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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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7, 2007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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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oldlarge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00202.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2012.07.03 03:02 pm

「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全力搶救病人」

台灣醫療環境正面臨醫事人力分布不均衝擊,內科、外科、婦產科及小兒科等傳統四大科,找不到年輕的住院醫師,出現「四大皆空」重大危機,醫療糾紛頻傳、醫師被求刑也是主因之一。中央研究院今天推出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建請政府朝「醫療糾紛去刑化」的方向修訂現行法律,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建議書總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前台大醫學院院長陳定信說,「生病不能等!」將來如果優秀的年輕人不願就讀醫學院,或是就算就讀了,畢業後卻不願到內、外、婦、兒等高風險科別執業,以後國內孕婦恐怕得到東南亞等地生產,「旅遊生產」將成為國人的痛。

這份建議書分健保基本制度、民眾醫療保健相關教育、醫學教育等三個主題,分別由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昇、陳定信擔任分組召集人。

陳定信表示,這項結合國內數十位各領域專家的研究發現,健保對內、外、婦、兒等高風險、高體力及長時間的醫療科別,給付並不合理,一些剛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因此不太願意跨進這些科,導致醫療人力不足。

他舉婦產科為例,因為少有新人加入,有段時間台灣東部竟只有3名主治醫師執業,日也操、夜也操,每個人都累得像條狗,後來一位醫師選擇搬離東部,一位累出病來,只剩一人醫師堅守崗位,但最後也累到不得不向院長請假休息。陳定信擔心地說,如果連這位婦產科醫師也休長假,東部的孕產婦該怎麼辦?

他認為,年輕醫師不願選內、外、婦、兒及急診等醫療科別,除了醫療給付太低,動輒因醫療糾紛面臨民事及刑事處罰,更是主因。陳定信指出,除了德國,目前全球先進國家都已將醫療糾紛去刑化,台灣不能自外於這個國際潮流。「醫師是救人的職業,救人都來不及了,哪有可能故意害病人?」

法部反對完全除罪化:是否給醫師一個「心安條款」,將舉行公聽會。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國內醫師出走新加坡當住院醫師,甚或轉往糾紛少的醫療美容,凸顯對醫界環境的不滿,而衛生署在醫界團體倡議下,為避免防禦性醫療行為,提案修正醫療法,打算限縮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不過,主管刑法修正的法務部則明確反對「醫師完全除罪化」,至於是否有共識形成給醫師的「心安條款」,法務部6日將邀集醫界及學者舉行公聽會。

在醫界中,有所謂「4大皆空」的說法,意指內、外、婦、兒等專科醫師,因風險高、醫療糾紛多,近年來,加入急診變成「5大皆空」;現行規範醫生的刑責,都是以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及致死加以處罰,讓醫師對於檢察官的追訴犯罪動作,頗不以為然,甚至因偵辦時間久,動輒要面臨纏訟及衍生的民事賠償,相當感冒。

在過去,醫界即不斷建議修法,希望讓醫師能夠除罪化,以高額民事賠償替代,有醫界建議高額投保,降低理賠的風險,然而,醫療行為的除罪,攸關國人能否接受,也牽動醫師在執行業務時,對於有認識的「過失」,即所謂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的情況下,如果無須負起刑責,如何讓家屬信服。

近年來,醫病關係相當緊張,醫師稍有不慎,很容易成為病患或家屬的被告,醫師為求自保,因而產生防禦性醫療,有關重大的手術決定,都要病患或家屬同意,甚至在告知時,答案通常都模棱兩可,讓處於醫療專業知識不足的病患一方,難以因應。

日前,衛生署以維護醫療品質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為由,提案修正醫療法第82條,草案內容為「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衛生署擬在特別法中限縮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卻出現一個大問題,法界人士表示,在刑法中,故意等同是殺人,已不在是過失的範圍,且刑法的概念中,並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類別之人,設有減輕條款,衛生署打算修醫療法,直接排除醫生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法務部表示,刑法並無「重大過失」的概念,如何去界定、釐清何謂重大過失,有討論的空間,如果能獲致共識,醫生能夠安慰、民眾就醫時也才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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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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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44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23, 2007 7:59 pm
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cwhung »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00202.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2012.07.03 03:02 pm

「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全力搶救病人」

台灣醫療環境正面臨醫事人力分布不均衝擊,內科、外科、婦產科及小兒科等傳統四大科,找不到年輕的住院醫師,出現「四大皆空」重大危機,醫療糾紛頻傳、醫師被求刑也是主因之一。中央研究院今天推出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建請政府朝「醫療糾紛去刑化」的方向修訂現行法律,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建議書總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前台大醫學院院長陳定信說,「生病不能等!」將來如果優秀的年輕人不願就讀醫學院,或是就算就讀了,畢業後卻不願到內、外、婦、兒等高風險科別執業,以後國內孕婦恐怕得到東南亞等地生產,「旅遊生產」將成為國人的痛。

