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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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Hunter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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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CityHunter88 »

http://tw.news.yahoo.com/a健保-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101818327.html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據台東地檢署調查,陳仁文(原名陳明哲)被檢舉造假看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並利用藥事委員身分,介入及收取採購藥品回扣,再透過親友協助洗錢。另陳明哲明知STMIN(舒立眠)及ESZO(艾斯樂)等藥品內含有四級毒品成分,不能隨便開藥,他竟開立假藥單把藥領出後,再販售給他人。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歹路不可行 啊
(挖鼻孔)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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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kwojohn »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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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加靖 »

CityHunter88 寫:http://tw.news.yahoo.com/a健保-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101818327.html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據台東地檢署調查,陳仁文(原名陳明哲)被檢舉造假看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並利用藥事委員身分,介入及收取採購藥品回扣,再透過親友協助洗錢。另陳明哲明知STMIN(舒立眠)及ESZO(艾斯樂)等藥品內含有四級毒品成分,不能隨便開藥,他竟開立假藥單把藥領出後,再販售給他人。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歹路不可行 啊
(挖鼻孔)

不得上訴 (omg) (omg)
病人害我奸,我笑病人偏,為人少機變,富貴怎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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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newshine »

CityHunter88 寫:http://tw.news.yahoo.com/a健保-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101818327.html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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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用詞深切
(濕) (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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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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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small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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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514 »

newshine 寫:
CityHunter88 寫:http://tw.news.yahoo.com/a健保-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101818327.html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歹路不可行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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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用詞深切
(濕) (失魂)
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了,醫德還是被拿出來當作判刑的根據. (無盡漩渦)

之前去聽演講,就有檢察官說業務加重判刑(例如職業駕駛人肇事加重刑責)根本就違憲.
人生最快樂的是:吃喝拉撒睡。
一葉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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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一葉知秋 »

歹路不可行 .........
唯有 6 大皆空, 聖人下海 , 名嘴路倒, 民不聊生, 馬不敢生, 所有的人才會驚醒害人害己 ......
其實很容易 ...
"醫糾判決書" 整理一下 , "醫師猝死和過勞死案件" 整理一下,
"醫界大老聖人報紙投書作品集" 整理一下, 集結成冊, 再發給全國每個住院醫師和醫學生 , 很快就 6 大皆空了....... 但是各大醫院高層恐怕不願意 .......
ygchang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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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ygchang1965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0/34336403

掏空17億, 大同董座判刑4年半.
殺人都不一定判到7年.
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嗎?
一句話,年輕的醫師, 能逃的趕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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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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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DR.HSU »

如果醫療制度良善.醫生沒過剩.醫生的待遇好.醫生門診時病患一個接一個.不會有時間去做違法的事.連想違法的時間也不會有.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flank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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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019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13, 2011 7: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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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flankkimo »

酒駕葉少爺也是判七年
akb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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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4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6, 2011 8:47 pm

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akb38 »

掏空17億, 大同董座判刑4年半.
殺人都不一定判到7年.
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嗎?
一句話,年輕的醫師, 能逃的趕快逃.
健保局最喜歡將醫師移送法院
一句話,年輕的醫師, 能逃的趕快逃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文章 施肇榮 »

514 寫:
newshine 寫:
CityHunter88 寫:http://tw.news.yahoo.com/a健保-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101818327.html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歹路不可行 啊
(挖鼻孔)
欲加之罪
用詞深切
(濕) (失魂)
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了,醫德還是被拿出來當作判刑的根據.
之前去聽演講,就有檢察官說業務加重判刑(例如職業駕駛人肇事加重刑責)根本就違憲.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99年度上訴字第236號
主 文
原判決關於陳仁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詐欺取財、違反醫師法
及定應執行刑部分;陳清雄、陳美代、姚佳靚部分,均撤銷。
陳仁文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又共同犯詐欺取財
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陳仁文被訴購辦公用物品收取回扣、洗錢防制法、職務上行為收
受賄賂及違反醫師法部分均無罪。
陳清雄、陳美代、姚佳靚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本案是基於兩個犯罪事實,處以兩個刑(一罪一罰)
<醫德>沒有被拿出來當作判刑的根據
<醫德>只是拿來當作刑期的裁量
既然沒有超過本刑
就沒有加重,或違憲的問題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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