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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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gys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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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mogysux »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點評:不管有沒有染病,都不能強迫人家篩檢。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0/104995.htm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國小男老師被人檢舉患有愛滋,並傳染給他人。校方獲報後要求
老師篩檢,但遭到拒絕。台北市教育局20日表示,尊重感染者合法權益
,不得予以歧視,依照規定教育局及學校不能強迫要求老師篩檢,將持續觀
察並依法辦理。北市聯合醫院昆明院區主任莊苹則說,若老師感染愛滋,並
不會傳染給同事、學生,家長不用擔心。


教育局強調,依行政院衛生署《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
障條例》第4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
以歧視」,所以相關單位不得強制老師篩檢。

教育局另外指出,同法規中第21條規定,若明知自己為感染者,卻與他人進行
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等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教育局強調,將密切注意觀察後續,並加強校園性教育及愛滋防治
宣導。

而莊苹則向媒體表示,若遭檢舉的老師,事後自行接受篩檢確認為感染者後,
自然會被通報到衛生單位,衛生單位也會定期追蹤,但因為患者遍及不同職
業,所以不會個案處理。
「注意你所想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嘴裡的話;
注意你所說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實際的行動;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形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形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影響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by 柴契爾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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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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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咖大 »

這又會掀起一波學生轉班或轉校潮

朱立倫說「紅共要毀滅中華民國,但綠共才是現在台灣最大的危機。」
可是國民黨最近都去跟紅共握手啊
Harry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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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HarryStone »

"依照規定教育局及學校不能強迫要求老師篩檢"

但校方獲報後還是要求老師篩檢
提出要求的那個人應該要被處分才對吧
畢竟只靠隨便阿貓阿狗的檢舉就要某人證明自己清白
這種鳥事不該是教育工作者該幹的
As one lamp lights another, nor grows less,
So nobleness enkindleth nobleness.
-- Yussouf, James Russell Lo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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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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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lupin »

「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
這句話本身就是歧視!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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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lnc0903 »

lupin 寫:「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
這句話本身就是歧視!
就是因為會被歧視所以才要矯枉過正的予以嚴格的保護
對其他人的保護, 防線就只有被感染者的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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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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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hitachi »

早說過了

「依法」不能公布誰染愛滋
但「依法」可以公布「誰不願意檢驗」 (挖鼻孔)

又不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才算有愛滋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steven_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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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steven_1981 »

就算有愛滋,難道就不能授課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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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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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小老師疑染愛滋拒篩檢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強迫他

文章 咖大 »

steven_1981 寫:就算有愛滋,難道就不能授課當老師?
法律上有人權

但是法律也賦予學生轉學權

要追究的是

誰把這位老師可能得愛滋的消息散佈出去

這是違法的行為

朱立倫說「紅共要毀滅中華民國,但綠共才是現在台灣最大的危機。」
可是國民黨最近都去跟紅共握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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