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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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lupin »

作者: [removed] (開x手xx) 看板: mxdxtxdxnt
標題: Re: [感想]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
時間: Fri Jun 8 06:02:44 2012

以下說的 是我親身經歷過的事件,給各位板上醫師們 看看當時我們打醫療糾紛案
律師是如何給我們心理建設的,或許會讓很多醫師們感到不舒服
不過...這就是我看到的現實 希望PTT上的醫師 千萬別把法界人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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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快下班了 第一次在醫師版PO文 如有出言不遜 請見諒

在今天0200左右 因為跟同事聊天才得知這個版

會對於醫師有個人見解 其實是因為...我的親人也曾經發生過醫療糾紛(民國93年於新竹)

當然 判決結果 想必會讓各位很失望

不過 無論如何 我個人還是傾向相信醫師這方面

在這裡就說一下當時後打官司時 律師方面的說法吧

首先是醫病之間的關係

律師方面是表示 醫師與病人之間 所呈現乃為不對等之關係

因為專業領域有其獨特性,故醫師有告知病人其因為所會造成之風險的義務存在

是故 醫師對其治療行為須注意,若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事項 當屬醫師之責任

當病患於醫院進行掛號,並進入門診時 雙方即進入契約協定(民法153)
依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
約即為成立。」
契約成立之第一個要件就是須有雙方當事人,而且雙方當事人相互為對立之意思表示。
所謂對立,意指雙方意思表示的內容是互補的,
例如一方要買、另一方要賣;一方要出租、另一方要承租等,醫病亦同。

另外再根據醫師法第21條規定醫師對於危急之病症,不得無故不應招請,或無故遲延。

當時後律師的說法是,因為我親人是急診送醫 按規定醫院除非沒有治療能量,否則
不可拒醫,如果醫療行為發生失誤的話 可運用其他法條來給醫院壓力
(律師有建議要打刑事官司...因為比較划算 也可以省裁判費)<--自訴
如:刑法第276條 過失致死罪
刑法第284條 過失致死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以上剛好都會跟醫療沾上邊
(其他落落長的法條 就不詳列了)
如果刑事官司打贏的話 還可以連帶進行民事求償
當時律師準備的資料 大概兩個公事包裝滿滿,內容包含法條 判例以及各國判決參考

因為那時候 我也還年輕 一開始認為原來現在的律師都這樣熱心,為了當事人
準備的資料不比考國考還少

不過該事件結束之後 也讓我知道 原來現在醫療糾紛 在很多律師眼中是搖錢樹 金雞母
民國93年 那時候的行情 大概是2-4成(這其中如果有請有力人士的話酬金另外計算)

律師的說法是 醫師的平均收入為全國標竿,再加上一般醫療糾紛 醫院也會協助出和解金
醫師本身損失的不會很多,走上對簿公堂 為的只是社會的公平正義
再加上 醫院本身也不會喜歡三天兩頭就有媒體來採訪,所以一般醫療糾紛 就算提告方
敗訴 醫院會花錢消災的機率非常之高(一場絕對有把握的仗)
當然 在該氣氛與律師的遊說之下 我姑媽他們當然提告了
當時 律師有說 醫師屬於高知識水平的一群人 所以對於法也是很專精,如果到時候要在
庭上進行對質的話 我方絕對不可以心軟 因為很可能會被醫師反咬 然後落到人財兩失
的局面,一連串的話術下來 最後的判決結果 律師贏了
律師在出庭前兩天不斷灌輸我姑媽 該醫師是邪惡的 是錯誤的
--------------------------------------------------------------------
可能我這個只是個案,在這社會上我相信有不少醫師 心中懷有熱情
我小時候足部受傷過,在沙灘被1X公分長的玻璃貫穿腳底板
很感謝當時候救治我的醫生,因為處理得宜 一直到現在 除了一條疤痕外
沒有任何不適感

不過 現實社會就是如此,醫師是很多人眼中的ATM
再看到那個3千多萬的新聞之後 雖然很難過 可是這個環境不是小老百姓可以改變的

或許環境很惡劣 但是...醫療真的是極其特殊的專業
如果板上各位醫師都失去熱情的話 那等3-40年後 現在的青壯年要怎辦
我很佩服那位老醫師 可以用信念駐守崗位幾十年(或許他運氣也很好)
看著日劇醫龍裡面 朝田團隊的熱血 也讓人佩服醫師救死扶傷的行為

