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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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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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lupin »

http://tw.news.yahoo.com/%E9%86%AB%E5%B ... 47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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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2012年4月18日 下午6:44.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醫師納不納入勞基法?衛生署今(18)天態度明確的宣示,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將以「符合勞基法精神」的做法,透過定型化契約和醫院評鑑基準兩道關卡,對住院醫師的「工時」給予規範,明確訂定照顧床數、值班時數和不得連續值班的規定,並已要求所有醫院為非公務人員身份醫師加保勞工保險。

勞委會上午召開「醫師職災權益保障措施會議」,邀請衛生署、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台北市醫療院所協會和勞方代表的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勞小組共同討論醫師該不該納入勞基法。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衛生署非常支持所有醫師的勞動條件要能夠符合勞基法的精神,但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對病人負有全責照護的責任,尤其工時茲事體大,實務執行就有困難。

以勞基法一個月工時168小時上限來計算,石崇良說,光一個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只要7天,工時一定「破表」,嚴格工時限制之下,難不成接下來3周都不用上班?照領薪水?更別提原本3年住院訓練可能得因此拉長成12年。

石崇良強調,未來對於醫師的勞動條件,衛生署將以符合勞基法精神,朝2個方向改革,首先會對住院醫師的工時給予相當程度的規範,以定型化契約和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明訂。

按目前規畫,住院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5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實習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0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

石崇良指出,至於職業災害保障部分,衛生署也已要求所有醫院為非具公務人員身份的醫師加保勞保,年底前也會研議出定型化契約納入保險、職災部分;至於主治醫師,由於可以自行決定工時、看多少病人和門診,工作量與薪水相關,沒有勞基法問題。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mogys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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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mogysux »

把醫師當猴子耍嗎?

(打小人)
「注意你所想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嘴裡的話;
注意你所說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實際的行動;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形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形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影響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by 柴契爾夫人
OYAYA168
V2
V2
文章: 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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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OYAYA168 »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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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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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台北客 »

但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對病人負有全責照護的責任,尤其工時茲事體大,實務執行就有困難。


這句話實在無法理解
太深奧了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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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brian1968 »

按目前規畫,住院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5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實習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0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
這規劃和以前有何不同 (咦) (咦) (咦)
台灣最大黨
反對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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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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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newshine »

可以發現衛生署的立場是
醫師不可以納入勞基法

我們還是要強力主張並且讓民眾知道
醫師納入勞基法不但是對醫師的基本保障
也是民眾的就醫安全的重要一環

可以逐步納入
但是一定要納入
而且最後一定是全體受聘醫師
(壓力) (壓力) (壓力)
ERIC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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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ERICBW »

終於一睹此官的嘴臉.
山不轉路轉.
相遇有機會........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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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brian1968 »

台北客 寫:但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對病人負有全責照護的責任,尤其工時茲事體大,實務執行就有困難。


這句話實在無法理解
太深奧了
說句老實話 (眼汪汪)
當官的就是要來解決這問題的 (挖鼻孔)
不然就不要當算了 (樂奔)
台灣最大黨
反對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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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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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空空空 »

有種你就把住院醫師訓練拉長成12年
扯東扯西的
前一陣子醫事處不是這樣說嗎?
那168/75=2.24 可以稱2.24週啊
需要延長到12年?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 ... 1108100307
住院醫師工時 每週約75小時
2011/08/10 20:22:3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0日電)最近發生住院醫師疑似過勞死,促使衛生署調查工時,
結果第1、第2年的住院醫師每週工時平均74.6小時,衛生署打算將工時上限納入評鑑項目
,以免住院醫師過勞,連累病人。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指出,全世界只有美國明訂第1年住院醫師每週工時80
小時,第2年84小時,衛生署這次對87家教學醫院的調查,台灣住院醫師工時和美國同業
差不多,每週值班平均2次,符合醫院評鑑標準。

進一步分析,台灣的住院醫師在外科訓練時最辛苦,每週工時可達80小時,輪到在病理科
訓練時稍為喘口氣,每週工時60小時。醫院層級對工時的影響不大,第 1年或第2年住院
醫師,工時的差別不明顯。

住院醫師是醫師職涯的重要階段,醫科畢業生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醫師執照後,需要經過住
院醫師的訓練考試,才能取得專科醫師資格。現行醫院評鑑標準規定,住院醫師每次值班
應間隔至少3天、每次照顧病人不超過15人。

石崇良說,台灣的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算每週工時200小時,也不違法」;然而
,衛生署將會根據這次的調查結果,訂出住院醫師的工時上限,從明年起增列為醫院評鑑
項目。