這份建議書分健保基本制度、民眾醫療保健相關教育、醫學教育等三個主題,分別由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昇、陳定信擔任分組召集人。

陳定信表示,這項結合國內數十位各領域專家的研究發現,健保對內、外、婦、兒等高風險、高體力及長時間的醫療科別,給付並不合理,一些剛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因此不太願意跨進這些科,導致醫療人力不足。

他舉婦產科為例,因為少有新人加入,有段時間台灣東部竟只有3名主治醫師執業,日也操、夜也操,每個人都累得像條狗,後來一位醫師選擇搬離東部,一位累出病來,只剩一人醫師堅守崗位,但最後也累到不得不向院長請假休息。陳定信擔心地說,如果連這位婦產科醫師也休長假,東部的孕產婦該怎麼辦?

他認為,年輕醫師不願選內、外、婦、兒及急診等醫療科別,除了醫療給付太低,動輒因醫療糾紛面臨民事及刑事處罰,更是主因。陳定信指出,除了德國,目前全球先進國家都已將醫療糾紛去刑化,台灣不能自外於這個國際潮流。「醫師是救人的職業,救人都來不及了,哪有可能故意害病人?」

法部反對完全除罪化:是否給醫師一個「心安條款」,將舉行公聽會。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國內醫師出走新加坡當住院醫師,甚或轉往糾紛少的醫療美容,凸顯對醫界環境的不滿,而衛生署在醫界團體倡議下,為避免防禦性醫療行為,提案修正醫療法,打算限縮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不過,主管刑法修正的法務部則明確反對「醫師完全除罪化」,至於是否有共識形成給醫師的「心安條款」,法務部6日將邀集醫界及學者舉行公聽會。

在醫界中,有所謂「4大皆空」的說法,意指內、外、婦、兒等專科醫師,因風險高、醫療糾紛多,近年來,加入急診變成「5大皆空」;現行規範醫生的刑責,都是以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及致死加以處罰,讓醫師對於檢察官的追訴犯罪動作,頗不以為然,甚至因偵辦時間久,動輒要面臨纏訟及衍生的民事賠償,相當感冒。

在過去,醫界即不斷建議修法,希望讓醫師能夠除罪化,以高額民事賠償替代,有醫界建議高額投保,降低理賠的風險,然而,醫療行為的除罪,攸關國人能否接受,也牽動醫師在執行業務時,對於有認識的「過失」,即所謂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的情況下,如果無須負起刑責,如何讓家屬信服。

近年來,醫病關係相當緊張,醫師稍有不慎,很容易成為病患或家屬的被告,醫師為求自保,因而產生防禦性醫療,有關重大的手術決定,都要病患或家屬同意,甚至在告知時,答案通常都模棱兩可,讓處於醫療專業知識不足的病患一方,難以因應。

日前,衛生署以維護醫療品質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為由,提案修正醫療法第82條,草案內容為「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衛生署擬在特別法中限縮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卻出現一個大問題,法界人士表示,在刑法中,故意等同是殺人,已不在是過失的範圍,且刑法的概念中,並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類別之人,設有減輕條款,衛生署打算修醫療法,直接排除醫生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法務部表示,刑法並無「重大過失」的概念,如何去界定、釐清何謂重大過失,有討論的空間,如果能獲致共識,醫生能夠安慰、民眾就醫時也才能心安。
二審的判決和一審完全相反
一審的法官,算不算「重大過失」

我看,醫界也不要在公聽會上
堅持啥「醫療糾紛去刑化」了
我們改成訴求:法官亂判也應負「民刑事責任」
並不得利用國賠,為自己脫罪


直接昭告媒體,訴諸民意
看是反對「醫療糾紛去刑化」的人多
還是贊成「法官亂判入刑化」的人多!

法官的社會形象和公信力
自己不會不清楚吧?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 ... sp?id=3110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頭像
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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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49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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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smallant »

cwhung 寫: 二審的判決和一審完全相反
一審的法官,算不算「重大過失」

我看,醫界也不要在公聽會上
堅持啥「醫療糾紛去刑化」了
我們改成訴求:法官亂判也應負「民刑事責任」
並不得利用國賠,為自己脫罪


直接昭告媒體,訴諸民意
看是反對「醫療糾紛去刑化」的人多
還是贊成「法官亂判入刑化」的人多!