對各位在執業以及就讀中的醫界人來說 可能覺得自己沒有什麼 只是凡人
但是在一個小老百姓眼中 醫師可說是除了神之外最接近其能力之存在
畢竟一個人生老病死 在現代幾乎都要經過醫師之手

相信會讀書的各位 在法條判斷以及邏輯觀念 不會輸給法界人士

請別被少數不肖人士給打敗...

並祝各位加油! 還是有不少人尊重你們的專業與奉獻的熱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33.94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6:03)
→ CDRW:告醫師拿到錢很爽是吧 06/08 06:21
那是因為 當時候律師的說法是 醫師平均年收入約350-500萬之間
再加上 我姑媽請的律師一直用一些法條說服他 不然她原本是不敢告也不願意告...
我很難去說明我當時候的心境 但現在想起來 總覺得很不該
→ vandersar:謝謝你的加油.讓大家看清現實走得更無牽掛^^ 06/08 06:33
推 silvanus2003:看來可以安心離職去了 耶~~~~~ 06/08 06:45
→ c2yuan:還不換跑道的人到底是什麼原因? 06/08 06:45
→ c2yuan:有說跳去醫美一定跳不回來嗎? 06/08 06:46
→ c2yuan:或去考法律改行也不錯啊 06/08 06:46
→ c2yuan:還是...不敢換?懶得換?合約還沒到? 06/08 06:48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6:51)
→ nothingjust:看了更想走而已啊 你更道盡了當醫生的悲哀 06/08 07:01
→ nothingjust:我們也要養家活口, 還要自己賺退休費 06/08 07:01
→ nothingjust:打個比方 如果你一個鎮就你一個自動機械設計 你們鎮就 06/08 07:03
→ nothingjust:兩千戶 每戶都有你設計的東西 你每天維修12個小時全年 06/08 07:03
→ nothingjust:無休 然後一個月10萬塊 但是機器維修後還是壞了 要你 06/08 07:04
→ nothingjust:賠原價3000萬 你要不要做這個工作? 全鎮就只有你一個 06/08 07:05
→ nothingjust:機械設計維修耶~ 你不做全鎮的機器出毛病了耶~ 你要做 06/08 07:06
→ nothingjust:嗎???? 鬼才會想做吧~ 06/08 07:06
還是有不少人希望各位再燃起熱情的,我自己的工作常常需要熬夜
也是很倚賴我們這裡地區醫院的醫師 在南部的地區醫院 常常會有想掛號卻無人看診
的窘境
推 Philcat:推薦這篇文章 白色巨塔崩壞的最佳註解之一 06/08 07:07
→ Philcat:再多人來尊重醫師也不會解除醫師被告的威脅 06/08 07:09
→ Philcat:一直催眠自己有人尊重自己有人尊重自己...就不會被告? 06/08 07:09
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想的...我只是想用我看到的現實跟各位說明
有些法界人會利用法規挖陷阱 例如當初那律師說的醫師法21條再配合民法153條
幾乎變成一個 捕獲率100%的陷阱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7:19)
推 lukephil6:一直覺得樓上ID很眼熟 終於想到是91的學長 06/08 07:17
推 oldxeng:非常好的文章 值得大家深思 06/08 07:27
→ Philcat:不是對原po有意見...只是你一邊說小老百姓無處著力 06/08 07:28
→ Philcat:一邊說希望各位再燃起熱情... 看了只覺無奈 06/08 07:29
→ mypurple:看完只覺得原PO在告誡我們是別人眼中的肥羊 應該快逃 06/08 07:29
他們拿法對付醫師 我不相信執業醫師對醫療鑑定跟法律見解會輸給純走法律的人
民主社會的法治不是講求證據嗎 為何要讓少數特定人士踩到頭上 連帶的讓多數人遭殃
