醫院的病患的掛號費提撥每人每次提撥10元,基金會向醫院收取。
3. 住院病患每人提撥100元,基金會向醫院收取。
以上費率依基金收益再做檢討。
救濟特色:
1. 凡救濟,要從優,從速。從優要有財源,從速要改變制度。實務上兩個月內可以核定為佳,三個月內可撥款。
2. 救濟目的,乃因應國家把醫療變成公共服務,醫療無過失傷害應由公共風險承擔。保障高風險醫療人員,確保國家醫療服務長遠運作。
貳:建議健保特約制度,改由特約醫師和特約醫院分流給付。必須合乎特約醫師於特約醫院執行的醫療行為,健保始有給付。但費用分流給予醫院和醫師。
健保所以維持,是基於全台數萬名醫師辛勤的勞動維持。然而,健保署的特約對象,是醫療院所,而醫療院所,將勞務交付醫護人員執行。當健保預算從兩千億擴張到五千億,全民對於醫療如此“賺錢”感到質疑,可是真正享受這樣的利益,是醫院,診所,而非第一線的醫療人員!曾如先前新聞:http://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12766!
健保支付對象是醫院診所,只要這沒有改變,大家所爭取的就不是醫界權利,而是醫院權利!故以下幾點事實,大家要認清:
第一:醫院不會改善醫師利潤,因為醫師和醫院是利潤競爭者!故要改善醫師的收入,勢必要改善健保特約制度:由現行的特約醫院給付,醫院依業績敘薪,改由特約醫師給付和特約醫院給付平行制度。健保需由特約醫師在特約醫院或診所職業,才有給付,並將醫師支付制度獨立於醫院支付之外,採健保對醫師支付制度。其實,國外的私人醫療保險,都是保險直接對醫師給付!
由此,將有幾個好處:
一、 DRG有可能合理:目前DRG引起許多醫師不滿,並將重症轉診,主要是同重症度的給付,卻有可能有不同的勞務付出。如雙側骨折,多處骨折,醫師勞務不相同,但DRG的給付差不多!而且,一旦勞務照實際納入計算,一定會超過給付,醫院甚至會回扣醫師勞務,這就造成重症轉診,依法轉診!如果勞務獨立付出,獨立審查,而醫院部分DRG計價,才會回歸DRG的合理基礎,即重症度相同的照護成本相同!如此才能增加重症照護的意願。
二、 醫師的收入獨立,才有可能獨立專業,不受醫院抽成制度的影響。因為醫院一方面壓低醫師的抽成比例,再藉此鼓吹醫師衝更多業績。
三、 對於醫師醫療品質不佳的情形,健保署可以用特約與否,強制醫師其正視其醫療品質!否則醫師醫療品質不佳,目前若醫院仍願受僱,一樣可以看診!“創造“更多健保支出!比如開刀,開好了賺一次,開壞了賺兩次,甚至三次!
最後,或許大家會問:我們為什麼要改善醫師的收入,降低醫護的風險?因為,我們要維護醫療工作的榮譽,才會讓優秀的人才不斷投入,不是流失!優秀的醫護人員,才是醫療品質的最大保障!其次,對於不可避免的無過失醫療風險,以公基金的方式補償,受惠的是我們每一個人,不是醫師!因為你我總有一天,都會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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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有兩個夢
請先給台灣合理的醫療費率 一台盲腸炎經國民收入加權應該是30萬 不是2萬
要每個醫師或每家醫院自費投保五千萬,八千萬醫責險都沒問題 (挖鼻孔)
viewtopic.php?f=31&t=78035&p=1198614&hi ... C#p1198614 (據說這算便宜的 現在是一百萬台幣)
路邊30元的"慈善"牛肉麵 還要老闆每碗拿2元去投保百萬責任險喔 (挖鼻孔)
要每個醫師或每家醫院自費投保五千萬,八千萬醫責險都沒問題 (挖鼻孔)
viewtopic.php?f=31&t=78035&p=1198614&hi ... C#p1198614 (據說這算便宜的 現在是一百萬台幣)
路邊30元的"慈善"牛肉麵 還要老闆每碗拿2元去投保百萬責任險喔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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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有兩個夢
