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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救護車送門診 北市下月起收1800元
2012年06月27日12:27
有鑒於民眾濫用救護車,台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已共同擬定「台北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收費計畫」,下月1日起,若有民眾非必要卻使用救護車,將要收取1800元的運送費。
北市調查發現,共有149位民眾在1年內使用119救護車超過10次,總次數高達3370次,把救護車當計程車般使用,造成救護車負擔過重,且無法讓真正需要的人使用。
下月1日起,若民眾堅持要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或「急救責任醫院非急診」就醫,也就是說民眾若要求救護車載送至門診,119救護人員將對民眾收1800元的「緊急醫療運送費」。該筆費用民眾不必當場支付,消防局事後將寄繳款單,民眾在收單的14天內於消防局繳納,逾期通知且10天內未繳納者,可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叫救護車送門診 北市下月起收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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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叫救護車送門診 北市下月起收1800元
這種規定很好破解,大概IQ>80都想得到:
要到某院看門診的患者,先要求救護車免費載到急診,再步行至門診區即可 (挖鼻孔)
要到某院看門診的患者,先要求救護車免費載到急診,再步行至門診區即可 (挖鼻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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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叫救護車送門診 北市下月起收1800元
(爽) (爽) (爽)lupin 寫:這種規定很好破解,大概IQ>80都想得到:
要到某院看門診的患者,先要求救護車免費載到急診,再步行至門診區即可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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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叫救護車送門診 北市下月起收1800元
這甚麼鳥規定?難怪有些民眾越來越刁.
古話說:民可使而由之.
在現代某些民眾眼裡.這句話已經變成:政府可使而由之.
政府越孬.刁民越多.
古話說:民可使而由之.
在現代某些民眾眼裡.這句話已經變成:政府可使而由之.
政府越孬.刁民越多.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