也有不少醫學系雙主修法律的吧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7:33)
→ nothingjust:你還是沒回答到我的問題 你願意天天都賠3000萬嗎? 06/08 07:42
.....3000萬 非能力所及 人人都要養家餬口
推 librainsky:如你所言 因為法條無解 光是需盡告知義務就無解了.. 06/08 07:42
→ librainsky:試問你怎麼證明自己已經盡了“告知義務”? 06/08 07:43
→ librainsky:家屬一句“他講的我都聽不懂 叫我籤我就簽了" 06/08 07:43
→ vandersar:鑑定都說切膽沒問題了...法治講求證據?? 06/08 07:56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7:59)
→ nothingjust:現在司法要求我們百分百救活人之外/正確診斷 但是放眼 06/08 08:05
→ nothingjust:國際 沒有醫生/儀器可以做到 做不到, 對不起法律就是 06/08 08:06
→ nothingjust:要你賠錢 就算沒賠錢也要花時間心力走法院 這種環境下 06/08 08:07
推 JJLi:醫師雙修法的人…真的很少。 06/08 08:08
→ nothingjust:要怎麼不失去熱情?? 我只能說環境逼人 06/08 08:08
→ JJLi:司法要我們100% 救活/回復所有功能/正確診斷+完全告知義務 06/08 08:09
→ JJLi:以上四點要完全達成了,大家的壽命都能延長到無限(喂 06/08 08:10
對我們這種從事自控的人來說 看醫生是常態,昨天晚上值大夜機房跟同事聊了不少
如果連被爆肝族群視為救命稻草的醫師都對大環境心灰意冷
那以後生病在台灣無人醫 難道只能轉診國外醫院嗎
健保法規對我這種從事自控電機的人來說是幾乎不懂,小老百姓只想要一個好的生活環境
交通方便 生活機能便利 醫療體系完整 對一個出社會的人來說 是我們對國家的期待
我個人並不仇醫 只是兩天下來 看了好多言論 有感而發阿..
推 CKYA:好文借轉,要讓學弟妹醒一醒,不要一天到晚做夢。 XD 06/08 08:10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8:15)
→ Ghost325:加油個X ... 加油當搖錢樹是吧 06/08 08:11
推 FlashGet:如果律師不盡力為你方爭取權益 那也是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06/08 08:18
推 CKYA:怪家屬也沒用,這是人性問題。本性是人無力抵抗的,有人告訴 06/08 08:26
→ CKYA:家屬有利可圖,對己無害,人都很難不心動。大家想想,以前都 06/08 08:26
→ CKYA:說外國人不愛用藥,健康知識水準高;但來到台灣,聽到健保給 06/08 08:26
→ CKYA:付藥物免費或逼近免費,還是都改變習慣拿藥回去"備用"。這只 06/08 08:27
→ CKYA:是人性而已。 06/08 08:27
推 windtrace:謝謝分享.... 這的確大大的影響我選科志願序Orz....... 06/08 08:43
推 A1an:學弟妹看清楚人性,不要一時衝動,後悔一輩子,還讓自己父母 06/08 08:52
→ A1an:傷心。 06/08 08:52
噓 aimlin:所以你親人賺多少/? 06/08 08:59
→ aimlin:一棟房子還是一台BMW?醫師還真倒楣 06/08 09:01
推 aimlin:用健保花一點點錢治病,還可以大撈一筆,不告嗎? 06/08 09:03
→ aimlin:看的我都想當病人賺錢了 06/08 09:04
我非獲利者,不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也跟該位律師遊說有關係
律師這職業.. 雖然無力改變現況 所以提供曾經看過的律師嘴臉與說法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9:08)
