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老仙ㄟ娶某>的這2個禮拜中,有三件事忘記提起,現在就來說明這三件應該記錄的事。
1. 遲不定婚:我認識老婆約約一年多之後才小定(暗定),那個時代如果雙方佮意(ka4 i3),很快就定婚、完聘、結婚,整個過程大多數幾個月內就一氣呵成。因為那時候的人也不須要戀愛,也不敢戀愛,一對青年男女在街上走,肯定會被吹口哨或丟小石頭,當然佮意就結婚,不像現在的人先戀愛,認為雙方個性合得來才結婚。
但是我們為什麼會認識那麼久才小定,原因是我們剛認識不久,她的阿嬤老邁過世(98歲)。我的阿嬤很急,要求對方可否讓我們「百日內」結婚?但是岳父堅持不肯。通常「百日內」嫁娶都比較簡化,是窮人常使用節省的方法,但是我岳父是大地主,是有頭有臉的人,他非要隆重的嫁女兒不可,所以他堅持不可,我們只好等她阿嬤「對年」、「變紅」後,才讓我們定婚。
順便談「百日內」結婚;大多數是指夫家的喪事。如果一對新人已經暗定了,等良辰吉日結婚,剛好遇到夫家的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有人過世,經過雙方親家同意,在親人的過世「百日內」就迎娶。這種結婚不可隆重,以簡單方式行之,雙方就可以省很多錢。還有一種更簡單節省的結婚叫「送喪婚」;如果夫家有直旁系血親過世,出殯那天,用轎子去已經定婚的新娘家,把她抬來送親人「上山頭」,當天晚上就住下來和新郎同房睡,這種結婚什麼錢也不花費,適合窮人家。
2. 嫁妝四點金:我結婚那年,臺灣的國民所得只有210美元,換句話說,大家都很窮,當然嫁妝是非常簡單。但是有錢人的嫁妝就有「四點金」。四點金包括有;腳踏車、裁縫機、收音機、電風扇。這四樣東西當年就嗄嗄叫了,但是我岳父買的四點金買的是高級品,以便區別他是「好額人」。
腳踏車:岳父買的是日製富士霸王牌。當年臺灣才有一家腳踏車工廠,叫五倫牌(在員林),一般人如果能買五倫腳踏車就頂呱呱了,通常都是委託腳踏車店組立的雜牌。但是富士霸王比五倫牌還要貴2倍,所以騎出去就不同凡響。
裁縫機:為了顯示高人一等,買的是電動裁縫機,是Singer牌的進口貨。
收音機:窮人只有單純收音機,有錢人就買收音機合併音響。岳父為了好看,買的是Hi-Fi的高級音響,還附了很多當年流行的「曲盤」。曲盤就是唱盤,膠質,要使用唱頭針才能唱,現在50歲以下的人可能沒有看過。
電風扇:岳父買的是臺灣名牌「順風」,一支大約公務員二個月薪水。
線上眾仙一定會說,現在的人嫁女兒,嫁妝是樓仔厝、賓士車,那四點金算什麼,其實如果你活在那國民所得210美元的年代,你就知道四點金是多麼珍貴。
3. 強制灌輸三從四德:那時候的新娘不能參加吃喜酒,只在喜酒開動時上台亮相。除了介紹新人及雙方家庭外,就是聽那些貴賓的訓話。我之說訓話並不為過,因為他們講的都是要求新娘今後要如何的遵守三從四德。所謂「三從」是在家從父母、出嫁從丈夫、夫死從子女。「四德」是婦德、婦言、婦功、婦容。
灌輸要遵守三從四德外,也要求新娘要「早生貴子」,不像現在很多新娘質疑「難到不能生女的嗎?」。光是站在台上聽這些訓話起碼半小時以上,新娘昨夜未睡好,今天透早起床,而且整天沒吃多少東西,又餓又累,又要罰站聽訓,假如我沒有扶著她,她可能會暈倒。聽訓完了,媒婆扶著她進新娘房,並且準備一些吃的給新娘吃,新娘一邊吃,一邊快哭出來,她說:「當新娘實在太累了」。
【老仙ㄟ雜談】老仙ㄟ娶某--娶某的補充說明 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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