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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pigyear (我不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新聞] 法務部將於101年7月6日上午召開...公聽會
時間: Wed Jun 20 17:08:41 2012
推 angelimpulse:不過還是把有建設性的意見整理至7/6那天試試看 06/20 13:59
→ angelimpulse:如果7/6那天一聽出來就是沒希望的話 我們成立報社吧 06/2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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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囉~
我去旁聽只是要加深每天念五小時考試的決心而已
我不相信會有啥建設性建議!我只是又去現場看一堆虛偽傢伙講些場面話
況且白冰冰節目早上颱風休假又重撥
我看到檢察官講一句,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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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衛生局時候,路邊歐巴桑說公務員不幹很可惜!
我笑笑(其實他可能不知道我還師三級加不開業獎金)
我現在臉書在講考試~大家都笑專業人士x師很好
怎考那些沒用考試幹什麼??(因為這些考試念科技大學或二專或高中生一樣可以考)
(笑死~炒房地產又不會抓去關,除非炒到像葉國一,一晚上賺200億,才會被抓去繳交保金)
但是
醫生到底賺多少錢,我在衛生局看到太多醫療糾紛,真的兩年也看一百場
因為他們都是被隔開詢問,所以在等待時後,每人盤算嘴臉,我都看很清楚!
病人在公開場所說他要交代.他不要錢!
但是真的寫數字協議書, 醫生答應且簽字時候~他們馬上擠上去握醫生手說謝謝~
剛剛他在房間還告訴我~她要怎樣毀掉這骨科醫生囉
病人到法務部開會時候會說...他絕對不要除罪化,他家人在醫院被怎樣??
但是他在非公開場所真心話???
===辦不辦報,根本也爭取不到什麼主控權,因為訴訟是人民權利!看熱鬧就好
法務部也是辦公聽會,給立法院最近一連串的衛生福利委員會一點交代而已
你太天真囉~!!公聽會本來就是辦給社會大眾看而已
意思是我有do something
通姦除罪已經講幾十年
從我中學講到我都中年
台灣有廢嗎??地檢署的通姦起訴只有更多.沒有更少
怕被抓姦不要結婚~怕被病人鬧~不要再當醫生,
========你真的想太多~!!======================
※ 引述《happypigyear (我不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之銘言:
: 自我介紹,我是一個已經畢業17年醫療法泛指醫師,就是健保開放那一年踏入醫界
: 在衛生局工作過兩年.不巧就坐在局長辦公室和會議室.夾在中間的記者室
: 每星期五下午要聽三到四場的醫療糾紛協調會(會議室舉行!會先把醫生和護士隔開對話
: 問對方的想法包括問病人要多少錢才願意解決,隔開等待進去那一組就先擺在我記者室沙
: 發,他們因等很無聊,看我坐在沙發旁邊打電腦.都會跟我聊天.他們以為我是路人甲乙)
: ,醫生表情永遠是世界末日,病人是各式各樣說穿囉就死要錢,兩年下來看過上百場的病人
: ,還有一社區六間牙醫診所洗牙,就告六間每間要五萬.她就每天要要看,要到比上班還輕鬆!
: 當然也有聽起來很重大疏失的, 但是一百場不超過兩個,其他98%都是要鬧!!
: 他們當所有人時候都說是要個交代,要找媒體~但是他們一聽到有錢拿,
: 前一秒還在我身邊沙發講要找蘋果日報要讓他在新店無法再開骨科診所
: 我問他怎麼?他說手痛打一針,第二天卻腫起來,去耕莘醫院說蜂窩組織炎.我心理想
: 牙科更多.牙爛到神經,今天抽抽,明天腫起來!難道是醫生害他腫嗎?是他自己牙爛太久
: .抽神經都來不及阻止細菌蔓延吧~但為假裝是路人,我都會安靜聽病人激昂罵完他要怎樣
: 毀掉醫生計劃,後來進去協調結果.簽字賠四萬還馬上眉開眼笑握醫生手.說謝謝!.
: ( ︶︿︶)_╭∩╮大家都說要一個交代.我們還遇過趙建銘案件~局長親自坐中間
: 我興趣廣泛,目前在念台大法律學分班課程,你們大概以為我是為醫療糾紛念的,錯!
: 不巧我的民法教授也是醫療法專家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陳教授.雖然他很愛在上課講現在醫生
: 有多慘!但我很吃驚他女兒居然念台大醫科二年級,我從來不跟上課同學談及我念醫療相關
: .除了班上另一個中國中醫開業醫,因為我現在很努力在考不動產估價師和其他不動產執照
: 我念法律目的是要在不動產上有概念而已,因為高考及格率才6%不到,所以我也準備考試
: 和專心上法律課沒有在醫療業囉..