噓 aimlin:講的你親人好像都不想告人,律師說有錢賺不就衝了嗎? 06/08 09:10
真抱歉 不過我也只能看到這樣 眼中的事實就是如此的現實
說實在的 當時律師的說法 的確說服了所有人,親人裡面有人認為高額求償會讓該醫師
無力償還,不過律師就說了 醫院會協助出錢 並且7位數NT 對醫師來說只是小數目
並不會傷害到醫師太多 求嚐只是公平正義的體現,話術都用到如此了
對於一般人 很難不被律師說動吧...
要說有錯 這真的是台灣病了 不知道有誰能醫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40.133.94 (06/08 09:14)
→ jcchiou:告贏很爽, 但是被告過一次的醫生通常熱情就全沒了 06/08 09:21
→ jcchiou:這不單是金額大小的問題, 而是對人性跟環境的失望 06/08 09:23
→ allstarsvicy:拿別人賺的辛苦錢你花的心安理得嗎 06/08 09:26
噓 Esperanto:笑死人,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律師還真是好心安理得。 06/08 09:29
→ Esperanto:你親人的良知呢?對的該做,不對的不該做,很難理解? 06/08 09:30
噓 aimlin:沒差拉,拿到錢可以當台北房子頭款,房地產史撞敗阿 06/08 09:31
→ aimlin:每年還可以增值唷 06/08 09:31
推 vesila: 給你一個中肯的建議 顧好自己的身體 因為你生病了只剩下找 06/08 09:57
→ vesila:葬儀社辦後事這條路選擇而已 06/08 09:57
噓 sls090:XX 06/08 10:07
→ gentlwind:最後的判決結果 律師贏了 06/08 10:08
→ gentlwind:照這篇的說法.已經可以讓這位律師受懲戒了 06/08 10:08
噓 piggy310:純噓訟棍 06/08 10:15
→ yamatai:他沒說有主動延攬吧 06/08 10:16
推 whoyer:你講話很中肯 補推 06/08 10:19
→ liao1988:這種虛情假意的自以為溫暖的鼓勵就省省吧 06/08 10:21
噓 coingate:醫療的崩壞 你也助了一臂之力 06/08 10:25
推 eternalsaga:幫原po補推,明明重點是律師的話術,幹嘛噓原po... 06/08 10:43
推 nashsaka:原PO沒有惡意, 但我看了很害怕...心中的想法更確定... 06/08 10:56
→ nashsaka:如果你真的想做什麼, 多和家人跟朋友講講吧...(掩面) 06/08 10:59
噓 coingate:為什麼不噓?都是律師的話術?你們也拿了六成 06/08 11:12
→ coingate:得了便宜還賣乖 真想懺悔把錢還給人家啊 虛偽 06/08 11:12
→ coingate:沒有貪心不足又不知感謝的病人 律師能見縫插針嗎? 06/08 11:13
→ coingate:都是別人的錯 律師是拿著槍強迫你去告醫生的嗎? 06/08 11:13
很抱歉 我也知道這件事會造成各位不愉快
但是在看了最近的新聞 不管是醫師出走以及手術糾紛後 實在是不吐不快
只能PO上看過的律師說法給各位醫界人士看,因為這就是現實中少數法律人對醫師的作法
我的確無力阻止 並且我要澄清我個人並沒有從中獲利 還是穩穩的當我的上班族
這件事情從93年開始到95年結案 我相信被告醫生一定很難過
與我同事之間的相談 也是為該醫生感到不值,但平凡人又能有何作為...
推 eternalsaga:長輩堅持要告,晚輩能扭轉情勢嗎...又何必說原po訟棍 06/08 11:29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39.89.222 (06/08 11:33)
噓 oshi:說穿了只是怕沒人幫你看病、兼當提款機 06/08 11:33
另外 這類型案件 很少會速審速決 拖個1年以上 大有人在
所以一般律師提告後 通常賠償金額少說都一定數目起跳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39.89.222 (06/08 11:37)
