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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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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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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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1559
醫改會聲明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保障醫師勞動權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日前(5月7日)衛生署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可行性的會議上,衛生署堅稱:「醫院評鑑是醫療法所授權,醫療法是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所以用醫院評鑑來辦理,絕對不亞於勞基法。」

醫改會質疑這種方式的適法性,為此,醫改會特別向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的周兆昱助理教授請教,周老師提出見解如下,他願意慷慨具名提供下列這段意見。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周兆昱助理教授評析(原文):
首先要說明的是,醫院與醫師間訂定的契約才能直接約束當事人,評鑑結果無論如何均不會對院方與醫師之契約關係造成法律上的影響。至於訂定了定型化契約後有什麼影響?因為只有契約當事人受到拘束,任何第三者(包括勞政單位)都無權介入,所以即便醫院不履行契約約款,醫師只能自行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類似醫改會的其他團體想介入法律上都是不可能。最重要的是未納入勞基法之適用對象而只用定型化契約規範時,勞政機關就無從用罰鍰或公布雇主姓名的方式來嚇阻醫院違法,因為醫院只有「違約」沒有「違法」。
官員所提「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說法違背了一般的法律常識。如果要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方式來規範醫師的勞動條件也不是不行,那就在醫療法中加入一章「醫師勞動條件」專章,國內也有「船員法」來規範特殊職業從業人員之勞動條件。請衛生署用「法律對法律」來實現所謂的「特別法優於普通法」,而不是用醫院評鑑來綁醫師之僱用契約。
我也贊成醫師不必一定要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日本的醫師就不是該國勞基法第 41 條(相當於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的規定)之適用對象,所以除了工作密度極低的值日或值夜外,一般的超時工作雇主還是要付加班費。

醫改會懷疑,衛生署擺著現成的法條不用,硬要捨近求遠,選擇用全台灣都知道造假問題嚴重的醫院評鑑制度,是存心要幫醫院資方開巧門,迴避真正的改革。

醫改會呼籲衛生署,莫再以似是而非的說法回應全國醫師要求納入勞基法的長年怒吼!衛生署應痛定思痛,以「醫師納入勞基法」為目標,全面研議配套、積極與勞委會合作,並給全國人民一個具體的時程!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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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X-MAN »

我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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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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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贊不贊成健保多給全面實施勞基法所必須多請的醫師費用?

還是贊成醫師薪水打六折 同時給加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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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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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leonhong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cheer) (cheer) (cheer)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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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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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sjs »

在「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的議題方面,
醫改會是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的,
衛生署官方是跟醫院經營者、大老闆站在一起的。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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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auricle »

衛生署 : 我就愛造假, 某恁喜賣暗怎 ? 來告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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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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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 寫:在「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的議題方面,
醫改會是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的,
衛生署官方是跟醫院經營者、大老闆站在一起的。
但是 在醫師薪水方面 醫改會是跟"廣大民眾"站在一起的
ku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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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kuo95 »

醫改會講的真是百分之一百的正確
醫師薪水根本不用擔心,就算醫師薪水減到剩一個月三萬台幣
到時也可以告訴社會大眾:
區域醫院一個月申請健保費八千萬,才給醫師三萬
醫學中心一個月申請健保費數億元,才給醫師三萬

大家就會知道醫院賺的如何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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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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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mowball »

image 寫:醫改會贊不贊成健保多給全面實施勞基法所必須多請的醫師費用?

還是贊成醫師薪水打六折 同時給加入勞基法?
醫院敢打6折 就找不到醫師囉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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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kwojohn »

mowball 寫:
image 寫:醫改會贊不贊成健保多給全面實施勞基法所必須多請的醫師費用?

還是贊成醫師薪水打六折 同時給加入勞基法?
醫院敢打6折 就找不到醫師囉
一堆政商名人的第二代波波中中
是不缺這個住院醫師時期的小錢的...

至於主治醫師...那就會回歸自由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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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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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95 寫:醫改會講的真是百分之一百的正確
醫師薪水根本不用擔心,就算醫師薪水減到剩一個月三萬台幣
到時也可以告訴社會大眾:
區域醫院一個月申請健保費八千萬,才給醫師三萬
醫學中心一個月申請健保費數億元,才給醫師三萬

大家就會知道醫院賺的如何之大了.
可是台大也給三四萬ㄟ(可是都沒賺錢可以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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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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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寫:
image 寫:醫改會贊不贊成健保多給全面實施勞基法所必須多請的醫師費用?

還是贊成醫師薪水打六折 同時給加入勞基法?
醫院敢打6折 就找不到醫師囉
對啊 所以醫院只好關床 可能會關到很多很多床 然後急診連地板都是滿的 對吧?
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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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sjs »

image 寫:
sjs 寫:在「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的議題方面,
醫改會是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的,
衛生署官方是跟醫院經營者、大老闆站在一起的。
但是 在醫師薪水方面 醫改會是跟"廣大民眾"站在一起的
要爭取勞基法保障,就不要一直提薪水高低了。
難道為了要保有高薪,寧願繼續被血汗醫院蹂躪嗎?這不是應驗了酸民的話,「醫生愛錢,四好」。
此外,「加入勞基法會減薪水」的說法,是醫院老闆、衛生署用來恐嚇受雇醫師的。
其實,現在受雇醫師早就不是高薪了,高(月)薪是假象,是用超高工時換來的,換算成時薪,跟一般打工族有高多少?
因為沒有勞基法保障,醫院老闆只要乖乖地繼續聽從健保局跟衛生署的話,繼續合法地剝削受雇醫師,就可以維持醫院獲利。
唯有受勞基法保障,受雇醫師才有跟醫院老闆對抗的武器,也才有能力逼迫醫院老闆轉而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去向健保局及衛生署爭取合理的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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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莫濫用醫院評鑑 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醫改會聲明)

文章 image »

sjs 寫:
image 寫:
sjs 寫:在「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的議題方面,
醫改會是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的,
衛生署官方是跟醫院經營者、大老闆站在一起的。
但是 在醫師薪水方面 醫改會是跟"廣大民眾"站在一起的
要爭取勞基法保障,就不要一直提薪水高低了。
難道為了要保有高薪,寧願繼續被血汗醫院蹂躪嗎?這不是應驗了酸民的話,「醫生愛錢,四好」。
此外,「加入勞基法會減薪水」的說法,是醫院老闆、衛生署用來恐嚇受雇醫師的。
其實,現在受雇醫師早就不是高薪了,高(月)薪是假象,是用超高工時換來的,換算成時薪,跟一般打工族有高多少?
因為沒有勞基法保障,醫院老闆只要乖乖地繼續聽從健保局跟衛生署的話,繼續合法地剝削受雇醫師,就可以維持醫院獲利。
唯有受勞基法保障,受雇醫師才有跟醫院老闆對抗的武器,也才有能力逼迫醫院老闆轉而跟受雇醫師站在一起,去向健保局及衛生署爭取合理的醫療給付。
不是保有高薪 是保有低薪 尤其是四大科 就因為已經不是高薪了 再打折不是更招不到人嗎?(少多少小時大概會少多少錢)

贊成納入勞基法 但政府也該給加入勞基法後必須增加的經費(曾把醫師時薪跟洗頭小妹作比較的X改會當然只會講前者)

事實上 給足夠的經費 血汗自然會好大半 至少公家醫院都會好很多 然後才能來逼迫慢半拍的私立醫院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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