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hung 寫:死人才需要請出法醫師來判定
李x豪既然認為自己已是死人
少個膽囊有差嗎? (挖鼻孔) (嘲笑)

版主: 版主02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WINDOW 寫:建議規定以後法官、檢察官通通由法醫看診
這樣就不會有「醫醫相護」或者「官官相護」的問題了
還是擺流水席好了vsdog 寫:擺一桌不夠
那擺一百桌好了
(完美計劃)
石醫師是病理科醫師 和 法醫師chienchun 寫:請問:這人是誰?oldlarge 寫:http://tw.news.yahoo.com/%E6%91%98%E8%8 ... 30933.html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
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李英豪指控台大醫院外科醫師胡瑞恆誤診,害他無端被切除膽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時,承審法官希望案子不要變成醫病不睦的標竿,提議兩造和解。
全案源起於李英豪指控,他在台大醫院健檢得知膽囊內有息肉後,民國98年聽信胡瑞恆診斷,開刀切除膽囊,不料回診後,胡瑞恆卻告知膽囊光滑並無息肉,於是李英豪去年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台大5名醫師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
胡瑞恆等人的委任律師開庭前表示,李英豪提告後,台北地檢署有委託衛生署的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台大醫院沒有疏失,李英豪才改提自訴,因此要看台北地院的承辦法官是否受到人情壓力而影響公正判決。
李英豪說,他的膽在手術前沒有感到不適或疼痛,這樣沒有症狀的膽,即使有超過1公分的息肉出現,也必須同時存在結石,才有開刀必要,希望傳法醫師石台平作證。
胡瑞恆說,依李英豪在台大醫院10年間多次超音波診斷,都顯示膽囊息肉的數目、大小有變化,讓醫生懷疑有惡化的可能,才建議切除。
開了近3個半小時庭後,審判長表示,醫病關係近期有點不協調,希望這個案子不要成為不協調的標竿,提議兩造調解,和解金額可以再談,甚至秘密調解都沒關係,全案擇期再開庭。
記得菜色要避免"生魚片、紅燒蹄膀"yeats 寫:還是擺流水席好了vsdog 寫:擺一桌不夠
那擺一百桌好了
(完美計劃)
順便宴請全台法界醫界一同赴會
大家一面欣賞寶山的山光水色
一面在酒酣耳熱後
開個meeting
敬邀洪法官與李法官就"醫師如何不誤診"指導我等無知之人
這樣以後全台醫護都可有所借鑑
並奉為圭臬
然後
看著全台第一醫學學府趴著舔法官的腳趾頭~~~
一念及此
不知為何
有點想哭
又有點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