他說,遊覽車司機疲勞駕駛危害乘客安全,住院醫師過勞也會讓病人受害;不過,住院醫
師工時太短,訓練不足,同樣威脅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他相信醫院不會故意短報住院醫
師的工時,至於少數醫院部分科別的工時較長,他已要求醫院說明及檢討改善。1000810
blue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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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04, 2006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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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blue130 »

如果立法這一關行不通
還有一個方式 就是聲請大法官釋憲
請之前因過勞的受害者向醫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時
向法院提出醫師適用勞基法
法官並不受行政機關函釋的拘束(釋字137、216)
若最後仍是敗訴的話
待三審確定後再向大法官聲請解釋即可
大法官解釋的效力大於立法院所立的法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釋字第 137 號
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釋字第 216 號
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載有明文。各機關依其職掌就有關法規為釋示之行政命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固可予以引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本院釋字第一三七號解釋即係本此意旨;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惟如經法官於裁判上引用者,當事人即得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聲請解釋。

以後應該針對這些函釋聲請釋憲的…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 100004615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8 卷 15 期 2715 頁
相關法條:
所得稅法 第 14 條(101.01.04)
要  旨:
關於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僱傭關係,
因此,自 101 年度起,除個別開業醫師,其盈收餘額應依所得稅法第 1
4 條第 1 項第 2 類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另受公私立醫療機構、醫療
法人及法人附設醫療機構所聘僱並辦理執業登記之醫師,所從事醫療及相
關行政業務之勞務報酬,則應依同法條第 1 項第 3 類薪資所得課稅

(原財政部 90.12.27 台財稅字第 0900457146 號令自即日廢止)
全文內容:一、依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2 月 1 日衛署醫字第 1000200812 號函
及同年 11 月 17 日衛署醫字第 1000210622 號函規定,醫療機構與
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僱傭關係。
自 101 年
度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之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之個別開
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應依所得稅
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公私立醫療機構
、醫療法人及法人附設醫療機構所聘僱並辦理執業登記之醫師從事醫
療及相關行政業務之勞務報酬,應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薪資所得課稅。
二、本部 90 年 12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7146 號令自即日廢止。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7)台勞動一字第 05960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臺灣省政府公報 88 年春字第 19 期 3 頁
教育部公報 第 290 期 21-22 頁
臺北市政府公報 88 年春字第 23 期 10-11 頁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3 條(87.05.13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4-1 條(86.06.12版)
要  旨:
有關勞動基準法擴大適用事宜
主 旨:有關勞動基準法擴大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條暨其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辦理。
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餘一切勞雇關係,自即日起
適用該法。
(一) 不適用之行業:
1 藝文業。
2 其他社會服務業。
3 人民團體。
4 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
(二) 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
1 餐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
2 公立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
訓練事業等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私立之各級
學校、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已完成財
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稚園等之教師、職員。
3 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私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之研究人員。
4 娛樂業中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
5 公務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清潔隊員及國會助理除外) 之
工作者。
6 國防事業 (非軍職人員除外) 之工作者。
7 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之律師及會計師。
最後由 blue130 於 週四 4月 19, 2012 1:42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3 次。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auricle »

台北客 寫:但醫師不同於一般的勞工,對病人負有全責照護的責任,尤其工時茲事體大,實務執行就有困難。


這句話實在無法理解
太深奧了
制度一定要 法> 理> 情. 否則完善的制度永遠無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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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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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級
文章: 2082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truelovecoco »

反正就是會衝擊『醫學中心』的獲利啦
『醫界大老』要想辦法擋下主治醫師適用勞基法
不然主任院長烏紗帽不保還要扣薪!
想當然爾會出現這種敷衍的說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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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18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leonhong »

忙了一遭,還是有收獲,至少現在大家知道是誰不肯給醫師勞基法了。

就像玩電動遊戲時一樣,先知道老大會隱身藏在哪裡用什麼招數,然後就可以知道自己要不要繼續練功能不能破關。

小的問過粉多病人,病人都說:醫師納入勞基法沒有不對啊!!

依小的看來,大家就別再練功了,這種系統早已設定根本打不死的老大實在沒什麼好玩的,換玩別的新遊戲吧... (石化)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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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k
V2
V2
文章: 25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stockk »

財團幫的署長哪會為醫師說話
想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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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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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級
文章: 1683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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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lupin »

早上有位患者,一進診間就告訴我她有特異功能,她表示地獄已經滿了,現在不用等到農曆七月到處都有好兄弟。本來好奇想問她:「地獄中台灣官員多嗎??」
看來不用問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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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atos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139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13, 2010 9:23 am
來自: 烏賊帝國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Thanatos »

leonhong 寫:忙了一遭,還是有收獲,至少現在大家知道是誰不肯給醫師勞基法了。

就像玩電動遊戲時一樣,先知道老大會隱身藏在哪裡用什麼招數,然後就可以知道自己要不要繼續練功能不能破關。

小的問過粉多病人,病人都說:醫師納入勞基法沒有不對啊!!