1. 整個救濟的精神,是「全民健保使得醫療服務已經變為公共服務」,故醫療服務產生的損害救濟,由公基金支付。救濟制度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挽救重症人才,故初步排除全自費醫療,以及醫美,一方面考量傳產醫師的感受,也符合公醫服務由公基金支付風險的精神。2. 直接給付醫師費,本來就沒有分診所醫院。以前的爭議在於護理藥師等費,是否比照?但我覺得先試行醫師費用獨立給付,因為醫師是醫療行為的始作俑者,也是醫療衝量的源頭,先這樣做,問題比較單純!醫師費用獨立支付,或許會造成開業醫獲利減少,但台灣的診所目前數目已達病態,是應該由制度造成醫師回流!如果醫師費用獨立支付,許多診所負責醫師的分配盈餘減少,加上醫院醫師健保獨立支付,收入若能因此改善,他們會考慮回醫院上班!(許多人開業就是因為受到醫院剝削,薪水降低)。診所減少,診所點值會上升,這才是一舉數得!3. 救濟一定要從優從速,否則達不到吸引人民,減少醫糾的目的。只要有足夠的財源,有公立信的守門員委員把守,相信可以慢慢的建立制度!由醫師出錢的保險注定滅亡!因為醫師的收入已經不高,大家寧可相信自己沒事!不太會想去保險!加上保險金額根本不高,頂多賠兩三百!現在律師越來越會算,兩三百絕對不夠!長庚最近隨便算就賠一千多萬!而私人保險計算,越重症醫師保費越高,可是健保費用不可能在給你增加,結果重症醫師一樣跑!如果機票飛行險不是強制附加,你會相信自己這班飛機會有事嗎?醫院現在獲利豐厚,許多醫師寧可逃離醫院去開業也不願意回醫院上班,至少收入好一點!但這些都是不正常的現象!由醫院診所的掛號費現金提撥,以目前全台平均就醫人次,每年可以收到三、四十億元,一定可以應付目前的無過失醫療賠償!醫院付得起也應該付,因為他們是背後鼓動醫師增加醫療服務的推手!唯有從他們身上才能夠募得足夠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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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有兩個夢
診所醫師回去 總額也會回去
更何況很多科開業醫師回的去嘛?
完全看不懂 您一下說公基金支付 一下又要診所醫院從掛號費裡拿...羊毛出在羊身上 醫師薪水獎勵金當然會減少
五千億健保全包2300萬人是很可笑的 這個不改 改變分配方法是沒用的 直接給付醫師?那以後醫護比提高醫師付嘛?
而且私立醫院沒人要去 因為公立醫院的醫師有兩份收入 私立一份
更何況很多科開業醫師回的去嘛?
完全看不懂 您一下說公基金支付 一下又要診所醫院從掛號費裡拿...羊毛出在羊身上 醫師薪水獎勵金當然會減少
五千億健保全包2300萬人是很可笑的 這個不改 改變分配方法是沒用的 直接給付醫師?那以後醫護比提高醫師付嘛?
而且私立醫院沒人要去 因為公立醫院的醫師有兩份收入 私立一份
兩把刀 寫:1. 整個救濟的精神,是「全民健保使得醫療服務已經變為公共服務」,故醫療服務產生的損害救濟,由公基金支付。救濟制度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挽救重症人才,故初步排除全自費醫療,以及醫美,一方面考量傳產醫師的感受,也符合公醫服務由公基金支付風險的精神。2. 直接給付醫師費,本來就沒有分診所醫院。以前的爭議在於護理藥師等費,是否比照?但我覺得先試行醫師費用獨立給付,因為醫師是醫療行為的始作俑者,也是醫療衝量的源頭,先這樣做,問題比較單純!醫師費用獨立支付,或許會造成開業醫獲利減少,但台灣的診所目前數目已達病態,是應該由制度造成醫師回流!如果醫師費用獨立支付,許多診所負責醫師的分配盈餘減少,加上醫院醫師健保獨立支付,收入若能因此改善,他們會考慮回醫院上班!(許多人開業就是因為受到醫院剝削,薪水降低)。診所減少,診所點值會上升,這才是一舉數得!3. 救濟一定要從優從速,否則達不到吸引人民,減少醫糾的目的。只要有足夠的財源,有公立信的守門員委員把守,相信可以慢慢的建立制度!由醫師出錢的保險注定滅亡!因為醫師的收入已經不高,大家寧可相信自己沒事!不太會想去保險!加上保險金額根本不高,頂多賠兩三百!現在律師越來越會算,兩三百絕對不夠!長庚最近隨便算就賠一千多萬!而私人保險計算,越重症醫師保費越高,可是健保費用不可能在給你增加,結果重症醫師一樣跑!如果機票飛行險不是強制附加,你會相信自己這班飛機會有事嗎?醫院現在獲利豐厚,許多醫師寧可逃離醫院去開業也不願意回醫院上班,至少收入好一點!但這些都是不正常的現象!由醫院診所的掛號費現金提撥,以目前全台平均就醫人次,每年可以收到三、四十億元,一定可以應付目前的無過失醫療賠償!醫院付得起也應該付,因為他們是背後鼓動醫師增加醫療服務的推手!唯有從他們身上才能夠募得足夠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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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文章: 652
