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今天健保局規定65歲以上洗腎算無效醫療~這個65歲難道是問病人得來的數據?
brian1968 寫:image 寫:給付範圍是健保規定的啊brian1968 寫:就是因為在鬼島 (眼汪汪)image 寫:就是鬼島 才需要國家白紙黑字的背書 否則沒人敢做
英國有段時期不給付65歲以上的投保人洗腎~~可沒聽過會告醫師的英國人為了這個告醫師
給付範圍是健保局訂的 本來就應該遵守它的規則 (挖鼻孔)kwojohn 寫:妳是在做夢是唄...還是頭殼壞去~ (咦)
忘了兩岸還沒統一...這兒仍是鬼島~ (挖鼻孔)
無效醫療的判定才不能由醫師 (怕怕)
而要由司法人員會勘判定 (完美計劃)
比如65歲以上不能洗腎 那就不給掛號洗腎 完全合法啊 (除非自費)為何要由醫師判定image 寫:這個"無效醫療"應該是由醫師判定的 指專業上的
至於是哪些項目 其實也不用傷腦筋 很簡單 先進國家有不少人不保的 我們也不應加入 比如文中所說的: 超過某個年齡或某些狀況,生命可以被允許不以呼吸器或洗腎機維持;先進國家通通不保的 我們也不應加入 比如中醫
台灣如果要堅持超低費率政策 就不應有超過國際水準的加保項目 否則醫療品質一定爛 大麥克指數明明比人家低很多了 還堅持這裡的大麥克要多加一層牛肉 簡直是找死
您是覺得醫師太閒嗎
小弟還是覺得由健保局或一些公職的人來判定會比較好
因為鬼島不是個尊重專業的地方