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愛滋病患 治療要自費/疾管局擬修法 2.5萬感染國人也要自付部分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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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4日 上午6:20
〔自由時報記者邱宜君、謝文華/綜合報導〕目前外國人若在台灣發現染愛滋,相關單位將撤銷其簽證或居留許可並令其出境,未來外籍愛滋感染者可以不必被遣返出境,但須自行負擔藥費;至於高達兩萬五千多名本國籍感染者,可能也須自行負擔部分藥費。
最快明年送立院審議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正研擬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草案預計年底送衛生福利部討論,最快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近三年來,台灣地區每年新增外籍愛滋感染者超過四十人,周志浩指出,目前居留和公費藥是「綁在一起」,但疾管局光是照顧兩萬五千多位本國籍感染者就已「債台高築」,積欠健保二十幾億元,無法再負擔外籍感染者,因此目前研擬草案,希望本國籍感染者能負擔部分治療藥費,外籍人士則須自費。
未來不必被遣返出境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支持外籍愛滋人士自付醫療費用。但她也說,有不少跨國聯姻夫妻因伴侶感染,或無法提出證明是經由本國配偶感染,遭遣返出境,夫妻被迫分居或飛到第三國相會,有違人道。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則強調,要求外籍愛滋感染者藥費自費的做法合理,但也應儘快取消對外籍感染者入出境限制。全球已有一百三十二個國家,對外籍愛滋感染者的入境、居留沒限制,只剩台灣、韓國、新加坡等二十個國家會驅趕或限制入境,不少外籍感染者擔心被勒令出境,躲藏在台形成黑戶,反成防疫漏洞。
疾管局組長陳昶勳表示,台灣從發現首例外籍愛滋病感染病例以來,近三十年已累計八百六十一人,外籍感染者若經審議確認是配偶或因醫療程序感染,可在台居留並給予公費藥物治療。迄今總共四十三位通過申覆、留在國內,其他都已離境。
http://tw.news.yahoo.com/%E5%A4%96%E7%B ... 07342.html
外籍愛滋病患 治療要自費/疾管局擬修法 2.5萬感染國人也要自付部分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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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外籍愛滋病患 治療要自費/疾管局擬修法 2.5萬感染國人也要自付部分藥費
Einstein 寫:當政府沒錢時,取消的不是18%,而是弱勢者的福利。 (失魂) (失魂) (失魂)
弱勢者,真的弱勢嗎!?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