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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NOWnews – 2012年10月31日 上午11:29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術前醫師說「小手術,沒問題」、術後卻變「有併發症」!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31)天指出,台灣一年至少有1萬8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但不管是醫療糾紛刑事案件起訴率或民眾勝訴率都只有10%左右,醫改會調查近一年遭受醫糾傷害求助民眾就發現,關鍵證據取得難是主因之一,4分之1受害者調病歷竟被刁難。
醫改會過去11年來,累計接獲4千多通的醫糾申訴電話,歸納發現,民眾在遇到醫糾時,往往得面對「關鍵證據取得難」、「溝通協商陷阱多」、「諮詢鑑定沒管道」、「專業資訊不對等」等四大苦情困境,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求助無門。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指出,學者推估,台灣每年約有5千件醫糾、其中有1萬8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但浮上檯面的、檢察署每年受理的醫糾刑事案件不過400件,只是冰山一角,醫界卻把內、外、婦、兒科的四大皆空,全歸咎於民眾愛告、醫療糾紛增多,並不合理。
醫改會進一步針對近一年接獲的53名醫糾求助民眾調查發現,高達2至3成民眾反映取得病歷曾遭刁難,更有6成質疑拿到的資料不齊全或疑似被改過;調查也發現,最多醫糾民眾的訴求是要求道歉與瞭解真相,但連健保局的民調都顯示,向醫院反映後有接近6成民眾申訴無解,不得不走上訴訟一途。
劉淑瓊表示,醫改會的個案中超過4分之1的主因,來自醫病溝通問題,而有高達98%的求助民眾表示,最需要的幫助是有人提供專業的醫療諮詢以幫忙釐清醫療問題或提供醫療鑑定,另94%期待由政府協助進行政調查。
醫師怕上法院,民眾更怕!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強調,醫改會也很憂心醫師動輒受困於刑事訴訟的問題,但如果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只能透過刑事訴訟才能取得證據的話,怎能要求民眾不告?
由於衛生署、朝野立委正研礙要修法讓醫糾去刑化,醫改會呼籲,立委為醫療糾紛解套,應該優先為醫糾處理機制立法,提出一套能提供客觀鑑定機制和公平調處補償的辦法,讓民能真正得到公道,而不能只是便宜行事的幫醫師去刑化、醫界解套,淪為不負責任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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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各位前輩大大們 您們刁難過病人囉? 您們篡改過病歷囉? (失魂) (倒地)
將來是要改革為一律公訴查封所有病歷 之意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