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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9日10:10
【何哲欣/台北報導】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為此上周火速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對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施強暴,最重可處5年徒刑,但修法後又遭質疑內容偏重保障醫護人員,若有醫療糾紛,病人家屬恐挨告。國民黨團上午幹部會議,藍委黃昭順說,支持修法將醫院暴力改為公訴罪,但罰則也不能太嚴重,5年、10年刑期太高了,修法應顧及弱勢。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也說,社會上都認為醫院暴力要改為公訴罪,不過刑度問題可以再斟酌。
此外,據轉述,有藍委在幹部會議透露,王貴芬事後向她哭訴壓力很大,雖然打人不對,但王想跟護理師下跪認錯,長庚也不肯,王上面還有兩老要照顧,「是要逼我(王貴芬)自殺、用3條人命換兩個耳光嗎?」該藍委認為,修法不要再稱「王貴芬條款」,避免再刺激王貴芬。
立法院上周初審通過《醫療法》條文規定,任何人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制止,並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行政罰鍰。修法將第一線裁量權交給警察,若前述行為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檢察官偵辦。
另外也新增罰則,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設備,導致危及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致醫事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貴芬條款」醫院暴力最重5年 藍委:罰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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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貴芬條款」醫院暴力最重5年 藍委:罰太重
讓我想到甄嬛傳的話此外,據轉述,有藍委在幹部會議透露,王貴芬事後向她哭訴壓力很大,雖然打人不對,但王想跟護理師下跪認錯,長庚也不肯,王上面還有兩老要照顧,「是要逼我(王貴芬)自殺、用3條人命換兩個耳光嗎?」該藍委認為,修法不要再稱「王貴芬條款」,避免再刺激王貴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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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矯情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這下出名了
不是應該要高興嗎
(挖鼻孔) (挖鼻孔)
Re: 「王貴芬條款」醫院暴力最重5年 藍委:罰太重
他會去自殺的機率不知道是多少 (咦)王上面還有兩老要照顧,「是要逼我(王貴芬)自殺、用3條人命換兩個耳光嗎?」
相信他會很堅強的敖過去
個人認為:如果刑期稍微縮減,來換保留公訴罪,可以接受。公訴罪(的精神)是絕對不能讓步!這步讓下去就一整個回到原點。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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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貴芬條款」醫院暴力最重5年 藍委:罰太重
借一句COCO大的名言:厚臉皮的王姓鄉代若敢自殺,我第一個公開上電視剁
懶趴 (爽)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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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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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貴芬條款」醫院暴力最重5年 藍委:罰太重
最近國民黨某廖姓立委提議:
目前監獄太滿,建議減刑.....
最多才關五年而已
每四年選總統還會減刑一次
其實關沒幾年嘛
有什麼好怕的
出來又是好漢一條
還可以上談話性結目訴說司法不公.....
再說
遇到醫院暴力時
如果醫院告訴你
要忍辱負重
要體諒家屬的心情
要加強自己的溝通能力
醫院方面不鼓勵醫護人員告病人或家屬,因為這樣會更惡化醫病關係
醫療人員會帶頭做最不好的示範
如果要上法院,所有的費用請自己出,
有幾個會去告呢?
目前監獄太滿,建議減刑.....
最多才關五年而已
每四年選總統還會減刑一次
其實關沒幾年嘛
有什麼好怕的
出來又是好漢一條
還可以上談話性結目訴說司法不公.....
再說
遇到醫院暴力時
如果醫院告訴你
要忍辱負重
要體諒家屬的心情
要加強自己的溝通能力
醫院方面不鼓勵醫護人員告病人或家屬,因為這樣會更惡化醫病關係
醫療人員會帶頭做最不好的示範
如果要上法院,所有的費用請自己出,
有幾個會去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