噓 Esperanto:你的親戚拿到好處了沒有?有對不對?你卻將所有責任往律 06/08 11:39
→ Esperanto:師身上推,這樣對嗎?你只敢指責律師的無良,那自己親戚 06/08 11:40
→ Esperanto:的貪婪呢?這不是說強求你扭轉什麼,但是如果不敢也不願 06/08 11:40
→ Esperanto:認清楚就是有那麼貪婪的人想從別人身上挖好處,僅管那個 06/08 11:41
→ Esperanto:人沒有做錯什麼。這樣你的鼓勵聽起來真的很偽善。 06/08 11:41
這所謂的[好處]在當時的時空背景被解釋成醫院該負之責任
當然 我不能否認親戚們追逐利益的貪婪
不過在醜化對方的同時 他們覺得這樣可以平衡內心的罪惡感
一來一往間 原本的黑就變成了白 再加上專業人士的遊說 才會變成這樣
台灣不就是因為這種情況 才會讓更多的醫師對環境失望嗎
我也想過要跟地方具政治權的人物去陳情 因為我對居住地某醫師有多年的情感
但是往往都被當成笑話帶過,對於小時候曾經住院過的我
看到醫師出走 當然會感到不安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39.89.222 (06/08 11:49)
噓 overwhelming:說穿了只是怕沒人幫你看病、兼當提款機 06/08 12:00
→ asklepian:唉, 以後一律進行防衛性醫療,依法治療,非親非故何必 06/08 12:02
→ asklepian:何必冒被告的風險救人 06/08 12:03
→ asklepian:看到你這篇文章真是給我一記當頭棒喝 06/08 12:06
噓 sfsol:打嘴砲特別行喔 06/08 12:10
噓 caot:你說朝田,你有看過朝田睡在家裡的鏡頭嗎? 06/08 12:11
→ caot:你知道現在日本也醫療崩壞,產婦沒人要生嗎? 06/08 12:11
→ caot:你乖乖坐好買雞排看台灣以後還剩誰會留下來開刀 06/08 12:12
→ falltrace:===============請板友推文注意用詞及語氣============= 06/08 12:14
推 CDRW:翻譯:醫師很辛苦很偉大,可是要告醫師拿錢的時候我一定會告 06/08 12:17
→ CDRW: 雖然醫師賠了我很多錢我用的很爽,不過那都是律師的錯 06/08 12:18
→ CDRW: 醫師還是要留下來乖乖看病喔,順便等我下次再告 06/08 12:21
噓 blowingwind:只能說還好也離開四大科了..四大皆空不意外... 06/08 12:28
噓 cliffcliff:科技業的RD在醫師面前說自己是爆肝一族,說還有很多辛苦 06/08 12:36
→ cliffcliff:的工作但沒錢...可以看出來完全無法體會醫師辛苦的程度 06/08 12:37
噓 blowingwind:離開的時候曾慶幸離開的早,但現在看看,覺得還是晚了 06/08 12:40
噓 cliffcliff:我在園區也輪過大夜,說真的,還能趁著下班前上網發發文, 06/08 12:44
→ cliffcliff:在科技業算爽了,你不知道一堆醫師連吃個便當都戰戰兢嗎 06/08 12:45
噓 cliffcliff:科技業就算最操最操的單位,真的還遠不及醫師辛苦,工程 06/08 12:50
→ cliffcliff:師那天半夜恍神把幾億的機台搞出甚麼差錯,頂多隔天被釘 06/08 12:52
→ cliffcliff:在牆上,大不了就走人而已,醫師除了養成過程比較人辛苦, 06/08 12:53
我不敢說自己的工作比醫師們辛苦,但今天負責PLC產線 各項控制裝置的人員
在線上時一樣要保持12萬分的精神 各行各業都有所付出
只是我們摸的是機械是死的 醫師們接觸的是人是活的
在道德觀感上 就存在覺得的差異
今天產線出問題 當良劣比碰觸到底限,我們的作法就是按照SOP找出癥結點
不過醫師出錯可能就造成無法挽回之局面,賠錢是一回事 但連社會地位都賠進去划不來
一般行業 如科技業 今天失誤了 也不會有什麼上報機會 更醫師不同(媒體焦點)
只是看到這幾天的新聞 讓人覺得台灣對於醫界的作法 好像錯了
不然怎會有救人前線的醫師 頻繁出走跟被告 更甚者淪為階下囚
