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則報導無誤,
至少正確認識到((告知))與((過失)),或((同意))與((過失))不可能掛鈎,
這樣的認識,值得醫界高度注意,不要再被錯誤的論調拖著跑!
至於精神慰撫金五十萬,因資訊不足,難以判斷,但若以之為藉口,進行實質((損害賠償)),則顯然不當!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85173.shtml
拗到骨折無過失 骨科醫師判賠50萬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6.25 03:10 am
台中市蔡姓女子車禍骨折到沙鹿光田醫院就醫,骨科醫師周恆正未告知診療風險,直接徒手拗蔡女腳膝蓋導致髕骨骨折。最高法院認定,醫師雖無醫療過失,但醫師沒盡告知義務,判決周恆正和光田醫院連帶賠償蔡女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全文網址: 拗到骨折無過失 骨科醫師判賠50萬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8517 ... z2XD6V8QQt
Power By udn.com
((告知))與((過失))不可能掛鈎
版主: 版主021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告知))與((過失))不可能掛鈎
鄭老師一直在罵的問題,YCC 寫:如果這則報導無誤,
至少正確認識到((告知))與((過失)),或((同意))與((過失))不可能掛鈎,
這樣的認識,值得醫界高度注意,不要再被錯誤的論調拖著跑!
至於精神慰撫金五十萬,因資訊不足,難以判斷,但若以之為藉口,進行實質((損害賠償)),則顯然不當!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85173.shtml
拗到骨折無過失 骨科醫師判賠50萬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6.25 03:10 am
台中市蔡姓女子車禍骨折到沙鹿光田醫院就醫,骨科醫師周恆正未告知診療風險,直接徒手拗蔡女腳膝蓋導致髕骨骨折。最高法院認定,醫師雖無醫療過失,但醫師沒盡告知義務,判決周恆正和光田醫院連帶賠償蔡女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全文網址: 拗到骨折無過失 骨科醫師判賠50萬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8517 ... z2XD6V8QQt
Power By udn.com
法院一直在改,在做修正。
看來只要罵的<對>,罵對<點>,罵是有效的
問題是,大家有看出門道嗎??
還是一直都是在看熱鬧!!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告知))與((過失))不可能掛鈎
1.刑事,民事的判斷標準,本來就不一樣min 寫:以刑逼民.結果刑事無罪.民事賠50萬?
2.美國辛普森殺妻案,不也是刑事無罪,民事要賠償嗎!?
3.事情往往是,當刑事被判無罪時,民事就會掉以輕心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