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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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李蜀平理事長,別鬧了,藥師「調劑業務」只是藥師業務的八分之一,並非二分之一!
《藥師法》第15條
藥師業務如下:
一、藥品販賣或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藥師主要業務是「藥品販賣」,所以是「藥師兼藥商」!這是真正「現況實情」!
《藥師法》第15條
藥師業務如下:
一、藥品販賣或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藥師主要業務是「藥品販賣」,所以是「藥師兼藥商」!這是真正「現況實情」!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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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單軌制醫藥分業是: 全部醫院和診所的門診處方箋都釋出; 僅醫院住院病人的處方箋才由該院藥局調劑.
台灣具備實施單軌制的條件了嗎? 台灣的藥局要自行調劑國民處方集及其類似品, 其實就是要搶小病的病人. 根據釋出處方箋的診所醫師的經驗, 經常病人其後就直接到藥局拿藥.
台灣具備實施單軌制的條件了嗎? 台灣的藥局要自行調劑國民處方集及其類似品, 其實就是要搶小病的病人. 根據釋出處方箋的診所醫師的經驗, 經常病人其後就直接到藥局拿藥.
新陳代謝, 精進力旺, 暘光普照, 萬物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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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http://ys34485257.imgshelf.com/1787/1787-3-1.htm 原文如下:
販售處方藥一事之我見
◎文╱木香
在台灣,部分社區藥局販售處方藥,能不能說是政府、藥廠、藥商、醫院、醫師、藥局、藥師及民眾「上下交相賊」的一個結果?因為,如果沒出事,大家心照不宣,處方藥藥廠照常出貨,民眾照常去藥局購買處方藥,這是大家長期以來一直不能說的祕密。但萬一有了問題,所有過錯一股腦兒全部要由最後銷售的藥局藥師來承擔,且蒙受唯利是圖的污蔑,這是對的嗎?
不論是威而鋼、犀利士、樂威壯、羅氏鮮、避孕藥,還是調劑用的處方藥,在藥廠「看不見的病毒」行銷方式打廣告,民眾一碰到相關類似症狀,第一時間不是跑醫院,而是到藥局詢問並要求購買,藥師若不賣,苦口婆心建議民眾回醫院就診,這個藥師大概會被白眼兼嗆聲。而同一時間,藥廠、藥商設計了多元的活動,搭贈、後扣,贈品…利誘藥師,並將藥局據點作為行銷重點,不管藥局收不收的到處方箋,會不會因此違法。或者說,有那些醫師會開這類處方?民眾也不懂,去找醫師開立處方的必要性在哪?浪費了時間、金錢,一樣要自費買藥!
在這條路上,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就是社區藥局藥師,許多社區藥局是在半推半就下,勉為其難販售處方藥,為的是能賺大錢嗎?日復一日,藥師的原則就在房租、水電、擔心客戶流失的壓力下逐漸的喪失。民眾不用多花掛號費,藥局也繼續削價競爭,一旦出事了,醫師說有病要看醫師,不要亂買藥來吃;民眾譴責沒良心藥師大賺黑心錢;然後,衛生主管機關大張旗鼓嚴格稽查。接下來這鋒頭一過,藥廠藥照出,民眾藥照買!
試問:社區藥局每年受理過多少這種處方?而藥廠出貨給社區藥局的實際銷售量又是多少?這兩個數字的天差地遠代表什麼?在感嘆此亂象的同時,藥界必須思考該如何解套!如何讓處方率偏低但銷量大的處方藥,經一定的審核機制,強化藥師指示該藥品使用的專業能力,而轉類為指示藥?也或者,嘗試研究推廣醫師開立慢性病自費處方箋,部分非致命性的疾病,允許民眾在一段期間內憑處方重覆自費購買等。
任何一個政策規範,所有環節必須能夠徹底嚴格執行,否則法規形同虛設!
可見藥師企圖逐漸將「調劑貼近診斷」,如果將上述題目改成「親自為自開處方調劑一事之我見」,試問可以似「木香」(不知是否有涵義?)寫出類似的文章嗎?
販售處方藥一事之我見
◎文╱木香
在台灣,部分社區藥局販售處方藥,能不能說是政府、藥廠、藥商、醫院、醫師、藥局、藥師及民眾「上下交相賊」的一個結果?因為,如果沒出事,大家心照不宣,處方藥藥廠照常出貨,民眾照常去藥局購買處方藥,這是大家長期以來一直不能說的祕密。但萬一有了問題,所有過錯一股腦兒全部要由最後銷售的藥局藥師來承擔,且蒙受唯利是圖的污蔑,這是對的嗎?
