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2013.02.28 03:02 am
據統計,二○一一年全台有九十四人次赴大陸移植器官。多位立委將提案修法規定非法器官移植者,商業保險不給付;所有境外移植使用抗排斥藥,事前須上網登錄移植醫院及醫師資料,才能申請健保給付。
立法院昨天舉行「境外器官移植之醫療安全及國際立法趨勢」會議,與會的以色列醫療中心心臟移植部主任Dr.Jacob Lavee說,以色列法律明文禁止違法的境外器官移植,商業保險也不給付,杜絕民眾到大陸使用死囚器官。
立委田秋堇表示,健保局統計二○○五年到二○一一年器官移植術後藥費,金額達新台幣七十七億三千多萬元,主要是抗排斥藥物。她認為,國人到境外非法取得器官,返國後若使用健保給付的抗排斥藥,須立法強制提供移植醫院和醫師資料。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說,非法移植健保不給付抗排斥藥,只要健保給付辦法中規定即可,不須立法,但一切仍由健保局決定。他表示,目前已要求健保局除了提供國人境外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藥物資料外,也須上網登錄境外器官移植的執行醫院和醫師等,不過,至今仍有百分之十一沒做。
立委林世嘉也說,境外器官移植不只是醫療資源問題,也牽涉人權,許多器官是交易而來,非常不人道,她將仿效國外經驗,未來會提案修法,如規定商業保險不給付,或禁止任何器官買賣仲介。
許銘能認為,此應回歸商業保險法較適當,目前法規僅規範醫師仲介器官最重可撤銷醫師證書,但對非醫師者並無規範。
全文網址: 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 醫二三事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6/772653 ... z2M9b07x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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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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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所以以後商業醫療險內註明非法器官移植者,商業保險不給付;所有境外移植使用抗排斥藥,事前須上網登錄移植醫院及醫師資料,才能申請健保給付。
限台灣地區使用嗎?
(咦) (咦) (咦)
人在境外旅遊時
器官突發性衰竭需移植
移植完回國後無法用健保繼續治療
那他可以要求退出健保嗎?
可以告保險公司嗎?
(咦) (咦)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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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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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百人境外換器官 衛署擬罰仲介
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2月28日 下午2:06
國內器官來源少、且禁止器官買賣,不少等候移植的患者選擇透過仲介,花筆錢到境外去換器官,近9成都前往中國大陸,衛生署表示,器官買賣會衍生人權道德爭議,國際趨勢均禁止這樣的行為,擬提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對仲介器官買賣者課以刑責及罰鍰。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今28日舉辦「國人赴境外器官移植之醫療安全與國際立法趨勢」研討會,邀請美國、加拿大、以色列、馬來西亞的醫界及法界人士,進行跨界對話。
衛生署估計,近10年來,每年約有200人出境換器官,高達88%前往中國大陸,移植器官類別以腎臟為大宗。另有11%可能因器官移植失敗或死亡,未使用到健保抗排斥藥,因此未被列入紀錄。
與會團體指出,包括中國大陸等地,充斥著器官黑市買賣、器官旅遊、器官仲介,乃至摘取死囚的器官等議題,逐漸受到國際關注,呼籲政府應避免讓患者走這個管道。
衛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在會中表示,患者希望及早得到換器官的機會,這是人之常情,但不合常理的是中間牽線的仲介,才會讓患者用錢去換取器官,已提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修法,杜絕任何仲介境外換器官的行為,違者將有刑責及加重罰鍰。
此外,許銘能處長指出,目前衛生署已透過健保局,要求等待換移植器官病患的主治醫師,必須向健保局通報患者去向,不過仍有約5%沒有落實,這也是未來要加強之處,以更清楚掌握境外換器官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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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境外器官移植 擬修法約束
1.中國的死刑犯人數不對外公開,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估計,一年約1500-1800位死刑犯
2.中國官方的器官移植登錄系統,有記錄的移植案例,在1994-1999年約18500例,1999-2005年暴增為6萬例。沒登錄的部份當然數量不明。
3.2001年,中國官方表示沒有使用死刑犯做為器官來源; 2005年,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表示中國移植的器官來源95%是死刑犯。這表示官方的說法會變化,哪個是真的不重要,重點是他們講的話是為了圓謊,不讓真相被揭發。
所以兩位加拿大人,一位是人權律師,一位是前國會議員,進行了調查,發現中共以勞改營(依中國的制度,官方可以不經審判直接把人民抓來關進去)裡的大量良心犯,政治犯活體供應庫,先抽血建立資料庫。遇到"買方"下訂單,就快速"出貨"。如此造就了中國大型移植中心在網頁上的廣告"一至二周快速得到器官"。這些網頁在兩位加拿大人的調查進行到一半,就被拿下來了。而勞改營裡的受害者,以法輪功學員為大宗,其他佔少數的有維吾爾族,藏人,維權人士等。
調查報告的摘要在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A%BF% ... 1%E5%91%8A
調查報告中文版:
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re ... 131-ch.pdf
2.中國官方的器官移植登錄系統,有記錄的移植案例,在1994-1999年約18500例,1999-2005年暴增為6萬例。沒登錄的部份當然數量不明。
3.2001年,中國官方表示沒有使用死刑犯做為器官來源; 2005年,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表示中國移植的器官來源95%是死刑犯。這表示官方的說法會變化,哪個是真的不重要,重點是他們講的話是為了圓謊,不讓真相被揭發。
所以兩位加拿大人,一位是人權律師,一位是前國會議員,進行了調查,發現中共以勞改營(依中國的制度,官方可以不經審判直接把人民抓來關進去)裡的大量良心犯,政治犯活體供應庫,先抽血建立資料庫。遇到"買方"下訂單,就快速"出貨"。如此造就了中國大型移植中心在網頁上的廣告"一至二周快速得到器官"。這些網頁在兩位加拿大人的調查進行到一半,就被拿下來了。而勞改營裡的受害者,以法輪功學員為大宗,其他佔少數的有維吾爾族,藏人,維權人士等。
調查報告的摘要在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A%BF% ... 1%E5%91%8A
調查報告中文版:
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re ... 131-ch.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