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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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at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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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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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at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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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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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醫師這樣說:
有人說,死囚若出於自主選擇,為何不能器捐?問題出在死囚身處資訊閉鎖、有威嚇性的監獄環境,易受過度鼓吹與誘導,難以伸展自由意志,形成真正的知情同意。
器捐美化了死刑,會讓法官在審理死刑邊緣案件時,減少天人交戰,傾向判死刑。再者,器捐也會讓社會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失衡,助長死刑繼續存在。而極端的例子,就是像中國一樣,死囚器官被用來販賣圖利......全球已開發工業國家中,目前還在執行死刑的,只有美國、日本、台灣與新加坡,而其中容許死囚器捐的就只有台灣。
1 我不知道沈醫師在上述第二段文字試圖說明甚麼?為甚麼死囚器捐會‘’助長‘’死刑存在?

法官判刑,為甚麼必須想到犯人的身體能不能有所貢獻,而不是依照‘’法律規定‘’?難道一個不該判處死刑的犯人,會因為他‘’可能‘’器捐而被判死?如果有這種法官,該受懲治的,絕對是法官,而不是任何其他不相干的台灣民眾。不相干的台灣民眾,絕對不必承擔’‘助長死刑存在’‘的罪名。

2 器官是否捐贈,來自犯人的自由意志。如果有任何‘’死囚‘’因為‘’身處資訊閉鎖、有威嚇性的監獄環境‘’,‘’受過度鼓吹與誘導,難以伸展自由意志‘’的情形,該改革並且受譴責的,還是獄政,而不是任何其他與獄政無關的台灣人民。

3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沈醫師似乎傾向廢死?因此,在文章中,沈醫師特別強調’‘全球已開發工業國家中,目前還在執行死刑的,只有美國、日本、台灣與新加坡’‘。可惜,沈醫師沒有提到:日本曾經廢死,但因為犯罪率不降反升,因此恢復死刑。

4 台灣雖然是一不夠成熟之民主國家,但至今未聞’‘買賣器官’‘這種不人道情事。我對死刑犯是否應該器捐沒有意見,但如果因為器捐問題,摻入’‘廢死’‘或者’‘跟中國一樣買賣器官’‘議題,似乎過當。

我以為,沈醫師如今文名在外,任何文字都應謹慎,以免被對某些議題有特殊主張的團體所利用 。
CHIASHUNL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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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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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CHIASHUNL »

+1
woodat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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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54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4, 2011 1:33 pm

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woodatwan »

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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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86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gary »

樓上說對了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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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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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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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不要器捐 否則哪天馬或家人急需器官的時候 一堆陳年槍擊犯都推出來斬了~

廢死 .....不贊成(但也不會強烈反對~ 因為台灣社會的窮人真的被嚴重忽視 ) 不過 對這些贊成廢死的人 絕對很瞧不起 因為這些人 除了行刑後出來喊兩聲搏版面 平時對國家福利政策嚴重偏向軍公教 十八趴等從來不吭聲啊!這些人幾乎都痛恨社會分配不公~那平時就應該努力要政府加稅跟削減軍公教福利 甚至該要求廣建監獄 才能實施至少比較能接受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啊
flank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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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flankkimo »

不贊成廢死
不是才看到一個因為殺一兩個不會被判死刑而殺害男童的敗類嗎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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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施肇榮 »

woodatwan 寫: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要不要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
是法律問題,留給法律人去討論

醫師拒絕使用死囚的器官,是醫學倫理(ethical issue),
是信念的問題,沒有對錯的問題

勇敢的醫師是=醫術+法律+醫學倫理
當心中的醫學倫理vs法律、民意衝突時,敢出來勇於對抗、拒絕

普通的醫師,如區區在下,心中僅存著醫術+法律
所以,只敢<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依法逃命>,
向法律、與論低頭

僅向堅守醫學倫理信念,敢SAY NO的醫師致敬!!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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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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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jy5358 »

施肇榮 寫:
woodatwan 寫: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要不要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
是法律問題,留給法律人去討論