-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20, 2011 8:21 pm
Re: 我有兩個夢
寫的很好,加油!!兩把刀 寫:1. 整個救濟的精神,是「全民健保使得醫療服務已經變為公共服務」,故醫療服務產生的損害救濟,由公基金支付。救濟制度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挽救重症人才,故初步排除全自費醫療,以及醫美,一方面考量傳產醫師的感受,也符合公醫服務由公基金支付風險的精神。2. 直接給付醫師費,本來就沒有分診所醫院。以前的爭議在於護理藥師等費,是否比照?但我覺得先試行醫師費用獨立給付,因為醫師是醫療行為的始作俑者,也是醫療衝量的源頭,先這樣做,問題比較單純!醫師費用獨立支付,或許會造成開業醫獲利減少,但台灣的診所目前數目已達病態,是應該由制度造成醫師回流!如果醫師費用獨立支付,許多診所負責醫師的分配盈餘減少,加上醫院醫師健保獨立支付,收入若能因此改善,他們會考慮回醫院上班!(許多人開業就是因為受到醫院剝削,薪水降低)。診所減少,診所點值會上升,這才是一舉數得!3. 救濟一定要從優從速,否則達不到吸引人民,減少醫糾的目的。只要有足夠的財源,有公立信的守門員委員把守,相信可以慢慢的建立制度!由醫師出錢的保險注定滅亡!因為醫師的收入已經不高,大家寧可相信自己沒事!不太會想去保險!加上保險金額根本不高,頂多賠兩三百!現在律師越來越會算,兩三百絕對不夠!長庚最近隨便算就賠一千多萬!而私人保險計算,越重症醫師保費越高,可是健保費用不可能在給你增加,結果重症醫師一樣跑!如果機票飛行險不是強制附加,你會相信自己這班飛機會有事嗎?醫院現在獲利豐厚,許多醫師寧可逃離醫院去開業也不願意回醫院上班,至少收入好一點!但這些都是不正常的現象!由醫院診所的掛號費現金提撥,以目前全台平均就醫人次,每年可以收到三、四十億元,一定可以應付目前的無過失醫療賠償!醫院付得起也應該付,因為他們是背後鼓動醫師增加醫療服務的推手!唯有從他們身上才能夠募得足夠的基金!



- HOHOHO
-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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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17, 2006 10:57 pm
- 來自: 台北
Re: 我有兩個夢
兩把刀大 你的構想
必須建立在一個基礎上
公物 公營造物 公營事業 公務員執行公務
才有國家賠償的責任
院所執行的醫療業務在台灣的法律定位 不是上述幾種之一
若要變成公共服務
全部醫生都要變公醫
朝9晚5 周休二日 假日請到急診 沒有像現在 7-11全年無休惡性競爭的
國家賠償是國家要掏錢出來陪
而不是叫廠商先掏錢成立基金
這樣就變成 團體保業務險
醫療院所 頂多算外包廠商
廠商依定不願意掏錢
要叫廠商掏錢 一定必須要有法律上依據
而且財團醫院掏的錢 到最後也是由醫院員工的薪水扣
必須建立在一個基礎上
公物 公營造物 公營事業 公務員執行公務
才有國家賠償的責任
院所執行的醫療業務在台灣的法律定位 不是上述幾種之一
若要變成公共服務
全部醫生都要變公醫
朝9晚5 周休二日 假日請到急診 沒有像現在 7-11全年無休惡性競爭的
國家賠償是國家要掏錢出來陪
而不是叫廠商先掏錢成立基金
這樣就變成 團體保業務險
醫療院所 頂多算外包廠商
廠商依定不願意掏錢
要叫廠商掏錢 一定必須要有法律上依據
而且財團醫院掏的錢 到最後也是由醫院員工的薪水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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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74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我有兩個夢
1.這個險如果是無過失當然醫療機構無須負責,沒道理要醫院醫事人員掏錢
而是應該由受益者均分風險,共同集資,而且風險越高保費理論上要越高
2.目前健保涵蓋率極高,至於收錢可以由健保局每季或每半年或每年彙整醫療院所上傳資料代收,醫院診所無須負擔人事與人情成本
3.最重要也最複雜也最需釐清的是賠償範圍
舉例來說:
有生就有死,每年死亡這麼多人死前幾乎都會去過醫療機構,這些死亡都是無過失,要不要列入賠償??
