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部分新聞內容
聯合報 寫: 聯邦最高法院28日裁定2010年國會通過的「可負擔健保法」(Affordable Care Act,簡稱ACA)並不違憲後,民眾一時間都弄不清楚,現狀有何變化。但專家明確指出,一切都沒有變,依舊按照2010年健保法內容,按部就班的實施,從購買健保的消費者、企業雇主、醫院醫生及醫療體系、州政府、到提供健保的保險業者,都沒有太大變化。但個人與雇主之間的健保提供關係要依新法做細部調整。健保法在2014年起全面實施,未來國會將在實施過程中,繼續提案修正,使健保法更加完善
版主: 版主021
聯合報 寫: 聯邦最高法院28日裁定2010年國會通過的「可負擔健保法」(Affordable Care Act,簡稱ACA)並不違憲後,民眾一時間都弄不清楚,現狀有何變化。但專家明確指出,一切都沒有變,依舊按照2010年健保法內容,按部就班的實施,從購買健保的消費者、企業雇主、醫院醫生及醫療體系、州政府、到提供健保的保險業者,都沒有太大變化。但個人與雇主之間的健保提供關係要依新法做細部調整。健保法在2014年起全面實施,未來國會將在實施過程中,繼續提案修正,使健保法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