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馬利亞人: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不救人?
Chun-wen Chiu 寫於 2010年10月13日 14:03 ·
今天給NP上課時提到早期院前救護的記載,
聖經裡引用這一段。因時間的關係,我跳過評論裡面的系統問題,
但其實最近一直在思考這樣的問題,借機在此討論
聖經原文如下:
路加福音10:29-37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他說:“是憐憫他的。”
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這個比喻一般討論的是好撒馬利亞人這個角色,但其實背後更大的問題是:
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不救人?
引用馮蔭坤的討論:
...最先發現受害者的是個祭司,他「剛好」也是從那條路下去;這祭司的家是在耶利哥,他在聖殿做完了一段時間的祭司工作,現正在回家的途中(參一23)。他看見受害者,走到他的身邊,然後從路的另一邊過去了;隨後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也「照樣」不理受害者的需要而去。他們這樣做,可能是為自己的安全著想,恐怕中了強盜所設的陷阱而遭埋伏襲擊;也可能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恐怕觸著死屍而沾染污穢,以致帶來個人的損失和不便(祭司若沾染不潔,便不能在聖殿事奉,不能吃祭物,且要行潔淨之禮),不過此說有其困難之處。最簡理的解釋可能亦是最正確的解釋:故事要提出的要點就是,二人皆缺乏憐憫之心,看見受害者的情況,仍然不顧而去。比喻對祭司及利未人的描寫,亦隱含了對當代猶太教的批判...
上面這種說法有困難嗎?身為醫療人員,我認為現今的社會就是這樣的寫照:
你是專業醫療人員,就越可能被高度檢視,尤其是這樣風險的醫療情境。
我若是祭司,我出手救人,我會面臨被停職的風險,所以久而久之,
所有祭司都不敢救人,反而非神職人員敢出手。
假如這是常態,那問題就不是出在祭司這個人,
而是出在祭司這個系統。
“是怎樣的環境造成越是專業人士,越不能在工作時間外處理專業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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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文章,竟能如此動燭先機,真是聰明的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