: 今天在白冰冰節目看到簡美慧主任檢察官介紹這場演講!~
: 所以我就上醫學生版看,果然各位快畢業或剛畢業的醫療界晚輩都早我知..
: 電視上簡檢察官提及刑法沒有重大過失,這我可以確定因為我才剛考完刑法期末考!
: 民法陳教授也有談到這場會議
: 他取笑與會另一位法律專家
: 民法才有....重大過失!
: 陳教授講笑話就是[民法上定義的重大過失是指一般人應有注意]
: 醫生的重大過失怎會是一般人的注意!!
: 民法定義的醫生過失應該是[抽象輕過失]
: 定義就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 上星期六我們才剛考民法期末考.所以我記很清楚
: 上月我去考地政士民法也考民法過失定義(我只是無聊考考看!)
: ===我個人可以插一點自己個人意見.很感謝所有醫界同仁努力,但聊勝於無!===
: 說真的,我根本覺得醫療界已經走到窮途末路,哈哈!!接下來20年,跟你會不會死有關的科
: 別就一條路.沒有醫生!仔細聽沒醫生!!!!
: 開刀房為何會無照護士,不是慈濟沒有錢,是找不到護士!!
: 說白點,護士又沒有多薪水,為何會找無照,又沒有省幾千塊...
: 因為沒有護士願意進開刀房...OK!!
: 我也呆過慈濟!!!你們大概不知道慈濟有錢到,蓋醫院不過是可以募更多更多的錢[手段]而
: 已,結果不小心就醫院有盈餘!慈濟真正入帳就是捐款....
: 回到原點就是
: 台灣接下來20年跟救命有關的內外婦兒加急診
: 再也找不到護士和醫生...
: 這些努力都是讓已經在這行已經十幾二十年但是孩子還在念書卻無法馬上退休的醫生[爽
: 一點]而已,因為醫生都晚婚,(念完書都幾歲再找幾年老婆!)你想想我都幹這行17年,
: (健保開放也是17年)我一堆同學孩子早點結婚孩子都才國高中生,他們如果沒有花不完
: 的新台幣,那敢擺著還在念書孩子就發呆!
: 像我就在發呆,因為我上無高堂要養,下無孩子要養
: ...哈!
: 你們想想等我們這一代當年畢業不知道外科越來越慘笨蛋走外科婦產科..都死光退休
: .台灣醫療業找不到任何救命的醫生囉....
: 因為前浪都死在浪頭上,新生代那來後浪..
: 所以再過十幾年這一波退休死光
: 大家可能要飛菲律賓看醫生,不然廈門走小三通也ok!
: 那裡換腎還有廈門長庚可以幫你換囉
: ya!
: ===各位年輕醫療晚輩告訴你們,快點改行吧!!哈~=====================
: ※ 引述《Blue130 (小藍)》之銘言:
: : 提供一些相關的法院判決,供各位參考
: : 存活機會喪失理論
: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上字第五九六號
: : 而被上訴人罹患癌症,於治療過程中無可避免將產生勞動能力之降低,因我國對於減少勞
: : 動能力數額計算,法無明文規定,故本院參照美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案例,即採納存活機
: : 會喪失理論,謂患者自醫療專業人員尋求醫療輔助,有權期待獲得適當照顧,且因醫療人
: : 員之過失而減低其生存機會時,應獲得賠償,至於所得請求賠償數額為過失行為時,最後
: : 傷害或死亡的全部損害數額,乘以機會喪失的比例(見原審卷一四五頁)。準此,本件被
: : 上訴人請求之減少勞動能力之賠償數額,即以全部減少勞動能力之數額,乘以存活機率降
: : 低之比例,查肺癌第一期(B)最低存活率百分之三十六,而目前被上訴人之存活率為百
: : 分之七,有台大醫院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九十二)校附醫秘字第九二○○二○八一三一
: : 號函附卷足憑(見本院卷五一頁),即上訴人僅就被上訴人自肺癌第一期最低之存活率百
: : 分之三十六,降為百分之七之存活率之差額,百分之二十九負賠償責任。
: : 影響賠償金額之重要因素
: : ◎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
: : 身體或健康受侵害,而減少勞動能力者,其減少及殘存勞動能力之價值,不能以現有之收
: : 入為準,應以其能力在通常情形下可能取得之收入為標準。(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1987
: : 號判例)
: : 被害人因身體健康被侵害而喪失勞動能力所受之損害,其金額應就被害人受侵害前之身體
: : 健康狀態、教育程度、專門技能、社會經驗等方面酌定之,不能以一時一地之工作收入為
: : 準。(最高法院63年度台上字第1394號判例)
: : 「本應取得之薪資」或「每月基本工資18780元」,計算至65歲退休,依霍夫曼公式扣除
: : 中間利息
: : ◎增加生活上需要
: : 醫藥、看護費:「國人全日看護之行情每日約2200元」、「植物人日常生活必需用品及其
: : 費用每月約19000元」,計算至剩餘平均餘命,依霍夫曼公式扣除中間利息
: : ◎精神慰撫金
: :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請求該受僱人及
: : 其僱用人連帶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兩造(包括負連
: : 帶賠償責任之僱用人在內)之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關係定之,不宜單以被害人與實施侵
: : 權行為之受僱人之資力為衡量之標準(參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75年度台上
: : 字第2164號判決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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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90.253
推 daviking:中肯!! 06/20 19:07