不論是威而鋼、犀利士、樂威壯、羅氏鮮、避孕藥,還是調劑用的處方藥,在藥廠「看不見的病毒」行銷方式打廣告,民眾一碰到相關類似症狀,第一時間不是跑醫院,而是到藥局詢問並要求購買,藥師若不賣,苦口婆心建議民眾回醫院就診,這個藥師大概會被白眼兼嗆聲。而同一時間,藥廠、藥商設計了多元的活動,搭贈、後扣,贈品…利誘藥師,並將藥局據點作為行銷重點,不管藥局收不收的到處方箋,會不會因此違法。或者說,有那些醫師會開這類處方?民眾也不懂,去找醫師開立處方的必要性在哪?浪費了時間、金錢,一樣要自費買藥!
在這條路上,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就是社區藥局藥師,許多社區藥局是在半推半就下,勉為其難販售處方藥,為的是能賺大錢嗎?日復一日,藥師的原則就在房租、水電、擔心客戶流失的壓力下逐漸的喪失。民眾不用多花掛號費,藥局也繼續削價競爭,一旦出事了,醫師說有病要看醫師,不要亂買藥來吃;民眾譴責沒良心藥師大賺黑心錢;然後,衛生主管機關大張旗鼓嚴格稽查。接下來這鋒頭一過,藥廠藥照出,民眾藥照買!
試問:社區藥局每年受理過多少這種處方?而藥廠出貨給社區藥局的實際銷售量又是多少?這兩個數字的天差地遠代表什麼?在感嘆此亂象的同時,藥界必須思考該如何解套!如何讓處方率偏低但銷量大的處方藥,經一定的審核機制,強化藥師指示該藥品使用的專業能力,而轉類為指示藥?也或者,嘗試研究推廣醫師開立慢性病自費處方箋,部分非致命性的疾病,允許民眾在一段期間內憑處方重覆自費購買等。
任何一個政策規範,所有環節必須能夠徹底嚴格執行,否則法規形同虛設!
可見藥師企圖逐漸將「調劑貼近診斷」,如果將上述題目改成「親自為自開處方調劑一事之我見」,試問可以似「木香」(不知是否有涵義?)寫出類似的文章嗎?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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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X的,關醫師鳥事。 (打小人)reformer 寫:http://ys34485257.imgshelf.com/1787/1787-3-1.htm 原文如下:
販售處方藥一事之我見
◎文╱木香
在台灣,部分社區藥局販售處方藥,能不能說是政府、藥廠、藥商、醫院、醫師、藥局、藥師及民眾「上下交相賊」的一個結果?因為,如果沒出事,大家心照不宣,處方藥藥廠照常出貨,民眾照常去藥局購買處方藥,這是大家長期以來一直不能說的祕密。但萬一有了問題,所有過錯一股腦兒全部要由最後銷售的藥局藥師來承擔,且蒙受唯利是圖的污蔑,這是對的嗎?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不知道他是在講什麼東西
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就是社區藥局藥師???
亂講
最大的獲益者才是社區藥局藥師!
用密醫行為賺錢還講的自己最無辜
得了便宜還賣乖
真正問題是出在政府沒在抓.....讓密醫爽爽的賺....
其他問題都是假的
為什麼沒有什麼藥改會還是督藥盟之類的
把處方藥的事情給盯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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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級
- 文章: 17286
-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社區藥局每年受理過多少這種處方?而藥廠出貨給社區藥局的實際銷售量又是多少?這兩個數字的天差地遠代表什麼?
有檢察官願意查嗎? (挖鼻孔)
有檢察官願意查嗎?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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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北市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釋出的處方藥,如果被健保局核刪,沒有任何利潤的醫師要課以十倍數以上的罰鍰,而藥師依舊照常領錢荷包滿滿;這公道嗎??
藥品的生殺權讓醫界同儕制約,醫界自己人殘害自己人(內鬥內行),無怪乎點值下降,王小二過年....
藥品的生殺權讓醫界同儕制約,醫界自己人殘害自己人(內鬥內行),無怪乎點值下降,王小二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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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這是個無奈的「結果」!roma168 寫:釋出的處方藥,如果被健保局核刪,沒有任何利潤的醫師要課以十倍數以上的罰鍰,而藥師依舊照常領錢荷包滿滿;這公道嗎??
藥品的生殺權讓醫界同儕制約,醫界自己人殘害自己人(內鬥內行),無怪乎點值下降,王小二過年....