依小的看來,大家就別再練功了,這種系統早已設定根本打不死的老大實在沒什麼好玩的,換玩別的新遊戲吧... (石化)
google一下看有沒有金手指吧~~

人生哪有辦得完
知是夢幻哪來坎
理上辦事存善念
忽然夢了記得返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auricle »

財團利亦第一,基本人權管它去死 !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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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X-MAN »

石崇良指出,至於職業災害保障部分,衛生署也已要求所有醫院為非具公務人員身份的醫師加保勞保,年底前也會研議出定型化契約納入保險、職災部分;至於主治醫師,由於可以自行決定工時、看多少病人和門診,工作量與薪水相關,沒有勞基法問題。
有這種職業嗎?

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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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n30
V4
V4
文章: 4964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02, 2009 9:40 am
來自: 藍色星球一個小小小小島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amin30 »

權利是爭取來的 不是靠人家施捨的
沒人反抗 代表醫界的苦難還在後頭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簑湮雨任平生。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X-MAN »

以勞基法一個月工時168小時上限來計算,石崇良說,光一個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只要7天,工時一定「破表」,嚴格工時限制之下,難不成接下來3周都不用上班?照領薪水?更別提原本3年住院訓練可能得因此拉長成12年。

石崇良強調,未來對於醫師的勞動條件,衛生署將以符合勞基法精神,朝2個方向改革,首先會對住院醫師的工時給予相當程度的規範,以定型化契約和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明訂。
一個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只要7天,工時一定「破表」,有這種值班表嗎?
根據勞基法一個月工時168小時當工作超過168小時當然都不用上班除非是加班.

勞基法只規範工時嗎? 還規範假日特休,資遣退休等等勞雇之間權利與義務.


為什麼當所有勞工可以享受勞基法保障時醫師就要做到死?

為什麼醫師就要被政府以法律以行政剝削呢?
kwojohn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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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993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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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kwojohn »

評鑑可以解決所有的事...

代誌絕對嘸是豬八戒所想的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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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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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82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truelovecoco »

amin30 寫:權利是爭取來的 不是靠人家施捨的
沒人反抗 代表醫界的苦難還在後頭
哈哈哈!爭取?根本就是白日夢還爭取?

就算再來十個過勞死的實習醫師
照樣不會過的啦~
醫師納入勞基法?至少在被大陸統一之前應該是不可能的!

註:就像診所醫師合夥就算衛生署修正案做做面子了,有效嗎?根本沒下文啦!
ovalbumin
V1
V1
文章: 1120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30, 2007 10:00 am
來自: 台中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ovalbumin »

"按目前規畫,住院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5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實習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0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 "

我這ㄚ笨問個笨問題
四大皆空科,住院醫師人都不夠了,上限以外的病人,誰在照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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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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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948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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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mowball »

X-MAN 寫:
以勞基法一個月工時168小時上限來計算,石崇良說,光一個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只要7天,工時一定「破表」,嚴格工時限制之下,難不成接下來3周都不用上班?照領薪水?更別提原本3年住院訓練可能得因此拉長成12年。

石崇良強調,未來對於醫師的勞動條件,衛生署將以符合勞基法精神,朝2個方向改革,首先會對住院醫師的工時給予相當程度的規範,以定型化契約和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明訂。
一個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只要7天,工時一定「破表」,有這種值班表嗎?
根據勞基法一個月工時168小時當工作超過168小時當然都不用上班除非是加班.

勞基法只規範工時嗎? 還規範假日特休,資遣退休等等勞雇之間權利與義務.


為什麼當所有勞工可以享受勞基法保障時醫師就要做到死?

為什麼醫師就要被政府以法律以行政剝削呢?
為何其他行業不敢白天上班、晚上值班,連操7天???