法官的社會形象和公信力
自己不會不清楚吧?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 ... sp?id=3110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yoshi100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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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6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yoshi100 »

反正檢察官或法官都有可能轉任律師,可以撈大發怎會放棄,這種除罪化我是覺得機會不高。
這已經過崩潰臨界點了,沒救了。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auricle »

法務部 : 這隨便讓你們去刑 , 我們養的律師的產值就大大的下降了 !

法官的"業外收入"也減少了, 這種損己利醫的事誰要幹啊 ?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施肇榮 »

哀...
現在要處理的是<過失>不是<故意>
大老們方向都還搞不清
好慘...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00202.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2012.07.03 03:02 pm

「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全力搶救病人」

台灣醫療環境正面臨醫事人力分布不均衝擊,內科、外科、婦產科及小兒科等傳統四大科,找不到年輕的住院醫師,出現「四大皆空」重大危機,醫療糾紛頻傳、醫師被求刑也是主因之一。中央研究院今天推出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建請政府朝「醫療糾紛去刑化」的方向修訂現行法律,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建議書總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前台大醫學院院長陳定信說,「生病不能等!」將來如果優秀的年輕人不願就讀醫學院,或是就算就讀了,畢業後卻不願到內、外、婦、兒等高風險科別執業,以後國內孕婦恐怕得到東南亞等地生產,「旅遊生產」將成為國人的痛。

這份建議書分健保基本制度、民眾醫療保健相關教育、醫學教育等三個主題,分別由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昇、陳定信擔任分組召集人。

陳定信表示,這項結合國內數十位各領域專家的研究發現,健保對內、外、婦、兒等高風險、高體力及長時間的醫療科別,給付並不合理,一些剛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因此不太願意跨進這些科,導致醫療人力不足。

他舉婦產科為例,因為少有新人加入,有段時間台灣東部竟只有3名主治醫師執業,日也操、夜也操,每個人都累得像條狗,後來一位醫師選擇搬離東部,一位累出病來,只剩一人醫師堅守崗位,但最後也累到不得不向院長請假休息。陳定信擔心地說,如果連這位婦產科醫師也休長假,東部的孕產婦該怎麼辦?

他認為,年輕醫師不願選內、外、婦、兒及急診等醫療科別,除了醫療給付太低,動輒因醫療糾紛面臨民事及刑事處罰,更是主因。陳定信指出,除了德國,目前全球先進國家都已將醫療糾紛去刑化,台灣不能自外於這個國際潮流。「醫師是救人的職業,救人都來不及了,哪有可能故意害病人?」

法部反對完全除罪化:是否給醫師一個「心安條款」,將舉行公聽會。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國內醫師出走新加坡當住院醫師,甚或轉往糾紛少的醫療美容,凸顯對醫界環境的不滿,而衛生署在醫界團體倡議下,為避免防禦性醫療行為,提案修正醫療法,打算限縮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不過,主管刑法修正的法務部則明確反對「醫師完全除罪化」,至於是否有共識形成給醫師的「心安條款」,法務部6日將邀集醫界及學者舉行公聽會。

在醫界中,有所謂「4大皆空」的說法,意指內、外、婦、兒等專科醫師,因風險高、醫療糾紛多,近年來,加入急診變成「5大皆空」;現行規範醫生的刑責,都是以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及致死加以處罰,讓醫師對於檢察官的追訴犯罪動作,頗不以為然,甚至因偵辦時間久,動輒要面臨纏訟及衍生的民事賠償,相當感冒。

在過去,醫界即不斷建議修法,希望讓醫師能夠除罪化,以高額民事賠償替代,有醫界建議高額投保,降低理賠的風險,然而,醫療行為的除罪,攸關國人能否接受,也牽動醫師在執行業務時,對於有認識的「過失」,即所謂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的情況下,如果無須負起刑責,如何讓家屬信服。

近年來,醫病關係相當緊張,醫師稍有不慎,很容易成為病患或家屬的被告,醫師為求自保,因而產生防禦性醫療,有關重大的手術決定,都要病患或家屬同意,甚至在告知時,答案通常都模棱兩可,讓處於醫療專業知識不足的病患一方,難以因應。

日前,衛生署以維護醫療品質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為由,提案修正醫療法第82條,草案內容為「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衛生署擬在特別法中限縮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卻出現一個大問題,法界人士表示,在刑法中,故意等同是殺人,已不在是過失的範圍,且刑法的概念中,並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類別之人,設有減輕條款,衛生署打算修醫療法,直接排除醫生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法務部表示,刑法並無「重大過失」的概念,如何去界定、釐清何謂重大過失,有討論的空間,如果能獲致共識,醫生能夠安慰、民眾就醫時也才能心安。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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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18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leonhong »

其實,民眾和學者都已經知道醫療崩潰的真正原因了,就剩下官員還死不認帳?