推 bleph:雖然您的文章看起來不太順, 但感覺很實在 06/20 22:12
推 decay:大大重現江湖, 記得發文要排版! 06/20 22:35
推 kueilinyeh:不過做了不代表會改變甚麼 但不做一定不會改變!! 06/20 23:54
→ kueilinyeh:能去參加的就盡量參加 多多幫自己人發聲吧 06/20 23:55
推 tamedfox:唉...雖不中聽但一針見血..... 06/21 00:26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版主: 版主021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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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 文章: 1603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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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 文章: 1292
-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7, 2006 9:51 am
Re: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謂患者自醫療專業人員尋求醫療輔助,有權期待獲得適當照顧,且因
醫療人員之過失而減低其生存機會時,應獲得賠償,至於所得請求賠償數額為過失行為時,最後 傷害或死亡的全部損害數額,乘以機會喪失的比例(見原審卷一四五頁)。
現在的社會共識是 只要醫療結果不如預期. 就是過失. 就是要負責
補償病人往後的日子.
我要救你. 結果要負擔這個風險. 天下有這種事
現在跟社會大眾吵這個沒有人會聽的. 還是一個個乖乖自動閃人 .
不用再吵了
醫療人員之過失而減低其生存機會時,應獲得賠償,至於所得請求賠償數額為過失行為時,最後 傷害或死亡的全部損害數額,乘以機會喪失的比例(見原審卷一四五頁)。
現在的社會共識是 只要醫療結果不如預期. 就是過失. 就是要負責
補償病人往後的日子.
我要救你. 結果要負擔這個風險. 天下有這種事
現在跟社會大眾吵這個沒有人會聽的. 還是一個個乖乖自動閃人 .
不用再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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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報告檢察官,是瞎了,不是落伍Easyplayer 寫:法律並未落伍....
是司法人員落伍....
只好變更法律規定迎合落伍的司法人員....
醫界的訴求明明是刑事責任<明確化>以及<合理化>
刑事責任除罪化的概念,卻還一直烙印在檢座的腦海中
檢座確實是落伍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CR
- 文章: 673
-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21, 2008 3:44 pm
- 來自: 台中市
Re: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連台北也開始了...
: 說真的,我根本覺得醫療界已經走到窮途末路,哈哈!!接下來20年,跟你會不會死有關的科
: 別就一條路.沒有醫生!仔細聽沒醫生!!!!
: 回到原點就是
: 台灣接下來20年跟救命有關的內外婦兒加急診
: 再也找不到護士和醫生...
: 這些努力都是讓已經在這行已經十幾二十年但是孩子還在念書卻無法馬上退休的醫生[爽
: 一點]而已,因為醫生都晚婚,(念完書都幾歲再找幾年老婆!)你想想我都幹這行17年,
: (健保開放也是17年)我一堆同學孩子早點結婚孩子都才國高中生,他們如果沒有花不完
: 的新台幣,那敢擺著還在念書孩子就發呆!
: 像我就在發呆,因為我上無高堂要養,下無孩子要養
: ...哈!
: 你們想想等我們這一代當年畢業不知道外科越來越慘笨蛋走外科婦產科..都死光退休
: .台灣醫療業找不到任何救命的醫生囉....
: 因為前浪都死在浪頭上,新生代那來後浪..
: 所以再過十幾年這一波退休死光
: 大家可能要飛菲律賓看醫生,不然廈門走小三通也ok!
: 那裡換腎還有廈門長庚可以幫你換囉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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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2848
-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檢察官:難道日韓德等國沒除罪化,也是落伍嗎?
日本的醫療崩壞就是這樣開始的billwin.tw 寫: 連台北也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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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關急診,「極廉價醫療製造的假性需求卻沒有下降」
然後就是鄰近其他急診爆量,壓力、排擠真正的重症、連鎖效應
新北聯還撐的住??
話說回來
99床以下的醫院本來就沒有一定要24小時急診!!
倒是旁邊的「和信醫院」,還在享受特權,
100床不用設24小時急診嗎??
衛生署已經放水10年了吧!! (挖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