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版主: 版主021
-
- 註冊會員
- 文章: 972
-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02, 2012 10:36 pm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男子許枝清七年前做完大腸鏡檢查後整夜腹痛,隔天到大林慈濟醫院掛急診,住院醫師許辰陽沒發現病患腸道破裂,還幫病患灌腸兩次,導致病患昏迷休克、不治身亡。最高法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許辰陽兩月徒刑,急診室主治醫師莊欽翔也因未善盡監督之責,判刑一月。各可易科罰金五萬四千元、二萬七千元定讞。
判決指出,許枝清(六十六歲)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接受大腸鏡健康檢查,返家後肚痛難耐,隔天下午改到嘉義大林慈濟醫院急診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5/34486918
弄破的梅是???稿大的要賠???
男子許枝清七年前做完大腸鏡檢查後整夜腹痛,隔天到大林慈濟醫院掛急診,住院醫師許辰陽沒發現病患腸道破裂,還幫病患灌腸兩次,導致病患昏迷休克、不治身亡。最高法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許辰陽兩月徒刑,急診室主治醫師莊欽翔也因未善盡監督之責,判刑一月。各可易科罰金五萬四千元、二萬七千元定讞。
判決指出,許枝清(六十六歲)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接受大腸鏡健康檢查,返家後肚痛難耐,隔天下午改到嘉義大林慈濟醫院急診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5/34486918
弄破的梅是???稿大的要賠???
-
- 院長級
- 文章: 27051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
- V1
- 文章: 1894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腸破裂本身就會septic shock
可能是septic shock 發生的"時間點"
就剛好發生在enema 沒多久後
故family and 法官 認為有因果關係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可能是septic shock 發生的"時間點"
就剛好發生在enema 沒多久後
故family and 法官 認為有因果關係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 lotus425
- V2
- 文章: 2900
-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08, 2011 11:39 pm
- 來自: 台北市信義區
Re: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這個新聞教我一課. 電腦斷層掃描 CT 是唯一可以在法庭上站的住腳的檢查方法. 哪裡痛 CT照哪裡這就是法官認同的醫療水準. Abdominal X Ray KUB looking for free air under the diaphragm 是考試作答的標準答案. 這年頭依法行醫才是王道
"The one thing I fear most is time; time waits for no one and leaves no options."
-
- V2
- 文章: 2055
-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12, 2008 12:20 pm
Re: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viewtopic.php?f=24&t=64448vsdog 寫:腸破裂本身就會septic shock
可能是septic shock 發生的"時間點"
就剛好發生在enema 沒多久後
故family and 法官 認為有因果關係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醫審會難道不是幫兇??又本案經送醫審會鑑定共四次,結論均認被告許OO開立醫囑對被害人為灌腸處置,有違醫療常規,且為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之原因之一等情
-
- Intern
- 文章: 48
-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7, 2012 8:15 am
- 聯繫:
Re: 腸破裂仍灌腸 醫害命判刑
做完大腸鏡肚子痛! 大腸破裂一定要考慮..lijen 寫:viewtopic.php?f=24&t=64448vsdog 寫:腸破裂本身就會septic shock
可能是septic shock 發生的"時間點"
就剛好發生在enema 沒多久後
故family and 法官 認為有因果關係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醫審會難道不是幫兇??又本案經送醫審會鑑定共四次,結論均認被告許OO開立醫囑對被害人為灌腸處置,有違醫療常規,且為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之原因之一等情
大腸鏡做多了, 偶而總是會碰到.
有些是病人太彎, 難做, 有些是病人本身腸子狀況不好.
台灣病人喜歡亂跑醫院, 實在是傷腦筋,
明明在彰基做大腸鏡, 卻跑到慈濟掛急診,
醫師又沒彰基病例, 也不好問到幫他做大腸鏡的醫師,
診斷當然頗為困難.
光問診大多數病人都講不清楚.
這兩位醫師有些倒霉成分,
但這好像是現在台灣高風險科醫師的宿命.
主治醫師是總負責人, 責任通常最大!
被叛刑只能教我們以後要更小心下屬的作為.
我當總醫師時膽子最大, 之後越來越小了.
防不勝防啊!
我一直覺得醫醫相互不嚴重啊! 由這個案子就可看出.
遠不及官官相護.
為什麼一些看不懂, 喜歡由心證判決的法官,
找不到判決的理由,
一句醫醫相互, 好像就可帶過了!
成為審判主要依據!
前一陣子沈春華有節目在談醫療糾紛,
有位叫蔡x子的律師提出,
醫界都相互認識.
由它們來審查醫療糾紛, 都是醫醫相互.
看的都有些想吐血.
這些語言是台灣醫界亂象的來源之一!
法界好像都深根這個觀念,
所以頗為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