可以想見目前執業中的醫師必定心有戚戚焉,其心酸 我們非本行無法理解
不過看到版上多位所說的話 也只可嘆這就是台灣的醫療現況
多數醫師熱情被燃燒殆盡 令人對政府高層嘆息
※ 編輯: lukkiss999 來自: 114.39.89.222 (06/08 13:04)
→ cliffcliff:工作的壓力並非我們這些工程人員可以想像的 06/08 12:55
→ karlswiger:台灣人的命真的不值得去救 06/08 14:34
→ karlswiger:一定要讓大家體會開刀找不到醫生的窘境 大家才會覺悟 06/08 14:36
推 kimos:幫推啦..人家語氣很好..而且也意識到了當年的不對..哀 orz 06/08 15:19
推 yusukuo:謝謝您的提醒和鼓勵! 06/08 16:44
推 gr1031:自求多福啊 怎辦 醫師也是自求多福所以出走的 06/08 18:06
→ gr1031:被打敗的不會是醫師 您不用擔心 只是倒楣的也不會是醫師 06/08 18:07
→ gr1031:民眾都不關心醫師的死活了 醫師幹嘛要繼續奉獻? 06/08 18:09
→ gr1031:就等著它全盤崩毀吧 這樣也不錯嘛 06/08 18:10
推 ben101068:謝謝分享 06/08 20:52
推 daviking:謝謝分享,心都涼了 06/08 23:20
推 tomatopotato:有的人很兇耶= = 說不定是反串 這篇立意良好呀 06/09 00:07
噓 beavergal:說穿了只是怕沒人幫你看病、兼當提款機;貪婪還裝清高 06/09 00:17
→ beavergal:真的很噁心。台灣的病人總有一天會自食惡果 06/09 00:17
→ beavergal:真是惡心透了。看著病人我只覺得他們全部都噁心透了 06/09 00:18
→ beavergal:這種素質的人民,值得我用心對待嗎?給狗骨頭吃 06/09 00:19
→ beavergal:他還會搖尾吧感激。刁民連狗都不如。禽獸也比刁民善良 06/09 00:19
推 yaki049:原PO語氣很好 謝謝您的鼓勵 不過...醫療崩壞真的不遠了 06/09 00:23
噓 beavergal:貪婪的人最好不要期望自己能活很久。因為快要沒有貪婪者 06/09 00:23
→ beavergal:看病了。以後阿~醫療難民會越來越多。我等著看好戲 06/09 00:24
推 Elleria:也算是謝這篇原po為我們提供情報 06/09 01:10
推 shokanshorin:總體推這篇 我還是願意相信人的想法可以被改變 06/09 01:55
噓 coingate:想法是改變了啊 以前會感謝醫生 現在看你就像看新台幣 06/09 06:52
推 smoother:謝謝分享,太可怕了,以後我會更保守的。 06/09 08:40
→ hitoma:這些律師以後會有報應的 06/09 12:39
→ hitoma:希望你們包括家屬以後都不需要醫師.... 06/09 12:41
推 ftsymoon:幫推...謝謝你 06/09 18:23
推 heinekendog:幫推,謝謝你分享,以及耐心回答這麼多問題 06/09 19:03
→ heinekendog:雖然裡面有些東西令人感到心寒 06/09 19:04
→ yjchiou:難怪美國人說1000個律師綁一起丟到海底稱作:一個好的開始 06/09 20:41
推 Paclitaxel:幫推,需要改革的是制度,不是原 PO 06/09 20:41
推 mimicx:您的親身例子 正是訟棍如何坑殺醫師的完美體現 06/10 00:17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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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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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