民國99年年初,全聯會關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特約醫院、診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適用)」的談判代表曾強烈主張合約第9條「無法歸責部分」的核刪,雙方各負一半責任,可歸責部分各自負責(譬如說重複用藥,藥師未依《藥師法》第16條:「...如有可疑之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但是可敬的健保局談判代表「打哈哈」,不久後竟公告合約如下:
肆、費用之申報及付款
第 九 條 甲方之特約藥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醫事檢驗所及醫事放射所依乙方開立之處方箋向甲方申報費用,經甲方審核有不符合規定並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甲方應於乙方申請之費用中扣還;若屬不給付之項目,甲方應向申報機構扣除。
詳細合約內容請參考自己與健保局簽的合約或網址: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 ... ta_id=4135
建議:
合約本於今年2月11日到期,健保局「自作主張」再延一年!目前又面臨再度談判!
如果各位前輩認為「這部份很重要」,需要平衡「權利義務」,請發起串聯連署,若力量夠強、人數夠多,與健保局的合約談判應更有正當性!如此即不必要懷疑「醫界自己人殘害自己人(內鬥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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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MK 寫:藥界一直強調自身專業
既然如此,就應該負起把關責任
若是被砍,也應該負起部分責任才對

PASS 則價差藥師全拿
CUT則醫生擔 當初醫界是哪個白痴讓他過?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堅持要醫藥分業的話
先請藥師做好藥師的工作就好
不要幫病人看病兼拿藥還有打針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自己都不管好自己的工作
只會拼命出來喊這些五四三的東西
還有就是醫療糾紛的時候
記得藥師也要分一腳
先請藥師做好藥師的工作就好
不要幫病人看病兼拿藥還有打針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自己都不管好自己的工作
只會拼命出來喊這些五四三的東西
還有就是醫療糾紛的時候
記得藥師也要分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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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很好的建議!newshine 寫:堅持要醫藥分業的話
先請藥師做好藥師的工作就好
不要幫病人看病兼拿藥還有打針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自己都不管好自己的工作
只會拼命出來喊這些五四三的東西
還有就是醫療糾紛的時候
記得藥師也要分一腳
目前已有規定,只是醫界、藥界、學界與「法界」都不重視;
參考以下文字,注意藥品使用責任的「切割點」:
『藥師受理處方時,應依《藥師法》第16條規定注意處方上「年、月、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用法、醫師署名或蓋章等項」,如有可疑之點時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藥師調劑時,應依同法第17條規定「按照處方,不得錯誤,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又藥師對於醫師所開處方,祗許調劑一次,其處方箋應於調劑後簽名蓋章為同法第18條所明定,且如有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詢問或請醫師更換之情事」,並應予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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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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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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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醫界長官對藥界一向十分容讓
真不曉得原因是啥
藥界一直吃進來
醫界都不放心上... 處方讓他開 核刪讓他免 分業讓他賺
紳士的風度?
真不曉得原因是啥
藥界一直吃進來
醫界都不放心上... 處方讓他開 核刪讓他免 分業讓他賺
紳士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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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看樣子必須進藥聯會改革一下, 例如取代李蜀平, 當上其理事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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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大大一語點破, 真是厲害hjh 寫:不知道他是在講什麼東西
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就是社區藥局藥師???
亂講
最大的獲益者才是社區藥局藥師!
用密醫行為賺錢還講的自己最無辜
得了便宜還賣乖
真正問題是出在政府沒在抓.....讓密醫爽爽的賺....
其他問題都是假的
為什麼沒有什麼藥改會還是督藥盟之類的
把處方藥的事情給盯死呢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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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一語點破後的因應之道:billwin.tw 寫:大大一語點破, 真是厲害hjh 寫:不知道他是在講什麼東西
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就是社區藥局藥師???
亂講
最大的獲益者才是社區藥局藥師!
用密醫行為賺錢還講的自己最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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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問題是出在政府沒在抓.....讓密醫爽爽的賺....
其他問題都是假的
為什麼沒有什麼藥改會還是督藥盟之類的
把處方藥的事情給盯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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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藥師法》第102條:醫療急迫情形的精髓!
