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請大家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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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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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請大家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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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18:15】
〔中央社〕台中市議員王岳彬今天在市議會總質詢時指出,5月下旬一起車禍意外,消防局救護車到場幫傷者清理傷口後,竟要患者自行就醫。消防局長廖明川回應,若傷者全送醫,是浪費資源。

王岳彬秀出一張女子臉部受傷照片表示,5月22日在中市松竹路與遼寧路口發生機車事故,他接獲消息到達現場時,救護員雖然為2名傷者進行傷口緊急處理,但傷者雙肘、雙膝仍嚴重挫傷無法行走,救護員一開始卻要傷者自行就醫,直到他說自己是「議員」,救護車才願意將人送醫。

王岳彬表示,救護車到場後,應該將傷者送到醫院,由醫師進行傷勢急救及判斷。他懷疑是消防局長廖明川曾下令不要濫用救護資源,導致第一線工作人員不想把「判斷」的責任扛在自己身上,免得受罰。

廖明川答詢表示,全部送醫的做法不完全對,可能會浪費消防資源,也浪費急診室資源。

此話一出,議場內一片譁然,胡志強頻說不妥,並「拜託」廖明川聽聽他的話,無論是消防同仁、警察同仁,甚至所有公務員,都要盡最大的力量照顧民眾,態度上一定要謹慎、用心。胡志強要消防局好好檢討改進。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E%E6%9C%83

拒送車禍傷者?中市救護車挨批 2012/6/1 17:14
現在連就醫都要講特權嗎,台中市議員王岳彬,太太日前出車禍,救護員認定是輕傷,要傷者自行送醫,議員情急之下,只好表明自己是議員,消防車才肯送醫,議員痛批,救護車竟然拒絕送傷者,乾脆撤掉救護車預算好了。

王岳彬議員太太,講到當時仍然心有餘悸,車禍過了十多天,臉,手,腳都還有外傷,幸好沒有內傷,5月22日她正在走路,被一輛摩托車撞上,她還能打手機,通知先生趕來,救護車後隨後也到了,救護員判定輕傷,建議自行就醫,王岳彬情急之下,嗆聲我是議員,你不知道嗎?救護車才送王太太到醫院,醫生認為有輕微腦震盪,讓傷者住院觀察4小時,議員痛批,他要使出特權,救護車才要送傷者,一般人又該怎麼辦?

議員質疑消防局長曾下令,不要濫用救護資源,所以才會拒送,議員舉台北市SOP為例,不管傷勢,一律送醫再由醫師檢傷分類,台中市的SOP是什麼?

胡志強連說好多次「不妥」,要消防局好好檢討改進,希望公務員秉持同理心,照顧民眾就醫權益。(民視新聞 徐秘康 林進龍 台中報導)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 ... 12601C07M1

台中消防局這麼有GUTS, 煩請大家用力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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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請大家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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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 ... life14.htm
2011-11-30
診所內不能叫車 躺外面就可以?/醫師打119轉送急症 救護車拒載
〔記者唐在馨、許國楨、卓冠廷、王昶閔/綜合報導〕一位台中市民上週五到診所看診,突然心律不整、呼吸急促,醫生依規定打電話給民間救護車,對方表示四十分鐘趕到,醫生轉而向一一九求助卻被「拒絕」,民進黨籍議員黃國書痛斥,這莫非是醫療界的「八掌溪事件」?

呼籲中市府 別等出人命才檢討

這位不願曝光的醫生指出:「眼見病人在我面前呼吸急促,心跳達一百七十,我卻『叫不到救護車』,心裡真的又氣又急。」他呼籲台中市府要重視人權,不要等到出了人命才要檢討。

副市長徐中雄懷疑是不是醫生和一一九的「溝通有問題」?消防局長廖明川則說,依法救護車只協助到院前的病人,以免救護資源遭濫用。

衛生局長黃美娜指出,她可以理解消防局的法定權限,但人命關天,醫療單位當然希望提供「更貼心」的協助,若不能修法,衛生局考慮進一步建立各診所及醫院急診室間的通報系統。

黃國書表示,該診所醫生第一時間研判「病人無法等四十分鐘那麼久」,才向一一九求助,最後卻靠心急的家屬在二十分鐘內趕到,自行轉送大型醫院急診後救回。

台中市一家知名婦產科三個月前也有類似情況,病人發生子宮外孕,打電話給一一九,一一九就是不肯來;他拜託議員打電話給消防局,救護車都開到診所門口,「說不載就不載」。

衛署:未規定不能院間轉診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簡任技正劉明勳表示,緊急醫療法中並未規定消防局救護車不能院間轉診,但過去許多民眾把消防局救護車當成計程車搭乘,嚴重浪費與濫用緊急救護資源,因此衛生單位與消防單位建立默契,到院前的救護由消防局負責協助,院間轉診則由醫療體系自行負責。

消防署官員說,消防單位的救護車主要針對傷者到院前的緊急救護;院與院間的傷患載運,則需醫院間自行協調出動救護車。

台中市醫師公會質疑,依據九十六年修正的「緊急醫療救護法」,只要符合重大傷病患的條件,都屬於消防單位職責,一一九不得拒絕緊急救護。尤其是醫療機構的緊急醫療,一一九拒絕出車,做法大有問題。

黃國書質疑,如果病患在診所內一一九就不救,如果病患走出診所,「躺在一百公尺外」,是不是反而可以叫救護車?消防局做法無法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反而可能助長病人一有狀況先往大醫院或急診室跑,因為擔心「在診所叫不到救護車」。

衛生局長:研擬是否彈性調整

對此,黃美娜坦承「在診所內叫不到救護車,到診所外就可以」的確是不合理現象,將依據這些個案,與消防局研究是否進行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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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請大家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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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局長,
依法行政, 防衛性行政,
發揮得淋漓盡致.
flank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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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護車不送醫 中市局長挨批 (請大家聲援)

文章 flankkimo »

台灣要特權才吃的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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