手術上即使無過失,本身就有極高complication rate,術後感染等等,要不要賠?
疾病本身就會downhill,期間又接受醫療,病人變壞要如何區分因果關係何者所致?
那些要賠 那些不要賠,各種case有多少,多嚴重賠多少? 總共一年可能賠多少?
4.門診住院不同費率
各種手術要不要也不同費率??
一般病房與加護病房不同費率??
住幾天與住一個禮拜以上不同費率??以日計費VS以次計費??
而是應該由受益者均分風險,共同集資,而且風險越高保費理論上要越高
2.目前健保涵蓋率極高,至於收錢可以由健保局每季或每半年或每年彙整醫療院所上傳資料代收,醫院診所無須負擔人事與人情成本
3.最重要也最複雜也最需釐清的是賠償範圍
舉例來說:
有生就有死,每年死亡這麼多人死前幾乎都會去過醫療機構,這些死亡都是無過失,要不要列入賠償??
手術上即使無過失,本身就有極高complication rate,術後感染等等,要不要賠?
疾病本身就會downhill,期間又接受醫療,病人變壞要如何區分因果關係何者所致?
那些要賠 那些不要賠,各種case有多少,多嚴重賠多少? 總共一年可能賠多少?
4.門診住院不同費率
各種手術要不要也不同費率??
一般病房與加護病房不同費率??
住幾天與住一個禮拜以上不同費率??以日計費VS以次計費??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Re: 我有兩個夢
newshine 寫:廢了健保
不要繞遠路
直接可以解決的事情
不要彎來繞去的

每天狂吸血的寄生蟲,殺掉就好,何必想辦法和牠共存?
違反人權的黑奴制度,打場仗推翻就好,林肯還跟你討論「如何改革讓黑奴制度永續經營?」
一切以「挽救健保」為前提的作法,個人認為就是「無效醫療」,都是「詭辯」和「詐術」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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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有兩個夢
綜合回應一下他處意見:1. 健保不會倒。2. 台灣雖無公醫之名,但幾乎是公醫之實。國家控制議價權,半強迫式要求醫護提供國家給付之醫療服務。更慘的是風險自負,比公醫還慘,稱為次公醫(如孫中山先生所稱次殖民地,不但受到剝削,還沒有母國保護)。3. 有錢才有救濟,錢從哪來?為什麼不是附加於健保費,因為健保是不管你有沒有用到都要付錢。而附加於掛號費,是使用醫療的人才付錢。好像公立遊樂園的門票附加意外險,要買門票的人才附加。而不是提高賦稅來支付。這是基於使用者付費,使用者保障。就現實面,要加健保稅,難度更高。附加於掛號費,其實也是向民眾收錢,只是反彈較小,至於要不要提高掛號費由醫院診所自己決定。我姐夫是開業醫,據我所知他也贊成,原因有二:因為他生意很好,因為他覺得這事目前較可行的辦法。4. 實施的細則,收費的額度,當然可以再討論,但基本的精神是如此。救濟的規範當然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已經有藥害及生產救濟,相信以列舉或者是除外的方式,依照收費的多寡,擬定救濟的範圍。應該不必擔心破產。因為台灣人的看病習慣已經養成。5. 這個制度,最大的反對者,當然是醫院,診所的經營者!尤其是診所經營者,因為他們本身就是低風險,大多參加了工會的保險,目前只要持續享受營運,「無需,沒必要」多付錢!為什麼要把每年全家歐洲旅遊的錢拿去給別人!沒錯,你是低風險,目前的制度大家都跑去做低風險,你生病誰幫你開刀,你小孩車禍誰幫你開刀?就算有人幫你開刀,每個人都像聖醫一樣一進去都要你掏五十萬出來!覆巢之下無完卵,你不給醫師的,醫師也會從別的地方拿會來!壞環境就是劣幣逐良幣,唯有把環境鋪好,才會有好人進來!黃清濱醫生律師曾說:醫師律師的身份,真要賺錢,幫病人告醫師賺翻!可是他要幫醫師打官司,保護醫師,因為他要確保還是有優秀的人願意當醫師!5. 各位醫界大德都是優秀的要死的響當當人物,我也知道討論的結論一定是:只要不影響到我全家旅遊上館子讀名校買名牌好車,我都支持!沒有制度不會有影響的,任何建議都要可行的可能。我的夢想,覺得是可能的:a 就健保署:不用動到健保費,他沒意見!b 就立委:健保稅不調高,阻力小。 c 民眾抱怨有些醫院提高掛號費,但是不會是每一家都提高,而且只有十元。民眾仍有選擇權。而且收取的費用,是用於民眾,而不是給醫界,而健保費是給醫界。 d 醫院,減少醫療糾紛無過失有損害的訴訟壓力, 減少重症人才流失壓力!c 診所,或許有些硬撐的會受影響,因而結束診所,但新陳代謝,對大環境是好的。所以我第二個夢是改善醫師收入,讓醫院工作的醫師得到合理的待遇。以上是個人淺見,希望讓同的幫忙推廣,不認同的我也不再解釋。醫生每個都是那麼優秀,可是為什麼不問看看:這麼優秀的族群被政客健保玩成這樣?無他,一盤散沙!只要事不涉我,帝力與我何哉!