沒關係,醫師們老早就知道真相就是醬子了,一點都不意外。

明知道沒機會卻還要繼續爭取,當然只是想要把這些惡行惡狀給浮到台面上,讓廣大群眾們都來欣賞欣賞罷了。

是的,醫師們一定會下地獄,但是民眾們也只能跟著一起去。不想去的人,請放亮您的招子,不要再把票投給害死自己的兇手了......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圖檔
akb38
CR
CR
文章: 584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6, 2011 8:47 pm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akb38 »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別期望會修法
不要做五大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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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3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lupin »

akb38 寫: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別期望會修法
不要做五大科就好了
除非法官全部都是百病不侵長生不老
正常醫生跑光、狗腿醫師死光時,法務部就會主動提出修法了
This is the only way!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頭像
sucker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4161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6, 2008 11:04 pm
來自: 斯巴達
表達感謝: 1 次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sucker »

akb38 寫: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別期望會修法
不要做五大科就好了
就算不是五大科
只要是醫師還是有可能中箭 (無盡漩渦)
https://youtu.be/rVNbkeZbwHw

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真愛 無私 善良 寬恕 信心 希望
善待身邊的人 找到生命的意義
用積極樂觀又充滿正能量的心態
活在當下 開心面對未來的每一刻



瑞莎的瑞星韻律體操協會 https://risingstar-rg.tw/
歡迎大家捐款支持 (眼汪汪) (眼汪汪)
vs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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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94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vsdog »

醫療若崩潰
法務部來幫忙看病吧
免醫師執照
屆時
民眾應該告不贏法務部
ortho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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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1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1, 2009 4:21 pm
來自: 高雄市內的偏遠地區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ortho »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00202.shtml

衛生署擬在特別法中限縮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卻出現一個大問題,法界人士表示,在刑法中,故意等同是殺人,已不在是過失的範圍,且刑法的概念中,並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類別之人,設有減輕條款,衛生署打算修醫療法,直接排除醫生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本來「故意」就是犯罪,這方面醫師與一般人無異,也無權享有特別待遇!但「過失」卻非故意,醫師的行業因為其特殊性,很多時候必須要先「傷害」病人(開刀),然後才能「治療」病人,與一般人的行業實有大大的不同!所以針對醫師的醫療法,也不會產生所謂的「直接排除醫生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長嘯驚天地 低鳴震山川
~骨廬主人~
g96510083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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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g96510083 »

生母殺嬰罪與義憤殺人罪都是殺人罪的減輕版本

特殊情況殺人尚可減輕,舉重以明輕,特殊職業救人為何不能減輕??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huangjauwe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419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來自: 桃園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huangjauwen »

反正大破然後大立

乾脆建議 外科醫師 拿刀在病人身上 劃刀----------直接判重傷害罪去關

這樣法界應該更滿意

很快台灣就不會有醫師開刀了------不是在關就是轉行了!!!!

台灣民粹萬歲!!!司法萬歲!!!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施肇榮 »

g96510083 寫:生母殺嬰罪與義憤殺人罪都是殺人罪的減輕版本
特殊情況殺人尚可減輕,舉重以明輕,特殊職業救人為何不能減輕??

以上討論的是<刑責>的問題
如果今天要修的是<過失致死傷>
救人的醫療業務不應加重,或許對
但今天並不是要討論<罪責>減輕
而是不應該輕易的構成<過失>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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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18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leonhong »

huangjauwen 寫:反正大破然後大立

乾脆建議 外科醫師 拿刀在病人身上 劃刀----------直接判重傷害罪去關

這樣法界應該更滿意

很快台灣就不會有醫師開刀了------不是在關就是轉行了!!!!

台灣民粹萬歲!!!司法萬歲!!!
小的轉行了,施大轉行了,洪醫師也轉行了,醬子還不夠明顯嗎? (爽) (爽) (爽)

大家一起下地獄吧!! (爽) (爽) (爽)

不願轉行的,寫條子罵洪醫師的,下得更快,不送 (挖鼻孔)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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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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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48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文章 hitachi »

g96510083 寫:生母殺嬰罪與義憤殺人罪都是殺人罪的減輕版本

特殊情況殺人尚可減輕,舉重以明輕,特殊職業救人為何不能減輕??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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