破解之道,不宜公開談論,請私下請教施大!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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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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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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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新聞追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48010
無處方箋 藥房不得賣慢性病用藥
2012年10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
處方藥需要處方箋才可在藥局領藥。
【案例】
台北陳先生表示,他因心血管疾病服用慢性病處方藥品多年,上月到內湖住家附近藥局領藥,忘記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口述病況並告知藥品名稱,藥師卻說需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藥局才能提供。
陳先生向本報投訴並質疑,感冒、頭痛到藥局買藥,只要告知病況就可購買,為何慢性病用藥就不能比照辦理?質疑相關規定太不近人情。報導╱投訴組
【專家意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核發藥品許可證時,會依藥物屬性、臨床實驗資料及文獻,區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師指示藥品及成藥,其中,處方用藥通常藥效較明確,若誤用可能引發副作用,所以必須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服用,藥局藥師也得依處方箋才可開立。
【用藥注意事項】
1.先向醫師或藥師確認藥效及副作用。
2.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3.領藥時務必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4.發現藥物用途與就醫目的不符,或有過敏反應,立即向藥師或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48010
無處方箋 藥房不得賣慢性病用藥
2012年10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
處方藥需要處方箋才可在藥局領藥。
【案例】
台北陳先生表示,他因心血管疾病服用慢性病處方藥品多年,上月到內湖住家附近藥局領藥,忘記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口述病況並告知藥品名稱,藥師卻說需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藥局才能提供。
陳先生向本報投訴並質疑,感冒、頭痛到藥局買藥,只要告知病況就可購買,為何慢性病用藥就不能比照辦理?質疑相關規定太不近人情。報導╱投訴組
【專家意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核發藥品許可證時,會依藥物屬性、臨床實驗資料及文獻,區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師指示藥品及成藥,其中,處方用藥通常藥效較明確,若誤用可能引發副作用,所以必須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服用,藥局藥師也得依處方箋才可開立。
【用藥注意事項】
1.先向醫師或藥師確認藥效及副作用。
2.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3.領藥時務必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4.發現藥物用途與就醫目的不符,或有過敏反應,立即向藥師或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試問:社區藥局每年受理過多少這種處方?而藥廠出貨給社區藥局的實際銷售量又是多少?這兩個數字的天差地遠代表什麼?在感嘆此亂象的同時,藥界必須思考該如何解套!如何讓處方率偏低但銷量大的處方藥,經一定的審核機制,強化藥師指示該藥品使用的專業能力,而轉類為指示藥?也或者,嘗試研究推廣醫師開立慢性病自費處方箋,部分非致命性的疾病,允許民眾在一段期間內憑處方重覆自費購買等。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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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陳暘 寫:看樣子必須進藥聯會改革一下, 例如取代李蜀平, 當上其理事長等等....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要查其實很容易
只是看要不要查而已吧
只要查藥局進貨狀況
以及收到的處方箋狀況
就可以知道倒底用掉多少是沒有處方箋的藥品啊
為與不為之間而已
只是看要不要查而已吧
只要查藥局進貨狀況
以及收到的處方箋狀況
就可以知道倒底用掉多少是沒有處方箋的藥品啊
為與不為之間而已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屁!!!!!!!reformer 寫:新聞追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48010
無處方箋 藥房不得賣慢性病用藥
2012年10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
處方藥需要處方箋才可在藥局領藥。
【案例】
台北陳先生表示,他因心血管疾病服用慢性病處方藥品多年,上月到內湖住家附近藥局領藥,忘記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口述病況並告知藥品名稱,藥師卻說需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藥局才能提供。
陳先生向本報投訴並質疑,感冒、頭痛到藥局買藥,只要告知病況就可購買,為何慢性病用藥就不能比照辦理?質疑相關規定太不近人情。報導╱投訴組
【專家意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核發藥品許可證時,會依藥物屬性、臨床實驗資料及文獻,區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師指示藥品及成藥,其中,處方用藥通常藥效較明確,若誤用可能引發副作用,所以必須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服用,藥局藥師也得依處方箋才可開立。
【用藥注意事項】
1.先向醫師或藥師確認藥效及副作用。
2.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3.領藥時務必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4.發現藥物用途與就醫目的不符,或有過敏反應,立即向藥師或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偶這邊的藥局連Januvia都自己賣給患者吃了
這些規定都是屁!!!!