Re: 我有兩個夢
感謝大大有心照顧醫院醫師,個人支持這個想法,但大大的思路過程有太多錯誤,雖本大樓肯定只是個清談,但還是花時間提醒大大。
# 如果第一條就是健保不會倒,那就什麼都不必再說了。有倒的風險,才有改變的動機,不會倒,就不會改變,至少,不會是改成你想的那樣。
# 附加於掛號費是右派做法,本意當然好,但「反彈較小」肯定是誤判,右派制度會阻擋濫用,濫用者如何肯服?如果民眾喜歡繳掛號費遠大於喜歡繳健保費,健保就會走向關門之路,現實民情顯然並非如此。
# 誰允你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鬼島就是要壓榨醫奴,誰跟你講理?健保原意不也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醫療救濟制度要防堵濫用,何其困難!要證明無過失就得鑑定,到時每位醫奴天天要被鑑定。要提救濟,就一定必須徹底設計防濫制度,大大若在防濫方法上僅敷衍帶過,那是絕對行不通的。
# 健保署不用動到健保費就沒意見,這是大錯特錯!GBS就是要拼左派騙選票,連自費都要管,除非你是全自費無特約院所!
# 立委怎麼會只管健保稅?凡民意所向都會管啊。大大太天真了吧?
# 大大恐怕是優秀的要死的響當當人物,所以以為只有十元不多,對鬼島民情之了解似乎還有不足。
# 健保費是給醫界? 健保費是用在民眾身上! 同樣的,大大以為救濟基金一樣是用在民眾身上,但民眾會認為他們掏錢幫庸醫賠錢! 大大對健保費就看的清,怎麼對救濟基金就看不清了?
# 最後一點,可濫用的政策下,十元是被低估的。堅持十元,就救濟不了什麼。夢碎。
要用大大的方法,不如改用其他方法,更輕鬆簡便有效。
現況本來就是計畫經濟健保外力壓迫醫療市場所致,只要減少外力即可,不必疊床架屋。
但如何限縮健保,也是清談,不必再說了。
# 如果第一條就是健保不會倒,那就什麼都不必再說了。有倒的風險,才有改變的動機,不會倒,就不會改變,至少,不會是改成你想的那樣。
# 附加於掛號費是右派做法,本意當然好,但「反彈較小」肯定是誤判,右派制度會阻擋濫用,濫用者如何肯服?如果民眾喜歡繳掛號費遠大於喜歡繳健保費,健保就會走向關門之路,現實民情顯然並非如此。
# 誰允你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鬼島就是要壓榨醫奴,誰跟你講理?健保原意不也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醫療救濟制度要防堵濫用,何其困難!要證明無過失就得鑑定,到時每位醫奴天天要被鑑定。要提救濟,就一定必須徹底設計防濫制度,大大若在防濫方法上僅敷衍帶過,那是絕對行不通的。
# 健保署不用動到健保費就沒意見,這是大錯特錯!GBS就是要拼左派騙選票,連自費都要管,除非你是全自費無特約院所!
# 立委怎麼會只管健保稅?凡民意所向都會管啊。大大太天真了吧?
# 大大恐怕是優秀的要死的響當當人物,所以以為只有十元不多,對鬼島民情之了解似乎還有不足。
# 健保費是給醫界? 健保費是用在民眾身上! 同樣的,大大以為救濟基金一樣是用在民眾身上,但民眾會認為他們掏錢幫庸醫賠錢! 大大對健保費就看的清,怎麼對救濟基金就看不清了?
# 最後一點,可濫用的政策下,十元是被低估的。堅持十元,就救濟不了什麼。夢碎。
要用大大的方法,不如改用其他方法,更輕鬆簡便有效。
現況本來就是計畫經濟健保外力壓迫醫療市場所致,只要減少外力即可,不必疊床架屋。
但如何限縮健保,也是清談,不必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