文章 sjchen »

(不要啊) (不要啊) (不要啊) (不要啊)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ASDASDA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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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ASDASDA228 »

沒救了.. 只會看感冒就好 其他通通轉診
PUP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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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PUPIL »

以後看診幫病人洗洗眼睛就好了
否則哪天不幸就是過失重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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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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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newshine »

PUPIL 寫:以後看診幫病人洗洗眼睛就好了
否則哪天不幸就是過失重傷害罪!
別忘記
洗眼睛也是可能會造成感染
而瞎掉的喔
(壓力) (不要啊) (我不依)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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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kwojohn »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ASDASDA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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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ASDASDA228 »

只剩精神科最不會被告 XD
ulc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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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ulcamed »

Defensive medicine 是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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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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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newshine »

ulcamed 寫:Defensive medicine 是未來!
不是現在進行式喔
Defending
(咦) (咦) (咦)
歐伊斯特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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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ASDASDA228 寫:只剩精神科最不會被告 XD
但是會被鬧

所有要學會告人

順便敎病人法律程序
canon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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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canonchun »

PUPIL 寫:以後看診幫病人洗洗眼睛就好了
否則哪天不幸就是過失重傷害罪!
是呀,前幾天開台cata居然病人快要從床鋪坐起來,趁AC discovisc還在,急call help改IVGA才擺平,不然又是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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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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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truelovecoco »

ASDASDA228 寫:只剩精神科最不會被告 XD
真的嗎?? 精神科入出院診斷不一樣不會被告嗎??
請SHEEPIN羊妹妹解釋一下
PTT上聽不懂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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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施肇榮 »

歐伊斯特拉夫 寫:
ASDASDA228 寫:只剩精神科最不會被告 XD
但是會被鬧
所有要學會告人
順便敎病人法律程序
26年前剛當R時
我的老師兼律師就跟我說:
他的當事人問他,要帶太太墮胎
如何順便向醫師撈一筆

江湖本險惡,社會本來就黑暗
醫師被告本來就是職業上的風險
越怕被鬧,越怕被告,就是弱點
慎選病人,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不逞強
是目前的最大原則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chien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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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chienchun »

施大所言:

江湖本險惡,社會本來就黑暗
醫師被告本來就是職業上的風險
越怕被鬧,越怕被告,就是弱點
慎選病人,依法看病,依法轉診,不逞強
是目前的最大原則

給施大一萬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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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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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空空空 »

這篇發文者
就好像是在發好人卡給醫師
我寧可要壞人卡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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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施肇榮 »

空空空 寫:這篇發文者
就好像是在發好人卡給醫師
我寧可要壞人卡
醫師要學法律人一樣

法律的評價是中性的

所以醫療也是中性的

依法看病、依法轉診

完全是法律上的義務

沒有好人、壞人之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vs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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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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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vsdog »

平常心
老爸就是律師
他也沒教我甚麼注意甚麼
常幫我去化解冤親債主倒是真的
以前老認為他迷信
現在還沒被告可能是化解冤親債主的功勞 (偽可愛)

律師也沒多好
當年老爸被勒索
家中還請警衛
後來在自家門前被一群人圍攻受傷
搞到全家學空手道 (被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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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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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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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想離開這醫條路(律師眼中的醫師=搖錢樹)

文章 hitachi »

其實我覺得原po算有點道德良知的
我個人是感謝「他把這樣一件事po出來」的動作的
這些事情我們都知道,但沒辦法讓一般民眾知道
大家看到的都是「我只是要一個公道(新台幣)」
「我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讓醫師一次賠到死)」
「我只是要一個真相(把醫師關起來)」

精采重播,懶人包
我個人覺得以下回文很精采

→ JJLi:司法要我們100% 救活/回復所有功能/正確診斷+完全告知義務 06/08 08:09
→ JJLi:以上四點要完全達成了,大家的壽命都能延長到無限(喂 06/08 08:10

推 CKYA:怪家屬也沒用,這是人性問題。本性是人無力抵抗的,有人告訴 06/08 08:26
→ CKYA:家屬有利可圖,對己無害,人都很難不心動。大家想想,以前都 06/08 08:26
→ CKYA:說外國人不愛用藥,健康知識水準高;但來到台灣,聽到健保給 06/08 08:26
→ CKYA:付藥物免費或逼近免費,還是都改變習慣拿藥回去"備用"。這只 06/08 08:27
→ CKYA:是人性而已。 06/08 08:27

CDRW:翻譯:醫師很辛苦很偉大,可是要告醫師拿錢的時候我一定會告 06/08 12:17
→ CDRW: 雖然醫師賠了我很多錢我用的很爽,不過那都是律師的錯 06/08 12:18
→ CDRW: 醫師還是要留下來乖乖看病喔,順便等我下次再告 06/08 12:21

推 gr1031:自求多福啊 怎辦 醫師也是自求多福所以出走的 06/08 18:06
→ gr1031:被打敗的不會是醫師 您不用擔心 只是倒楣的也不會是醫師 06/08 18:07
→ gr1031:民眾都不關心醫師的死活了 醫師幹嘛要繼續奉獻? 06/08 18:09
→ gr1031:就等著它全盤崩毀吧 這樣也不錯嘛 06/08 18:10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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