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第七章 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及保險
第二十四條 教師之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付採儲金方式,由學校與教師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擔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儲金制建立前之年資,其退休金、撫卹金、資遣金之核發依原有規定辦理。教師於服務一定年數離職時,應准予發給退休撫卹基金所提撥之儲金。
前項儲金由教師及其學校依月俸比例按月儲備之。
公私立學校教師互轉時,其退休、離職及資遣年資應合併計算。
第二十五條 教師退休撫卹基金之撥繳、管理及運用應設置專門管理及營運機構辦理
全教總嗆:醫院獎勵金也沒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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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教總嗆:醫院獎勵金也沒法源
不過 基層跟私立醫院也是一年不如一年啊(皮皮科跟整外例外 (賊) ) 要逃到哪去?tenor 寫:Dr. W 寫:現在的健保給付,公家醫院的盈餘越來越少
所以獎勵金早已一年不如一年
我勸各位還在公立醫院待的醫師
快點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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