敢如此幹,當然接下來3周都不用上照領薪水?
xelos
Intern
Intern
文章: 30
註冊時間: 週二 11月 18, 2008 6:22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xelos »

這個議題是不是要考慮清楚
如果規定上限,住院醫師人力最少要2-3倍吧?
人要從哪來?
1) 大舉開放波波,陸陸
問題是這些人住院完了還不是都往基層跑,憑他們實力center也待不住
醫院一樣缺人,基層大爆炸,點值直直落
總額就這麼多錢,人力變多,薪水只剩1/2~1/3
試想待醫院月薪4萬,診所7-8萬,被告一樣賠3000萬
白癡才來當醫生,過一陣子連波波都不來了,人力還不是補不滿...loop

2)醫院減床符合人力,病人排隊等病床,點值上升,loading下降
鬼島沉了,這種白日夢也不可能實現

我很笨,看不出有甚麼好處
另外主治半夜被叫起來算工時? 隔天門診直接停診?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3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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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lupin »

有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任何改變都無法預測會將大家帶往什麼樣的結果
維持現狀會更好還是會更壞?
如果確定會更壞,那就不用猶豫,改變是絕對必要的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J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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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JIMMY »

只有血汗健保,血汗政府,一直要維持醫奴制度。

今天問一位區域醫院的院長,你們這種層級的都叫做血汗醫院,如果醫師都納勞基法,你們就不會血汗了。

他說對,反正全死光了,也沒甚麼血汗了。

其實真的只有血汗健保,血汗政府,哪來血汗醫院。

一直在轉移焦點,明明是血汗政府,砲火丟給血汗醫院成為箭靶及代罪羔羊,還在想如何維持奴隸制度。

可憐的醫奴,出來壓榨剝削醫奴的都是自己的同類。
最後由 JIMMY 於 週四 4月 19, 2012 10:3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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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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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hitachi »

blue130 寫:如果立法這一關行不通
還有一個方式 就是聲請大法官釋憲
請之前因過勞的受害者向醫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時
向法院提出醫師適用勞基法
法官並不受行政機關函釋的拘束(釋字137、216)
若最後仍是敗訴的話
待三審確定後再向大法官聲請解釋即可
大法官解釋的效力大於立法院所立的法律

<略>
2 其他社會服務業。
3 人民團體。
4 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
(二) 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
1 餐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
2 公立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
訓練事業等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私立之各級
學校、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已完成財
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稚園等之教師、職員。
3 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私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之研究人員。
4 娛樂業中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
5 公務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清潔隊員及國會助理除外) 之
工作者。
6 國防事業 (非軍職人員除外) 之工作者。
7 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之律師及會計師。
為什麼沒人推這篇呢??
一方面政府說「醫院和醫師是僱傭關係」,也就是「醫師是醫院的勞工」
一方面政府又說「醫師工作特殊,不能適用勞基法」
也就是明顯「自己打自己嘴巴」,台灣的大法官能接受這種說法嗎??
釋憲應該有點勝算吧!!

我有想到這個點子,但藍大的文章更全面
只剩下「操作面」和「決心面」的問題

大家都怕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日子和現在不一樣
因為怕,就給了政府上下其手的空間
也許大家覺得「主張砍掉重練的人太天真了」
「砍掉重練能保障大家的生活嗎??」
我是醫院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勞基法我第一個多值班
醫院倒了我第一個沒工作,
但是「砍掉重練」才能打開整個死結
我不怕,開業的更不怕吧!!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akb38
CR
CR
文章: 584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6, 2011 8:47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akb38 »

hitachi 寫:我是醫院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勞基法我第一個多值班
醫院倒了我第一個沒工作,
但是「砍掉重練」才能打開整個死結
我不怕,開業的更不怕吧!!

這世界要有正義
不要怕難
該爭取的就要爭取
還包括:
合理健保給付等...
聯合醫學生一起爭取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醫師不納勞基法!衛生署:契約規範住院醫師工時

文章 X-MAN »

JIMMY

只有血汗健保,血汗政府,一直要維持醫奴制度。

今天問一位區域醫院的院長,你們這種層級的都叫做血汗醫院,如果醫師都納勞基法,你們就不會血汗了。

他說對,反正全死光了,也沒甚麼血汗了。
其實真的只有血汗健保,血汗政府,沒有血汗醫院。
如果油電可以雙漲,如果今天不痛明會更痛,那為什麼醫師都納勞基法,就會反正全死光了?

管理階層說這種話時更坐實其為血汗制度幫兇.
難道他不知道在醫院裡所有人員除醫師外皆受勞基法保障,而這些保障竟來自剝削醫師來成就法制.

醫師都納勞基法所生問題是資方或社會使用醫療資源者需付出金錢待價,而資方與這社會吝於給予合理待遇這對醫師是何其殘忍.

這社會所不知道的是對醫師殘忍其實就是對自己健康殘忍,就等大自然反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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