只敢管診所,不敢管藥局的相關單位,只會嘴巴上說說而已!!!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衛生局,G8G裏頭,都嘛是他們自己人,要來之前就先......MK 寫:屁!!!!!!!reformer 寫:新聞追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48010
無處方箋 藥房不得賣慢性病用藥
2012年10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
處方藥需要處方箋才可在藥局領藥。
【案例】
台北陳先生表示,他因心血管疾病服用慢性病處方藥品多年,上月到內湖住家附近藥局領藥,忘記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口述病況並告知藥品名稱,藥師卻說需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藥局才能提供。
陳先生向本報投訴並質疑,感冒、頭痛到藥局買藥,只要告知病況就可購買,為何慢性病用藥就不能比照辦理?質疑相關規定太不近人情。報導╱投訴組
【專家意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核發藥品許可證時,會依藥物屬性、臨床實驗資料及文獻,區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師指示藥品及成藥,其中,處方用藥通常藥效較明確,若誤用可能引發副作用,所以必須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服用,藥局藥師也得依處方箋才可開立。
【用藥注意事項】
1.先向醫師或藥師確認藥效及副作用。
2.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3.領藥時務必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4.發現藥物用途與就醫目的不符,或有過敏反應,立即向藥師或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偶這邊的藥局連Januvia都自己賣給患者吃了
這些規定都是屁!!!!
只敢管診所,不敢管藥局的相關單位,只會嘴巴上說說而已!!!
人生最快樂的是:吃喝拉撒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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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2, 2010 8:09 pm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這篇是MK大大的原著,千萬別激動!
因為診所有「藥品」,所以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才會介入;(但都是蠻狀、粗魯、無法!)
相對地,
如果藥局有「密醫」,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應該介入取締;
問題是,
藥品調劑問題有人會檢舉、密告;
為什麼密醫問題無人敢檢舉、密告?
因為診所有「藥品」,所以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才會介入;(但都是蠻狀、粗魯、無法!)
相對地,
如果藥局有「密醫」,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應該介入取締;
問題是,
藥品調劑問題有人會檢舉、密告;
為什麼密醫問題無人敢檢舉、密告?
MK 寫:屁!!!!!!!reformer 寫:新聞追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48010
無處方箋 藥房不得賣慢性病用藥
2012年10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
處方藥需要處方箋才可在藥局領藥。
【案例】
台北陳先生表示,他因心血管疾病服用慢性病處方藥品多年,上月到內湖住家附近藥局領藥,忘記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口述病況並告知藥品名稱,藥師卻說需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藥局才能提供。
陳先生向本報投訴並質疑,感冒、頭痛到藥局買藥,只要告知病況就可購買,為何慢性病用藥就不能比照辦理?質疑相關規定太不近人情。報導╱投訴組
【專家意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核發藥品許可證時,會依藥物屬性、臨床實驗資料及文獻,區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師指示藥品及成藥,其中,處方用藥通常藥效較明確,若誤用可能引發副作用,所以必須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服用,藥局藥師也得依處方箋才可開立。
【用藥注意事項】
1.先向醫師或藥師確認藥效及副作用。
2.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3.領藥時務必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4.發現藥物用途與就醫目的不符,或有過敏反應,立即向藥師或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偶這邊的藥局連Januvia都自己賣給患者吃了
這些規定都是屁!!!!
只敢管診所,不敢管藥局的相關單位,只會嘴巴上說說而已!!!
20141225白色的力量、小柯當市長!謙卑、冷靜、忍耐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醫師像鋼球,顆顆硬梆梆;
政客喜搖晃,乒乓好好聽。
--具醫師身分高官的感慨!
醫師像水銀,外強內同心;
政客敢搖晃,小顆變大顆、小科變大科、小柯變大柯......
--具醫師身分著者的建議!
Re: 【藥師周刊】「五十、五十、落實100%」新目標(醫藥分業單軌制、處方箋全面釋出)
所以要有人檢舉才要處理就對了?
檢舉人是不是還要自備證據?
那要政府何用?
第一步很簡單
直接行政命令下去
要求藥局必須張貼海報在明顯處以介紹何謂處方藥物及其相關法條 包含藥害救濟法等
這樣至少先防君子
至於小人的部分,至少要做抽查,不能都是民間團體在做啊
民間團體做完又不能開罰,有啥闢用
很好奇耶
違法販賣處方藥物
都沒有刑責的嗎
密醫這麼容易當喔
衛生署是藥師當道嗎
檢舉人是不是還要自備證據?
那要政府何用?
第一步很簡單
直接行政命令下去
要求藥局必須張貼海報在明顯處以介紹何謂處方藥物及其相關法條 包含藥害救濟法等
這樣至少先防君子
至於小人的部分,至少要做抽查,不能都是民間團體在做啊
民間團體做完又不能開罰,有啥闢用
很好奇耶
違法販賣處方藥物
都沒有刑責的嗎
密醫這麼容易當喔
衛生署是藥師當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