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這個法律看起來是稀鬆平常的事,可是自實施以來,緊張了中國的13億人口。這個法律總共有九章85條,其中最讓中國人緊張的便是規定子女要經常探視長輩,違者刑事罪法辦。
他們立這個法律,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的說:「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從這些立法精神,看起來是非常有道理,可是實施起來,可能是非常沒有道理。中國幅員遼闊,譬如子女在北京上班,長輩住在廣東廣西,要他們常回老家探視父母或祖父母的確有困難,如果把父母或祖父母帶到上班的地點同住,他們大多數住鳥籠屋,根本沒有多餘的房間讓他們住,所以新法律所規定要求國民履行探視這些老人,怪不得他們的上班族都叫苦連天。尤其是80、90後,絕大多數是獨子或獨女,這些年輕夫妻上面有二個爸爸、二個媽媽,四個爺爺、四個奶奶(一胎化的結果),這一對年輕夫妻要探視這麼多個老人,加上自己也生有一個小孩,怪不得他們的上班族都大呼吃不消,為什會吃不消,就是刑事罪侍候。
可是中國人有二句名言;「上有立法,下有辦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國家訂出來的辦法或政策礙難實行,百姓就會想辦法敷衍了事。例如這次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實施還未滿一個月,中國一些中型以上城市已經開始出現了「代理探視老人店」,他們預測這種店未來大有可為,前景一片看好。
什麼叫做「代理探視老人店」?就是代理子女去探視他們長輩。因為很多子女住很遠,或沒有空閒,他們就請「代理探視老人店」派人到老家探視長輩,這樣就沒有違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問題了,也就不會被判刑了。目前這種派出去「假探親」的工作範圍包括;陪同上醫院看病、逛公園、讀報、代購日用品、聊天.... 等不一而足,價格以小時計算,因為這種才開始有的新產業,價格還不大一致,據說每小時10~50元人民幣,看來價格還算公道,一個月請個20小時,也不是花大錢,大家還能忍受,怕的就是未來需要請的人一多,價格或許將逐漸提高,同時又怕會變質。
這種「代理探視老人店」就是把親情商品化,他們政府是否允許這種店的存在,因這種法律剛實施沒有多久,可能還沒有注意到這種新產業,只能靜待觀察。不過其中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老仙ㄟ在想;老人真正須要的是親情的關愛,每小時用10~50元人民幣哪能買到親情,如果我是中國的老人,我肯定拒絕這種用金錢買來的「假親情」、「假關愛」。
總而言之,現在老年人口增多是世界的趨勢,尤其中國把60歲定義為老人,使他們老人佔了總人口的13.8%(1.89億人),有這麼多的老年人口,他們政府僅頒佈這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就能解決老人問題嗎?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老仙ㄟ講夕陽】代理探視老人的新行業 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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