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醫師辯稱,這11麼病人的確有疾病,他並未詐領健保費,但病人證稱,自己是去自費醫美,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犯行確,判他2年2年月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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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hsu 寫:這種刑責不成比例吧
台灣法官判刑標準真的很令人想不透
今天有一則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2/06/29/91-2829376.htm
預謀、攜械、性侵未遂、傷人毀容
原本求刑12年
結果法官衡量他坦承犯行、尚有悔意
只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坦白從寬\ 抗拒從嚴kwojohn 寫:(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hsu 寫:這種刑責不成比例吧
台灣法官判刑標準真的很令人想不透
今天有一則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2/06/29/91-2829376.htm
預謀、攜械、性侵未遂、傷人毀容
原本求刑12年
結果法官衡量他坦承犯行、尚有悔意
只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90040036 寫:當醫生真是十惡不赦啊
人家林蔚山掏空大同公司10多億才判四年半......
"A?"兩萬多判兩年多?!
人有錯當然要改,但是不能因為他是醫生就用另一套標準去檢驗及判罪
有時候跟律師無關flankkimo 寫:可能沒找到好律師
請問施大:"認罪協商",是不是就會留下紀錄,無法申請良民證?施肇榮 寫:有時候跟律師無關flankkimo 寫:可能沒找到好律師
先前公會輔導一案例
本來是要認罪協商
後來<神>跟他說要告到底
結果就.....不關我的事囉
吼,我所講的是....mhc130588 寫:所謂認罪協商,據我所知應該是健保局認罪繳回溢領的費用,而且要在健保局稽核室行動之前,通常是分區審查會先發現有問題,通過公會要求醫師先自清。上次的共管會議中,有討論到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