醫師拒絕使用死囚的器官,是醫學倫理(ethical issue),
是信念的問題,沒有對錯的問題

勇敢的醫師是=醫術+法律+醫學倫理
當心中的醫學倫理vs法律、民意衝突時,敢出來勇於對抗、拒絕

普通的醫師,如區區在下,心中僅存著醫術+法律
所以,只敢<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依法逃命>,
向法律、與論低頭

僅向堅守醫學倫理信念,敢SAY NO的醫師致敬!!
想請問從醫學倫理觀點,是要接受器捐還是拒絕器捐? (咦)
荒漠狂沙走萬里 孤寂天涯一人行
繁華落盡一場空 曲終人散皆是夢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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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施肇榮 »

jy5358 寫:
施肇榮 寫:
woodatwan 寫: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要不要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
是法律問題,留給法律人去討論

醫師拒絕使用死囚的器官,是醫學倫理(ethical issue),
是信念的問題,沒有對錯的問題

勇敢的醫師是=醫術+法律+醫學倫理
當心中的醫學倫理vs法律、民意衝突時,敢出來勇於對抗、拒絕

普通的醫師,如區區在下,心中僅存著醫術+法律
所以,只敢<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依法逃命>,
向法律、與論低頭

僅向堅守醫學倫理信念,敢SAY NO的醫師致敬!!
想請問從醫學倫理觀點,是要接受器捐還是拒絕器捐? (咦)
從新聞得知,醫界內部就有兩極端的看法,是有接受的,是有拒絕的
區區在下自從<法律高漲>,<刑法萬能>以來,
已將本身的<醫學倫理>往下修正到<法律>的水平
但並不表示不尊重,不敬佩,持續堅守醫學倫理信念的醫師!!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sean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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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sean1207 »

從醫學倫理觀點,應該要在槍決後
比照腦死判定準則當場實施腦死檢查,如Apnea test,腦波檢查,腦幹反射檢查等等都通過了才可以捐
jy5358 寫:
施肇榮 寫:
woodatwan 寫: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要不要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
是法律問題,留給法律人去討論

醫師拒絕使用死囚的器官,是醫學倫理(ethical issue),
是信念的問題,沒有對錯的問題

勇敢的醫師是=醫術+法律+醫學倫理
當心中的醫學倫理vs法律、民意衝突時,敢出來勇於對抗、拒絕

普通的醫師,如區區在下,心中僅存著醫術+法律
所以,只敢<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依法逃命>,
向法律、與論低頭

僅向堅守醫學倫理信念,敢SAY NO的醫師致敬!!
想請問從醫學倫理觀點,是要接受器捐還是拒絕器捐? (咦)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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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沈政男醫師商榷

文章 施肇榮 »

sean1207 寫:從醫學倫理觀點,應該要在槍決後
比照腦死判定準則當場實施腦死檢查,如Apnea test,腦波檢查,腦幹反射檢查等等都通過了才可以捐

越來越接近問題的核心了
jy5358 寫:
施肇榮 寫:
woodatwan 寫:題外話:
主張廢死者,多人法律出身。如果是因為判處死刑造成法界天人交戰,這是法界應該積極面對/處理之事。台灣賦予法庭絕大的權力,給予法官人員絕對豐盛的薪資。任何法官如果無法以理性處理判刑,懼怕或者不願’‘天人交戰’‘,應該下台。而不是因為法官害怕天人交戰,就把’‘天人交戰’‘的責任放到人民,甚至殺人犯,的身上。
有趣的是,廢死其實減少了殺人者’‘天人交戰’‘的機會。廢死,圖利了法官,也圖利了殺人犯啊。
要不要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
是法律問題,留給法律人去討論

醫師拒絕使用死囚的器官,是醫學倫理(ethical issue),
是信念的問題,沒有對錯的問題

勇敢的醫師是=醫術+法律+醫學倫理
當心中的醫學倫理vs法律、民意衝突時,敢出來勇於對抗、拒絕

普通的醫師,如區區在下,心中僅存著醫術+法律
所以,只敢<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依法逃命>,
向法律、與論低頭

僅向堅守醫學倫理信念,敢SAY NO的醫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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