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的護理之家12死大火,檢方昨天突然到現場以及王姓負責人旗下的其他養護機構搜索,發現當晚北門分院竟然只有2名護理人員,另外2位則是沒有證照的看護人員,有明顯疏失,因此總經理及護理部主任分別以250萬元跟100萬元交保候傳。




人力不足就快點休診 暫停營業 以免出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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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護理人員是用來執行護理作業的
又不是用來火災運送病患的
這太誇張了吧
這是個人為縱火
不是醫療糾紛耶
為什麼是護理人員的責任
扯爆了
hjh 寫:護理人員是用來執行護理作業的
又不是用來火災運送病患的
這太誇張了吧
這是個人為縱火
不是醫療糾紛耶
為什麼是護理人員的責任
扯爆了
hjh 寫:護理人員是用來執行護理作業的
又不是用來火災運送病患的
這太誇張了吧
這是個人為縱火
不是醫療糾紛耶
為什麼是護理人員的責任
扯爆了
護理之家都要評鑑啊oldman 寫:hjh 寫:護理人員是用來執行護理作業的
又不是用來火災運送病患的
這太誇張了吧
這是個人為縱火
不是醫療糾紛耶
為什麼是護理人員的責任
扯爆了問題是有理說不清又不只這一件 (阿飄)
這分幾個面相:
1.請問檢察官,陪家人不想(或沒人)照顧的老人過夜,到底要幾個護理人員才夠?
2.先把大帽子扣上等賠償"誠意"大家滿意了再給你下台階
3.想要賺護理之家這種錢(包括特約醫師),碰到鬼是正常的(這護理之家也是縱火犯罪的受害者)
4.來辦個護理之家評鑑吧 (挖鼻孔)
不知道這有什麼「串證的事實」 ?自由時報 2012-10-27 記者黃博郎、劉婉君、楊金城、魏怡嘉/綜合報導 寫: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李駿逸、李尚宇日前分別至北門分院案發現場, 訊後認為OOO、總經理OOO、護理主任OOO三人已觸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有串證之事實,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