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新聞稿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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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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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Saw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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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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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hitachi »

不修拉倒!!
理由愈扯愈遠!!
有這樣的法務部
可見台灣的司法品質

由「在世界上比爛的台灣司法」
來管制「在世界上比強的台灣醫療」
真是「頭殼壞去」

司法制度的存在,應為了「消除社會進步的阻礙」
但在台灣
司法已經成為「社會進步最大的阻礙」

沒差!!
請參考
醫界小兵談醫療法修法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yosh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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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yoshi100 »

法務部彙整所屬地檢署受理醫療糾紛案件自91年至101年6月底之偵結情形,醫師過失傷害案件共1,397件,過失致死案件1,165件,但起訴件數分別為88件與125件

也就是說不要算11年,算十年好了,也就是起訴每年傷害9個,死亡12.5個,妳(你)覺得着個數目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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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514 »

衷心希望這些官,每個人都無病無痛呷百二.
人生最快樂的是:吃喝拉撒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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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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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amigo »

四、 法務部於101年7月6日上午舉行之「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公聽會,共有421人到場與會,登記發言者共82人,包含40位醫界代表(醫生、醫學系學生、醫學系教授)、16位司法工作者(檢察官、法官、律師),7位法律系教授學生、19位民眾(含病患家屬)。共計31人支持醫療行為除罪化或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但均為醫界代表。反對修改醫療人員刑事責任規定者共39人(包含1位醫界代表、14位司法工作者、7位法律系教授學生及17位民眾)。可見反對仍多於贊成。
各『病友會』如果出席的話,會不會支持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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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image »

yoshi100 寫:法務部彙整所屬地檢署受理醫療糾紛案件自91年至101年6月底之偵結情形,醫師過失傷害案件共1,397件,過失致死案件1,165件,但起訴件數分別為88件與125件

也就是說不要算11年,算十年好了,也就是起訴每年傷害9個,死亡12.5個,妳(你)覺得着個數目對嗎?
應該是定罪吧

鬼扯 明明寫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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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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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cwhung »

應推動全民公投
決定亂判刑的法官和濫起訴的檢察官
是否須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阿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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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阿寬 »

法務部仇醫?
yang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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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8, 2009 8:15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yang0945 »

wow,這些人真無感
還是吾等要求過多

不曉得該不該放情緒假
還是考慮一天工作8小時
老話一句 自己能做的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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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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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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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lupin »

有人嗆聲要把他繳械了,總要出個聲音說明自己擁槍有理吧!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Y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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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05, 2009 12:47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YSL »

求人不如靠自己
yosh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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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yoshi100 »

與衛生署統計至100年底全國醫師40,002人,中醫師5,570人,牙醫師11,992人,共57,564人比較,涉案醫師比率僅為0.56%

什麼樣的行業有千分之5.6犯罪率?也就是說扣除和解,一個人假設執業30年就有超過百分之一的上法庭(不是偵察庭),加上扣除牙醫,中醫,再考慮五大科特性。
也就是說,走五大科的人被告的機率之高,即是法務部資料,五大皆空根本不是意外。
加上和解,機率又更高了。
yosh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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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6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yoshi100 »

而且這是刑事部分,也就是說李法官告台大也不是這一塊。
檢察官開庭這部分也不在裡面。
CHIASHU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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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08
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05, 2008 5:26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CHIASHUNL »

三、 醫療單位一再表示臺灣就醫療糾紛起訴案件多於外國,惟法務部搜尋德國、日本或美國相關網站,並無正式關於醫療糾紛刑事案件追訴或定罪之統計數據,而僅能從相關網站搜尋得知有起訴或定罪之案例。是以,醫界上開表示之依據為何?仍有待釐清。又世界線上新聞2007年4月18日報導,德國1年內有3,900件醫療疏失案件;且德國醫師公會統計包含拜昂邦,2006年約有10,280件申請調查醫療疏失的案件。就以上之報導觀之,德國1年申請調查醫療疏失案件數遠遠多於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統計我國近20年來共受理之7,726件。是以,我國醫療糾紛案件,及起訴率是否確實高於其他國家,仍待更多實證資料確認。況且,從上開中央社之報導,亦可知衛生署理解造成五大皆空之另一個重要原因與健保給付制度有關,擔心有醫療糾紛而不願意投入五大科的醫生,亦僅4成。因此...........
*********************************************
可以直接用醫糾人數比嗎?不用管德國人口是台灣幾倍嗎?
那可否說台灣醫師被起訴人數是帛琉,萬納杜,斐濟,所羅門數百倍呢!
colo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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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43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02, 2007 4:53 pm
來自: 春城何處不飛花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colonel »

