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1080130-1.aspx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8日電)
台灣醫師犯罪率真的世界第一?衛生署說,每年醫療糾紛鑑定案件超過500件,法務部說,只有6%涉案醫師被刑事起訴。
衛生署長邱文達、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列席,報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之現況」,立委吳育仁質詢,醫界抱怨,頻繁興訟是醫療崩壞的原因之一,台灣是否真的每38.8天就有1個醫師被告。
邱文達指出,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每年受託鑑定的醫療疏失案件,從民國98到100年每年都有500件以上,案件性質以刑事占81%最高,分布科別以內、外、婦占前3名,患者傷害程度以死亡56%最高。
衛生署報告顯示,醫糾刑事訴訟在民國91年之後大幅提升,因為以刑事訴訟可以減輕受害者舉證困難,又能節省訴訟費用;然而訴訟曠日廢時且高成本,醫事人員支付每1元的費用,約0.6元賠給病人,其他0.4元是律師費、交通費等。
吳陳鐶卻說,民國98、99年的醫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案件,雖有增加趨勢,但歷年來檢察官起訴率大約只有6%,沒有明顯上升趨勢。至於醫糾民事案件是司法院所轄,不屬於法務部。
吳陳鐶指出,台灣平均每萬人口醫療糾紛偵查案件為0.157件 並未高於德國、日本。根據學者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德國醫糾案偵查案平均每萬人口有0.367件,另據日本「醫療事故情報收集等事業平成22年(2010)年報」,平均每萬人口有0.17件。
民進黨立委林世嘉批評,病人不懂醫療又不易取得證據,才會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以確立疏失及賠償責任,法務部卻未關切醫糾案件的民事訴訟案件比例。
醫師是否易犯罪 法部衛署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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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T_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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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是否易犯罪 法部衛署歧見
不要再說醫界是挺綠的 (打小人)oldlarge 寫: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1080130-1.aspx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8日電)
台灣醫師犯罪率真的世界第一?衛生署說,每年醫療糾紛鑑定案件超過500件,法務部說,只有6%涉案醫師被刑事起訴。
衛生署長邱文達、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列席,報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之現況」,立委吳育仁質詢,醫界抱怨,頻繁興訟是醫療崩壞的原因之一,台灣是否真的每38.8天就有1個醫師被告。
邱文達指出,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每年受託鑑定的醫療疏失案件,從民國98到100年每年都有500件以上,案件性質以刑事占81%最高,分布科別以內、外、婦占前3名,患者傷害程度以死亡56%最高。
衛生署報告顯示,醫糾刑事訴訟在民國91年之後大幅提升,因為以刑事訴訟可以減輕受害者舉證困難,又能節省訴訟費用;然而訴訟曠日廢時且高成本,醫事人員支付每1元的費用,約0.6元賠給病人,其他0.4元是律師費、交通費等。
吳陳鐶卻說,民國98、99年的醫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案件,雖有增加趨勢,但歷年來檢察官起訴率大約只有6%,沒有明顯上升趨勢。至於醫糾民事案件是司法院所轄,不屬於法務部。
吳陳鐶指出,台灣平均每萬人口醫療糾紛偵查案件為0.157件 並未高於德國、日本。根據學者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德國醫糾案偵查案平均每萬人口有0.367件,另據日本「醫療事故情報收集等事業平成22年(2010)年報」,平均每萬人口有0.17件。
民進黨立委林世嘉批評,病人不懂醫療又不易取得證據,才會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以確立疏失及賠償責任,法務部卻未關切醫糾案件的民事訴訟案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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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是否易犯罪 法部衛署歧見
6%!台灣醫師犯罪率真的世界第一?衛生署說,每年醫療糾紛鑑定案件超過500件,法務部說,只有6%涉案醫師被刑事起訴。
6%就是世界第一啊
法律人是在睜眼說瞎話嗎?請法務部舉出 有哪個國家大於百分之六的?!
Re: 醫師是否易犯罪 法部衛署歧見
他不是民進黨,是台聯黨。ENT_LAI 寫:不要再說醫界是挺綠的 (打小人)oldlarge 寫: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1080130-1.aspx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8日電)
台灣醫師犯罪率真的世界第一?衛生署說,每年醫療糾紛鑑定案件超過500件,法務部說,只有6%涉案醫師被刑事起訴。
衛生署長邱文達、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列席,報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之現況」,立委吳育仁質詢,醫界抱怨,頻繁興訟是醫療崩壞的原因之一,台灣是否真的每38.8天就有1個醫師被告。
邱文達指出,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每年受託鑑定的醫療疏失案件,從民國98到100年每年都有500件以上,案件性質以刑事占81%最高,分布科別以內、外、婦占前3名,患者傷害程度以死亡56%最高。
衛生署報告顯示,醫糾刑事訴訟在民國91年之後大幅提升,因為以刑事訴訟可以減輕受害者舉證困難,又能節省訴訟費用;然而訴訟曠日廢時且高成本,醫事人員支付每1元的費用,約0.6元賠給病人,其他0.4元是律師費、交通費等。
吳陳鐶卻說,民國98、99年的醫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案件,雖有增加趨勢,但歷年來檢察官起訴率大約只有6%,沒有明顯上升趨勢。至於醫糾民事案件是司法院所轄,不屬於法務部。
吳陳鐶指出,台灣平均每萬人口醫療糾紛偵查案件為0.157件 並未高於德國、日本。根據學者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德國醫糾案偵查案平均每萬人口有0.367件,另據日本「醫療事故情報收集等事業平成22年(2010)年報」,平均每萬人口有0.17件。
民進黨立委林世嘉批評,病人不懂醫療又不易取得證據,才會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以確立疏失及賠償責任,法務部卻未關切醫糾案件的民事訴訟案件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