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仙ㄟ講夕陽】樹大就分枝 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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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仙ㄟ講夕陽】樹大就分枝 130517
昨天我有談到留下財產是手足鬩牆的禍根。因為人就像樹木一樣,樹木長大了必會分枝,同樣道理,人老了子女就要分家,所以說,兄弟分家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或許大家認為像王永慶或蔡家那種富可敵國的大富豪,他們的子女分家才是大事,其實不是,很多無財無產的家庭,子女分家也一樣糾紛多,連分幾個碗也計較誰分到新碗,誰分到舊碗,所以說,人老了,子女分家是人生重要後事之一。
臺灣人的傳統是不願意留遺囑,他們把遺囑和死亡劃上等號,就是說,立遺囑是歹彩頭。所以古早的臺灣人很少有人立遺囑,沒有遺囑當然子女的糾紛就多。尤其現在的工商社會,有錢人的財產是多元的,要分產就複雜得多。不像古早的有錢人就是農地數百甲或數千甲,子女每人分幾甲,只要會加減乘除的人馬上就算出來,簡單又方便。所以古早人子女分產就只有靠舅父來做公親就行了。不像現在的人分家產往往動用法院,也常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形,法官也怕辦這種事,所以俗語才有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
現在的有錢人家分產糾紛多,各位線上朋友一定常看到媒體的報導,老仙ㄟ就不再重複敘述。本文要介紹的就是臺灣古早傳統的兄弟分產方式,大家不要以為現在沒有這種傳統方式,其實還是不少,我看到很多不是很有錢的人多數用這種臺灣傳統文化來分產,不是很有錢的人當然包括不少我們醫師。
古早人年紀大了,覺得不久人世,就把財產分給兒子,兩位老夫妻再輪流到每家去吃住,臺語叫「輪伙鬮lung5 hue2 khau」,這是比較聰明的方法。把財產分給兒子的方式是如果你有三個兒子,就把它分三等分,等分是指價值等分而不是指面積等分。好的地段面積就小,店面、牲畜、家具... 等也都這樣的分法。先把三等分分好了,在父母面前抽鬮,抽到哪一份就確定那一份。
在父母面前抽鬮好後,必須由舅父當見證人,叫「做公親」,就像今天的法院公證人一樣的效力。鬮書上面沒有舅父簽字就不能生效,這種習俗可能是母系社會留下來的殘俗(我們南方人漢化較晚,原來是母系社會)。兄弟分產要立據,稱為「鬮書khau7 su」,將來有任何糾紛,都以鬮書為憑。
上述是父傳子的分產方法,但是古早人重視家庭和諧,以大家庭為榮,尤其唐代最流行大家庭制度,例如唐儀鳳年間,張公藝九世同居,皇帝賜匾額「全家福」,並賜予自立堂號「百忍堂」,成為民間家喻戶曉的美談。我們經濟起飛之前的農業社會時代,臺灣五代同堂的家庭仍然比比皆是,那麼這樣的多代同堂,家產如何分法,依照傳統就是按「房份」分,就是每一代的母舅來做見證或做公親。從前舅父權利很大,臺語才會有一句「天頂有天公,地面有母舅王」。因為舅父的權利大,外甥不敢不聽話,所以自古以來,家庭分財產少有糾紛發生都是尊重舅父的意見。
但是,住宅的分配和分家產不同,如果是住在三合院,長子分配在龍房及龍爿護龍頭,次子分配在虎房及虎爿護龍頭。三子分配在龍爿護龍尾,四子分配在虎爿護龍尾。如果兩側都有外條護龍(gua7 tsua7 ho7),三子及四子分別住龍、虎爿外條護龍,不管房屋新舊,必須按傳統格式居住。
古早兄弟分伙不是什麼時間都可以分喔!必須是飽冬(pa2 tang)才可以分家,所謂飽冬是指農作物收成月份,就是農曆六月和十月份,分伙那一天,一樣由舅父坐鎮,在舅父面前不能有糾紛,如有異義,當場請舅父裁判。
臺灣人的傳統是不願意留遺囑,他們把遺囑和死亡劃上等號,就是說,立遺囑是歹彩頭。所以古早的臺灣人很少有人立遺囑,沒有遺囑當然子女的糾紛就多。尤其現在的工商社會,有錢人的財產是多元的,要分產就複雜得多。不像古早的有錢人就是農地數百甲或數千甲,子女每人分幾甲,只要會加減乘除的人馬上就算出來,簡單又方便。所以古早人子女分產就只有靠舅父來做公親就行了。不像現在的人分家產往往動用法院,也常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形,法官也怕辦這種事,所以俗語才有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
現在的有錢人家分產糾紛多,各位線上朋友一定常看到媒體的報導,老仙ㄟ就不再重複敘述。本文要介紹的就是臺灣古早傳統的兄弟分產方式,大家不要以為現在沒有這種傳統方式,其實還是不少,我看到很多不是很有錢的人多數用這種臺灣傳統文化來分產,不是很有錢的人當然包括不少我們醫師。
古早人年紀大了,覺得不久人世,就把財產分給兒子,兩位老夫妻再輪流到每家去吃住,臺語叫「輪伙鬮lung5 hue2 khau」,這是比較聰明的方法。把財產分給兒子的方式是如果你有三個兒子,就把它分三等分,等分是指價值等分而不是指面積等分。好的地段面積就小,店面、牲畜、家具... 等也都這樣的分法。先把三等分分好了,在父母面前抽鬮,抽到哪一份就確定那一份。
在父母面前抽鬮好後,必須由舅父當見證人,叫「做公親」,就像今天的法院公證人一樣的效力。鬮書上面沒有舅父簽字就不能生效,這種習俗可能是母系社會留下來的殘俗(我們南方人漢化較晚,原來是母系社會)。兄弟分產要立據,稱為「鬮書khau7 su」,將來有任何糾紛,都以鬮書為憑。
上述是父傳子的分產方法,但是古早人重視家庭和諧,以大家庭為榮,尤其唐代最流行大家庭制度,例如唐儀鳳年間,張公藝九世同居,皇帝賜匾額「全家福」,並賜予自立堂號「百忍堂」,成為民間家喻戶曉的美談。我們經濟起飛之前的農業社會時代,臺灣五代同堂的家庭仍然比比皆是,那麼這樣的多代同堂,家產如何分法,依照傳統就是按「房份」分,就是每一代的母舅來做見證或做公親。從前舅父權利很大,臺語才會有一句「天頂有天公,地面有母舅王」。因為舅父的權利大,外甥不敢不聽話,所以自古以來,家庭分財產少有糾紛發生都是尊重舅父的意見。
但是,住宅的分配和分家產不同,如果是住在三合院,長子分配在龍房及龍爿護龍頭,次子分配在虎房及虎爿護龍頭。三子分配在龍爿護龍尾,四子分配在虎爿護龍尾。如果兩側都有外條護龍(gua7 tsua7 ho7),三子及四子分別住龍、虎爿外條護龍,不管房屋新舊,必須按傳統格式居住。
古早兄弟分伙不是什麼時間都可以分喔!必須是飽冬(pa2 tang)才可以分家,所謂飽冬是指農作物收成月份,就是農曆六月和十月份,分伙那一天,一樣由舅父坐鎮,在舅父面前不能有糾紛,如有異義,當場請舅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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