四大皆空的原因:

法務部 : 這是健保給付過低造成的

健保局 : 主要是醫糾造成的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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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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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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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Sawa »

colonel 寫:四大皆空的原因:

法務部 : 這是健保給付過低造成的

健保局 : 主要是醫糾造成的
結論
是政府跟民眾造成的
night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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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7, 2012 1:52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nightalex »

image 寫:
yoshi100 寫:法務部彙整所屬地檢署受理醫療糾紛案件自91年至101年6月底之偵結情形,醫師過失傷害案件共1,397件,過失致死案件1,165件,但起訴件數分別為88件與125件

也就是說不要算11年,算十年好了,也就是起訴每年傷害9個,死亡12.5個,妳(你)覺得着個數目對嗎?
應該是定罪吧

鬼扯 明明寫偵結
不是這樣算的 (打小人)
我想他们是故意不搞清楚事實, 重點是四大科,特別是內外科

1. 醫糾有多嚴重?
99年台灣醫師 內科有8545人+外科有3489人 =共12034 人 http://www.tma.tw/stats/stats18.asp
醫糾統計(76~99) 內科2018件+外科2484件=共有4502件醫療糾紛 https://mcais.doh.gov.tw/public/PubReport2.aspx

每人分一件好了, 4502/12034= 37.4% , 每三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 不多嗎? 那集中一點每人分兩件好了, 每六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 不多嗎? 再告訴你一個事實, 這些醫糾都集中在醫學中心;

翻成白話: 在台灣你如果要當醫師, 你有(4500/40000)十分之一被告的機會, 如果你走內外科的救命科, 你有1/3被告的機會, 如果你堅持待在醫學中心, 那我保證你一定會被告!
讓我們學學普羅大眾的結果論好了 "在台灣每三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 不是病人有問題, 就是律師檢察官有問題?

濫告不是事實嗎? 政府不用解決問題嗎?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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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gary »

樓上大大說的真對
we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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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07, 2011 3:44 p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weber »

時機壞壞, 隨人顧性命
看看誰的氣長
是司法人員還是醫療人員
遇上了, 依現有法律依法轉診吧!
huangjauwen
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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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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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桃園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huangjauwen »

真好的見解!!!

不想被告就離開5大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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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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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hitachi »

nightalex 寫:
image 寫:
yoshi100 寫:法務部彙整所屬地檢署受理醫療糾紛案件自91年至101年6月底之偵結情形,醫師過失傷害案件共1,397件,過失致死案件1,165件,但起訴件數分別為88件與125件

也就是說不要算11年,算十年好了,也就是起訴每年傷害9個,死亡12.5個,妳(你)覺得着個數目對嗎?
應該是定罪吧

鬼扯 明明寫偵結
不是這樣算的 (打小人)
我想他们是故意不搞清楚事實, 重點是四大科,特別是內外科

1. 醫糾有多嚴重?
99年台灣醫師 內科有8545人+外科有3489人 =共12034 人 http://www.tma.tw/stats/stats18.asp
醫糾統計(76~99) 內科2018件+外科2484件=共有4502件醫療糾紛 https://mcais.doh.gov.tw/public/PubReport2.aspx

每人分一件好了, 4502/12034= 37.4% , 每三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 不多嗎? 那集中一點每人分兩件好了, 每六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 不多嗎? 再告訴你一個事實, 這些醫糾都集中在醫學中心;

翻成白話: 在台灣你如果要當醫師, 你有(4500/40000)十分之一被告的機會, 如果你走內外科的救命科, 你有1/3被告的機會, 如果你堅持待在醫學中心, 那我保證你一定會被告!
讓我們學學普羅大眾的結果論好了 "在台灣每三個醫師有一個被告"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 不是病人有問題, 就是律師檢察官有問題?

濫告不是事實嗎? 政府不用解決問題嗎?
(GOODJOB) (GOODJOB)
但鄉民說:
「沒醫好不用被告嗎?? 醫學中心還是很多醫師,不爽就不要幹啊!!」
(設計對白,別鞭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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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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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務部新聞稿

文章 amigo »

hitachi 寫: (GOODJOB) (GOODJOB)
但鄉民說:
「沒醫好不用被告嗎?? 醫學中心還是很多醫師,不爽就不要幹啊!!」
(設計對白,別鞭我,謝謝)
我如果是是鄉民的話,一定拍手大聲叫好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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